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政府出台《投融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为规范政府投融资资金管理,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率,减小债务风险,近日,由江岸区审计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区国资办拟定了《江岸区政府投融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由区政府批准印发。
为规范政府投融资资金管理,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率,减小债务风险,近日,由江岸区审计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区国资办拟定了《江岸区政府投融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由区政府批准印发。该办法共七章三十三条,主要包括投融资金的界定、融资资金的筹集、使用及监管等内容,重点从三方面对投融资项目资金监管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成立投融资金监督管理机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区审计局承担项目决算审计,并对融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二是政府投融资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循封闭运行、注重效益、分类管理、权责分明、专款专用、防范风险、接受人大监督的原则。做到责、权、利统一,借、用、还相衔接。三是项目融资资金实行“共管账户、三级管理”的模式,即分为财政融资专户、融资平台共管账户和实际用款人共管账户,由专人负责,并建明细账,区审计局全程监督。此办法的出台,对防范财政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投融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融资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将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