花旗与东方证券组建境内合资投行
【《财经》记者 陈子凌】东方证券与花旗集团2日签署合作协议,将在中国内地成立合资证券公司,从事中国境内股票和债券承销等业务。2010年,东方证券主承销金额为125.58亿元,排名第26位,位于行业中游水平之上,符合2007年颁布的《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实行规定》中关于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的硬性业务要求。
【《财经》记者 陈子凌】东方证券与花旗集团2日签署合作协议,将在中国内地成立合资证券公司,从事中国境内股票和债券承销等业务。
据悉,该合资证券公司的名称将定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证券将不再从事投行业务,原东方证券投行部将在新公司成立后整体平移到新的合资投行中。
根据现行规定,东方证券和花旗集团将分别持有合资公司67%和33%的股份。
2010年,东方证券主承销金额为125.58亿元,排名第26位,位于行业中游水平之上,符合2007年颁布的《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实行规定》中关于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的硬性业务要求。
东方证券和花旗集团将成立合资投行的消息在今年2月即见诸市场。在此前,由于管理层叫停和合作伙伴业务指标不达标等各种原因,花旗集团自2006年起分别在与湘财证券、方正证券和中原证券谋求合资的道路上折戟。
此番合作终于使得花旗集团一偿合资夙愿,于东方证券也有极大的利好。分析人士称,此举不但有助于东方证券借助外方渠道提前布局国际板,亦有助于不擅中小项目发掘的东方证券投行部寻找新的业务突破口。
这也符合近期合资券商成立潮的业界趋势。本周的早些时候,苏格兰皇家银行与国联证券合资成立的华英证券在无锡正式开业,而摩根士丹利和华鑫证券的合资投行也将在近日正式挂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