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试点探索新型贸易方式
今后5年内,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将积极探索完善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等五大配套政策,力争在2015年确立“市场采购”这一新型贸易方式的体制框架。外汇方面,探索制订“市场采购”下的贸易出口不核销,取消义乌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结汇凭纸质出口报关单,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开立外汇结算账户等政策。
今后5年内,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将积极探索完善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等五大配套政策,力争在2015年确立“市场采购”这一新型贸易方式的体制框架。
义乌市委书记黄志平说,“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不同于现有几种贸易方式,如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转口贸易和边境贸易。义乌市场采购的特点是,贸易多品种、多批次、少批量,定向采购与即兴采购相结合,公司户与个体户并存。按现行一般贸易方式监管,存在归类难、核价难、效率低等问题。确立“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需重点探索完善五大配套政策。
海关方面,探索建立新型通关监管模式,在“管得住”的前提下,不断使进出境物流“通得快”。支持发展进口、转口贸易,对义乌进口商品馆的进口商品,统一按照进口展览品监管办法的最长期限(两年)给予管理。
检验检疫方面,探索自主申报模式,深化出口主体分类管理体制改革、通关单证管理体制改革、检验检疫不合格产品处置等改革。
税务方面,探索制订出口货物免税备案管理办法,对设立在义乌市的外贸公司在义乌采购货物出口的,实行不征税、不退税政策,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对义乌市经营户供外贸出口的上述不征税不退税货物,实行免增值税政策;同时,创新市场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
外汇方面,探索制订“市场采购”下的贸易出口不核销,取消义乌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结汇凭纸质出口报关单,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开立外汇结算账户等政策。
工商方面,探索给予境外自然人申办个体工商执照资格,支持境外企业在义乌设立分支机构并赋予对外贸易经营权。
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是中国第10个综合改革试验区。根据国务院关于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批复要求,到2015年,义乌改革试点要基本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新型贸易方式体制框架;到2020年率先实现外贸发展方式转变,贸易效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