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第三届学术年会在京召开
2011年5月27日上午,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第三届学术年会在北京召开。吴晓灵在学术演讲中指出,危机表明,市场并不总是有效的,监管改革的目的在于预防和纠正市场失灵,而不是否认市场化。本次会议是中国金融会计学会举办的第三届学术年会。
2011年5月27日上午,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第三届学术年会在北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杜金富出席会议并致辞,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中国金融会计学会会长吴晓灵、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周慕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李小雪、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魏迎宁、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谢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会计师贾文勤、中国工商银行财会部总经理沈如军、中国农业银行财会部总经理张克秋、中国银行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肖伟、中国建设银行财会部总经理应承康、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副总经理颇颖在会上做了学术演讲。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部务委员会副主席、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秘书长焦瑾璞主持。来自金融监管部门以及银行、证券和保险业金融机构的代表共13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学术年会的主题是:巴塞尔协议Ⅲ与金融会计。演讲嘉宾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会计准则、商业银行会计实践与财务管理等方面分析了实施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阐述了他们对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与加快金融会计改革和发展的观点。演讲嘉宾认为,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对我国短期影响不大,但从长期来看,由于我国间接融资主导特征明显,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将给我国银行业带来严峻挑战。
杜金富认为, 巴塞尔协议Ⅲ是全球银行业监管改革的最新成果。实施巴塞尔协议Ⅲ对于我国全面提高银行业风险控制水平,确保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从巴塞尔协议Ⅲ本身来看,如何将先进理念落到实处仍然是一个挑战。比如,能否就经济发展阶段达成共识,如何准确计量逆周期监管资本要求;再比如,如何界定系统重要性银行,如何通过自救安排等方式提高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损失吸收能力等。杜金富指出,“十二五”时期,如何完善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综合提升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和综合竞争力,是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吴晓灵在学术演讲中指出,危机表明,市场并不总是有效的,监管改革的目的在于预防和纠正市场失灵,而不是否认市场化。巴塞尔协议Ⅲ体现了新的监管理念,对协议的具体实施则需要进行认真研究和评估。巴塞尔协议Ⅲ有助于增加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但对其能否有效衡量和提示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风险还有待观察。吴晓灵认为,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学术年会以“巴塞尔协议Ⅲ与金融会计”为主题,既关注理论性探讨,更重视技术性操作细节,准确把握了巴塞尔协议Ⅲ在各金融机构实施的契合点,希望有助于各金融机构财会部门开展工作。
本次会议是中国金融会计学会举办的第三届学术年会。近年来,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始终以学术研究和交流为中心,紧密结合金融会计热点问题,不断提升研究的前瞻性和指导性,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学术年会已成为金融会计领域的一个良好的学术品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