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结算量超过百亿元
见习记者万荃报道 厦门自2010年6月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以来,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作为主要的监管部门积极协调落实,在政府有关部门、涉外企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围绕“搭平台、建制度、促宣传、抓培训、管系统、防风险”六个方面的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厦门辖区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有序开展。
本报讯 见习记者万荃报道 厦门自2010年6月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以来,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作为主要的监管部门积极协调落实,在政府有关部门、涉外企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围绕“搭平台、建制度、促宣传、抓培训、管系统、防风险”六个方面的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厦门辖区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有序开展。
截至5月6日,厦门辖区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结算量累计达到102.5亿元,以去年试点启动初期的6月末为基期计算,实际收付笔数增加510笔,参与企业增加近200家,参与银行增加12家,境外交易方所在区域由原来单一的香港地区扩大到全世界17个境外国家和地区,当年累计业务结算量占地方同期外贸总量的比重从原来的不足0.1%增加到4.3%(2011年4月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