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今年全国服务贸易增速目标确定
政策扶持、促进措施、服务手段缤纷亮相2008年服务贸易工作指导意见
在线国际商报讯 记者何芬兰报道 近日,商务部出台《关于做好2008年服务贸易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了2008年全国服务贸易总额增长20%的目标。商务部将加快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大力促进重点行业出口,进一步完善服务贸易扶持政策措施,以推动中国服务贸易实现跨越式发展。
意见要求提高服务贸易促进协调水平,加强服务贸易各相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就服务贸易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调研,推动落实各项扶持鼓励政策;健全地方服务贸易促进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发达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探索建立服务贸易示范区。商务部将就促进重点行业出口开展调研工作。同时,加强服务贸易人才建设,加强职业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举办服务贸易综合知识、服务贸易统计等培训班。
据悉,商务部将研究制订服务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加快发展我国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出台财税、金融、外汇、通关、商检、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简化工作程序。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也要研究出台适合本地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各类资源向有优势的服务贸易出口行业集中。同时,商务部还将扶持服务贸易出口企业,培育出口品牌,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目标市场国家(地区)的特点,重点分析有比较优势行业的自主出口品牌现状,研究制订扶持和推介措施;打造一批主业突出、具有核心竞争力、能够发挥龙头骨干作用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贸易企业和企业集团;保护我国知名品牌在海外的合法权益,为自主出口品牌“走出去”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此外,还将研究制订政策措施,推动我国具有优势的行业发展专业人士服务出口;逐步放宽对服务贸易从业人员出入境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境外开拓市场,从事相关服务,尤其是为中国在境外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华人提供服务。
为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商务部将创新服务贸易促进方式,探讨设立服务贸易促进机构从事服务贸易推广和促进工作。意见要求促进机构密切与企业和各服务业行业的联系,选择重点行业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在行业专家的指导下,依据不同行业特点,研究制订推广方案并组织实施。商务部将继续完善“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举办第二届中国服务贸易大会;提升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国际化水平;继续办好大连软件交易会以及第二届中国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等。
此外,指导意见还在充分发挥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作用、加强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等方面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