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阳光央企”关键在能见度
(5月22日《新京报》) 依附着越发丰厚的国民税收家底,占据着权力和政策的先天优势,央企的身躯不断粗壮,展示着强壮的肌肉。要将央企的管理真正地纳入到制度设计的轨道,关键还在于常态的监管,免于制度成为摆设。
就5月20日审计署披露的17家央企存在的多项违规问题,昨日,国资委新闻发言人表示,国资委高度重视此次审计中,央企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国资委将规范职务消费、加强薪酬福利管理,推动企业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并不断增强透明度,欢迎媒体及社会各界对央企监督,打造“阳光企业”,促进中央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5月22日《新京报》)
依附着越发丰厚的国民税收家底,占据着权力和政策的先天优势,央企的身躯不断粗壮,展示着强壮的肌肉。尤其是一些垄断央企,无疑是整个经济体系中的庞然大物。本以为,央企的强大,其可观的分红势必为整个社会福利的改变作出有力的推动,成为提升国民幸福感的民生福祉。但是,无论是媒体曝光还是审计署披露的央企自肥乱象来看,央企俨然已经成为少数人的饕餮。
职务消费中层出不穷的“天价事件”、工资薪酬的狂飙突进……央企的自肥乱象,不但足以引发社会民众的“羡慕嫉妒恨”,更是深重地加剧了民众的被剥夺感,透支着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在这样的情境下,作为央企的监护人国资委,重视央企存在的弊病,喊出打造“阳光央企”的口号,值得激赏。而事实上,这也是央企形象纠偏,防止国有资产被小部分人纳入私囊、侵噬自肥的必要举措。
央企自肥乱象的出现,显然不能归咎于制度的缺陷。实际上,在规范央企管理上,国家的制度配套也算不上滞后。而之所以乱象得不到根本性的好转,关键还是在于制度失灵。从很多违规现象的处理结果来看,问责的力度显然离公众预期很远。甚至在违规现象出现后,一些央企倚仗着垄断特权和话语优势,以“萝卜节俭”搪塞公众舆论。由此可见,制度失灵并不是在于制度本身不合理,显然是制度的执行上出了问题。
要将央企的管理真正地纳入到制度设计的轨道,关键还在于常态的监管,免于制度成为摆设。国资委这次表示要不断增强透明度,并欢迎社会监督,实际上就是确保制度执行最重要的支撑。实际上,正是因为垄断特权的烟雾笼罩,孕育了央企乱象滋生的土壤,加剧了央企自肥欲望的膨胀。而要革除这方土壤,最有效最可行的方法,就是增加央企的社会能见度。制度只有在能见度高的道路上行驶,才不至于迷失方向。
央企乱象丛生,已非自查自纠式的“自净功能”所能改善,内部的利益分赃,很可能已经导致了内部监管的失灵。在这样的情境下,恐怕只有公共监督的源头活水,才能涤荡这潭正不断发出恶臭的死水,遏制腐败恶臭的继续发酵。可是,要保障公共监督发挥应有的效力,国资委的“欢迎”还是略显苍白与空洞。唯有保障了公民监督央企的权利,提升公民的话语权,让公民监督和批评央企的声音能够转化成真正的问责,而不是无力的呐喊和愤怒,这样的监督才算是有效的监督,才能真正提升央企的能见度。
无疑,国资委打造“阳光央企”的设想是好的。但如何引入阳光?驱除阻挡阳光投射的特权阴霾,提升央企的社会能见度,或许正是“阳光央企”从梦想照进现实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