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保险业三年赔付400多亿元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3年来,四川省保险业累计赔付支出404.97亿元,其中涉及重灾区的8个市州累计赔付支出248.02亿元,有效帮助了人民群众和在川企业恢复生产、减少损失,为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
本报讯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3年来,四川省保险业累计赔付支出404.97亿元,其中涉及重灾区的8个市州累计赔付支出248.02亿元,有效帮助了人民群众和在川企业恢复生产、减少损失,为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中国保监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帮助灾区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险行业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保险服务,为灾区恢复重建项目提供保险保障。3年来,保险业为涉及四川省重灾区的8个市州提供风险保障达到30.5万亿元。
针对灾区企业,保险机构充分发挥自身在风险管理方面的独特优势,积极介入企业风险管理全程,通过对风险的科学评估,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提前作出预警,有效帮助灾区企业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减少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
针对灾区群众,保险机构一方面通过意外险、健康险等保障险种,承担未来风险,降低未来资金支出的不确定性,扩大现期消费水平。3年来,全省保险业共提供20.21万亿意外险和8.36万亿元健康险风险保障;另一方面,通过小额人身保险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障服务。2008年,四川省开展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选取23个县(市)作为首批试点县。其中包括什邡、安县等8个地震重灾区。目前,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区域已扩大到全省范围。2010年共实现保费收入1167.62万元,为363.72万人提供了806.09亿元的风险保障,赔付支出为428.18万元。
四川各保险机构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四川保监局大力支持和引导各保险机构发展各种涉及国计民生的责任保险业务,包括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校方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为灾区的教育、医疗、旅游、建筑、煤矿等行业恢复发展保驾护航。2009年,德阳市政府出台文件鼓励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当年有10家企业参保,投保责任限额990万元。灾后3年来,成都市作为科技保险试点城市,共向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等9个险种产品,为136家企业提供保险保障199亿元。
四川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稳步推进,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拓展,开办市县数从震前的138个发展到173个。商业健康保险纳入到全省医改总体布局,四川省商业健康保险服务平台试点运行,极大简化了理赔流程,实现住院医疗赔付的实时结算。保险业参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覆盖包括地震灾区在内的全省176个县市,惠及1377.63万人。各保险机构充分发挥在精算、服务、网点等方面的优势,踊跃参与新农合经办管理,深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商业养老健康保险与社会保险实现融合式发展,多层次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保障需求。2010年,四川保险业在德阳市旌阳区和地震重灾区什邡市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当年就为15万余人提供服务。
近3年来,各在川保险机构积极向上争取,稳步加大保险资金在川投资力度,积极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灾区恢复发展。截至目前,保险资金在川投资总额已达到101.93亿元。目前,成都已有2家法人机构,有9家保险公司在四川成立了11个形式多样的后台服务中心,积极支持四川建设西部金融中心。2008年至今,各保险机构累计上缴税收26.43亿元,有力支持了全省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