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修理预付卡
本刊深入揭露商业预付卡洗钱、行贿、避税诸多问题。2011年年底前,人民银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要联合开展一次商业预付卡市场专项检查,以检查促整改,促进商业预付卡市场规范发展。
本刊深入揭露商业预付卡洗钱、行贿、避税诸多问题。人民银行迅速联手监察部等七部委出台了预付卡规范意见,将预付卡的管理大权收归人民银行,国家工作人员严禁收受预付卡。混乱的预付卡市场正在走向规范。
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七部委《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商业预付卡下称“预付卡”),要求强化对预付卡发卡人的管理,规范预付卡的发行和购买,治理收卡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强预付资金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本刊在4月16日刊发封面文章《购物卡大王的秘密》,揭露了预付卡大王资和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资和信”)屡屡挪用数亿元商通卡上客户预存的资金炒股、买楼、开新公司、扩展业务及其他一些隐性经营的发家史。
资和信等发卡公司发行的预付卡,承载着洗钱、行贿、送礼、员工福利、避税和发卡机构无息集资等功能,形成了一条庞大的灰色产业链。此次国务院《通知》旨在规范发展迅速的预付卡市场存在的监管不严、违反财务纪律、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公款消费和收卡受贿等突出问题。
《通知》强化了对预付卡发卡人的管理,要求人民银行严格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的监督检查,维护支付体系安全稳定运行。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多用途预付卡,一经发现,按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业务予以查处。对商业企业发行的单用途预付卡,商务部门要强化管理,抓紧制定行业标准,适时出台管理办法。
本刊曾经专题揭露预付卡有洗钱、行贿等问题,本次《通知》明确提出要建立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
对于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要实施预付卡非现金购卡制度。要求购买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
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为了限制行贿洗钱,《通知》还提出要实行预付卡限额发行制度。不记名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税收问题一直是灰色地带,资和信提供的商通卡发票分为两种:代收服务费或商场的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发票,单位可以避税,还可以突击花掉未用完的预算。这一次《通知》强调坚决依法查处购卡单位在税前扣除与生产经营无关支出等行为。严厉查处挪用预算资金、利用购卡进行公款消费等行为。
资和信网站显示:商通卡的功用主要为解决招待、礼品的需求和福利发放的需求。不过这一次《通知》强调严禁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任何形式的预付卡。凡收受预付卡又不按规定及时上交的,以收受同等数额的现金论处。
本刊在调查资和信期间发现,资和信涉嫌挪用卡中的沉淀资金。《通知》非常明确地要求,加强预付资金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接受的、客户用于未来支付需要的预付资金,不属于发卡人的自有财产,发卡人不得挪用、挤占。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必须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存放预付资金,接受银行对备付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商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单用途预付卡预付资金的监管,防范资金风险。
卡内残值是预付卡发卡机构一块重要的利润之源,这一次《通知》要求,人民银行、商务部要继续健全商业预付卡收费、投诉、保密、赎回、清退等业务管理制度,全面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建立对商业预付卡的联合监督检查机制。2011年年底前,人民银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要联合开展一次商业预付卡市场专项检查,以检查促整改,促进商业预付卡市场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