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银行信贷员勾结外人骗贷1600万
【《财经》综合报道】温州银行塘下支行一名信贷员伙同他人伪造房产证,然后去自己所在的银行抵押贷款,涉案金额高达1600万元。事发银行为温州银行塘下支行,作案主角为温州银行信贷员黄范晔。
【《财经》综合报道】温州银行塘下支行一名信贷员伙同他人伪造房产证,然后去自己所在的银行抵押贷款,涉案金额高达1600万元。
事发银行为温州银行塘下支行,作案主角为温州银行信贷员黄范晔。2008年,黄范晔认识了陈尔(化名),后者曾向一典当行借款800万元,其中200万元由黄范晔做担保。但后来陈尔无法及时还钱,典当行向黄范晔要钱,经过 商量,两人决定利用黄范晔工作上的便利,由陈尔伪造房产证、土地证和抵押证向银行申请贷款。
2010年年5月28日,黄范晔和陈尔一起来到温州火车站附近伪造了证件。随后,陈尔以家电公司的名义向黄范晔所在银行申请贷款,黄范晔发放贷款600万元。
据警方调查,截至案发,黄范晔7次向陈尔发放贷款,总计1652万元。目前黄范晔因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已被批准逮捕。
据《每日经济新闻消息》,某温州银行人士称,一般来说,普通信贷员只是银行的基层业务员,权利并不是很大。能够7次作案,并顺利地套现1600万元资金,温州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绝对存在问题。
业内人士分析,这样的地方性商业银行,为了快速发展,普遍对一线员工以及网点负责人设有存贷款指标。地方商业银行问题频出和这个有很大的关系。
温州银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都市快报》采访时也称,他们“在制度和管理上确实有漏洞”。按照规定,他们银行申请住房抵押贷款时,首先由信贷员承接业务,进行登记,然后由主管经理审查。“但由于房管部门没有查询房产证真伪的电子平台,银行也不可能每次把一大堆房产证拿到房管部门去审查,所以一般经理自己看看觉得没问题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