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中高科技贸易促进和出口管制的建议
本章由出口合规工作组(ECWG)负责撰写,出口合规工作组系由中国美国商会(AmCham-China)和上海美国商会 (AmCham Shanghai)的会员企业组成的一个联合委员会。在出口管制改革的第二阶段中考虑到中国是否可以从国内和国外获得相关产品,并推动改革进入第三阶段。
本章由出口合规工作组(ECWG)负责撰写,出口合规工作组系由中国美国商会(AmCham-China)和上海美国商会
(AmCham Shanghai)的会员企业组成的一个联合委员会。
美中两国都认为,两国贸易关系的进一步平衡有利于推动两国经济的增长,并对全球经济的稳定产生积极的影响。增加美国对中国的高科技和战略贸易出口即是推动上述平衡的途径之一。但是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美中双方需要加强在出口管制领域的合作,改进出口管制合作中的衔接工作,以切实促进两国高科技和战略贸易的增长。长期以来,美中两国致力于对出口管制方面问题意见的交换,出台具体的出口管制政策和法规,并进行合规项目的推广。上述工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两国高科技贸易的发展,但是两国内部都依然存在着阻碍双方高科技领域贸易的问题,难以实现充分的发展。例如,美国的出口管制政策未能有效地考虑到中国以及当今全球市场的现实状况;中国对于更深度的提升透明度以及全球出口管制规范不能够完全认同和接受。另外,两国的企业也依然对美国向中国高科技产品出口的相关事项缺乏充分的了解,因此无法有效地执行能够增加这一领域出口的标准化措施。为了排除上述障碍,中国美国商会和上海美国商会(以下统称“美国商会”)请求美国政府和中国政府支持并启动具体的项目来增进了解、促进合作,最重要的是,切实扩大高科技战略贸易。倘若没有上述有针对性的行动,美国商会相信美中高科技贸易必将落后于中国与其它贸易伙伴之间的高科技贸易,并最终减少两国在出口管制领域的合作。这无疑会损害中国的利益,因为虽然中国对高科技产品的需求显著增加,却无法从充满活力、产品优质的美国市场充分获益。而美国则无法充分实现通过增加对华高科技出口贸易来减少贸易逆差、增加就业从而整体提振美国经济的目标。
重大进展
出口合规工作组积极促进高科技贸易
2006年3月,美国商会成立了出口合规工作组,负责向美国政府提供有关中国市场的信息。出口合规工作组希望他们所提供的信息能够为美国政府在制定出口管制政策和颁发许可时提供最新、最完备的信息依据。2009年,出口合规工作组将合规纳入工作范围,并开始强调透明度与合规在出口许可证审批过程中的重要性。该项工作已成功开展至今,提升了多个行业的许可证获批率,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美国对中国的出口管制。虽然上述举措成功地扩大了中美之间的高科技贸易,但是出口合规工作组认为未来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因此,出口合规工作组将增进行业和政府间在出口管制、出口合规方面的交流和加深行业对出口管制的了解纳入了今年的工作重点,以促进高科技贸易。为了落实该调整后的工作重点,出口合规工作组已启动了一项2011年航空航天业和信息通信业的活动组织计划,并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和论坛的方式对美中两国的相关合作伙伴进行出口管制和合规方面的教育,最终实现切实的出口增长。出口合规工作组希望美中两国政府能够支持以上倡议,推荐发言人,提供指导并为参与方在许可证申请方面给予具体的帮助。出口合规工作组相信,以上工作的成果将为进一步促进两国高科技战略贸易勾画蓝图,并坚信加强贸易管制合作以扩大高科技贸易必将使美中两国大为受益。
美国出口管制改革
美国政府于2010年开始改革其出口管制体系,改革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提高规则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优化流程;加强对最敏感产品的管制;放松对较不敏感且全球其他供应商也可供应的产品的管制。美国政府称上述改革的目标是实现:(1)单一出口管制清单;(2)单一主要执法协调机构;(3) 单一信息技术系统;(4) 单一发证机构。美国政府称之为“四个单一”。这一改革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包括确立单一管制清单的制定标准,以及单一执法协调中心和单一信息技术系统的基础建设工作目前已经完成。第二阶段,目前正在进行中,包括重新调整两份清单的架构,形成相同的分级架构;书面建议多边组织增减或取消管制;实现发证协同化;通过执法中心提升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合规度;向单一信息技术系统过渡。第三阶段,目前尚未开展,可能包括获得国会批准,通过立法将两份管制清单合二为一并采用单一发证机构。其中还将包括对执法活动进行全面协调以及采用单一信息技术系统。虽然美国商会了解出口管制的重要性,并支持出口管制政策在捍卫地区稳定、国际安全、国内安全和维护外交政策利益方面发挥作用,但商会希望美国政府在决定放松具体产品的出口管制的同时,能充分考虑到那些已经在中国出现的产品。具体而言,美国商会建议对那些已经在中国出现,且不会对中国军事发展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产品放松或取消管制。最后,我们欢迎美国政府进行出口管制改革,并将继续通过出口合规工作组提供改革相关信息和反馈。
具体问题
美国出口管制和销售损失
只有建立在一个尽可能地减少两用物项和技术的扩散与转移的安全贸易环境下,美国才能扩大对华高科技贸易。美国目前通过现有的法律限制和出口管制来保障上述安全的贸易环境。然而过度的法律和政策限制会导致无效管制并造成意外后果,比如美国出口机会的损失和美国企业收入的减少,并最终损害美国经济和国家安全目标。如美国政府官员所言,保障国家安全的同时需考虑到能够确保美国军工基地得以正常发展,美国企业能够继续研发可以带给美国经济和军事优势的新兴科技。出口合规工作组于2009 年开展了一项关于美国出口管制措施对中国出口影响的调查。超过70 家美国企业作答,其中很多都表示美国出口管制对他们向中国出口商品造成了负面影响。此项调查中最令人遗憾的结果是,美国失去的每一单对华出口贸易最后都落入了他国企业之手。由于只有少数作答者给出了由上述出口管制负面影响所带来的损失数额,出口合规工作组无法量化美国出口管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7 家填写具体损失额的作答企业其每年的损失总计超过5 亿美元。根据这一数据,我们可以推断每年因出口管制造成的美国企业的总体经济损失高达数十亿美元。如前所述,美国商会希望美国政府在改革出口管制体系时能考虑上述销售损失的情况,尤其在中国已经可以从其他贸易伙伴购买到类似产品的情况下。坦率地说,美国商会相信,批准那些遵守美国出口法律、并在美国合规官员监管下实施的出口,更能有效地减少两用物项和技术转移的现象。因为一味禁止美国企业从事上述交易,将使美国企业的竞争对手们在没有如此严格的政府或企业监管的状况下依然从事上述物项及技术的出口贸易。在短期内,美国商会鼓励美国政府在评估出口许可对国家安全的影响时考虑到上述因素;从长远看,美国商会鼓励美国政府寻求与多边组织更深入的合作以强化多边以及国家层面的出口管制政策和程序,以便更有效地平衡国家安全和商业利益。
中国政府的政策和美国出口管制
同时,中国政府的政策和措施与美国出口管制相互作用,共同限制了美国企业向中国出口的能力。上述政策和措施包括:(1) 实施标准和认证要求,要求转让敏感控制技术;(2) 政府采购招标中要求向中方合作者提供或转让相关技术;(3) 对知识产权实行最低级别的保护。就(1) 和(2) 而言,出口管制产品在技术转让方面的限制比其他产品要严格得多,因此,取得强制技术转让的出口许可就变得非常困难。尤其是考虑到(3) 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就难上加难。美国商会促请中国政府充分考虑技术转让要求对于高科技和战略贸易的影响,并取消将之作为参与中国市场之前提的相关规定。
企业贸易合规计划
企业贸易合规计划以及中国贸易伙伴或客户配合执行出口管制合规措施的意愿是促进两国高科技贸易最有效的手段。中国的企业,特别是那些在海外有分支机构或有国际合作伙伴的企业,都在制定并实施同时符合美国和中国出口管制法律规定的内部合规计划。美国商会发现,这些内部合规体系已得到验证的企业获取从事技术转让和高科技产品贸易许可证的几率要远远高于那些其内部合规体系未得到验证的企业。美国商会敦促中国政府为本国的进出口贸易企业提供定期的交流活动以鼓励更多的中国企业建立自己的内部合规计划。
经验证最终用户项目
美国商会一直并将继续支持经验证最终用户(以下简称VEU)项目,该项目对已申明遵守贸易规范并仅限于民用终端应用的中国最终用户给予优惠待遇。我们敦促美国政府继续加强VEU 项目建设并拓展其范围,因为该项目能够极大地激励企业进行合规投资。我们还鼓励美国政府与产业界以及美国商会,特别是出口合规工作组一起,讨论拓展并完善VEU 项目的途径。出口合规工作组的成员企业在VEU 方面拥有广泛的专业知识、经验和具体的建议,且非常愿意与美国政府分享。
教育和贸易促进
召集合格的商贸进出口企业,在共同研究商业交易的同时,学习出口管制和合规程序可成为扩大美中高科技贸易的有效途径。美国商会建议两国政府应支持并资助包括相关教学活动在内的各类项目,且可以通过利益相关者的政企合作来开展。美国商会和出口合规工作组希望能够通过提供战略、物流和项目设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服务,为上述项目的实施做出贡献。出口合规工作组在中国和美国都有自己的业务网络,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确定中国所急需的美国高科技产品供应链上的业务部门和各类主体。在确定企业后,出口合规工作组可以为现有及潜在的美国出口商设计并实施相关培训项目,教他们如何在抓住对华出口高科技产品的商机的同时减少贸易不合规所带来的风险。同时,出口合规工作组还可以对潜在的中国进口商开展如何在出口管制法律框架下稳妥地购买美国高科技产品的相关步骤的培训。美国商会认为上述工作和活动可以实现双赢,两国政府和企业既增加了高科技贸易,又提高了出口合规度,改善了双边关系。
结 论
通过召集利益相关方对其进行贸易合规培训来扩大美中两国高科技贸易,不仅为扩大美国贸易出口,恢复双边贸易的平衡提供了巨大的潜能,还可以增强对国家安全的保障。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美国出口管制改革,扩大VEU项目的范围和推广企业贸易合规计划,以及对利益相关者的教育和宣传活动,美中两国可以消除两用物项转移的扩散以及其他担忧的问题,同时实现高科技贸易增长。美国商会期待与美国和中国政府开展合作,实现上述双赢局面。
建 议
对美国政府的建议
提供资金、发言人以及相关政策制定部门官员的支持,促进在美中两国开展高科技贸易推介活动。
在出口管制改革的第二阶段中考虑到中国是否可以从国内和国外获得相关产品,并推动改革进入第三阶段。
避免制定仅针对中国实施额外限制的政策和法律,并避免制定任何不适用于全球市场现实状况的政策和法律。
对中国政府的建议
为中国企业提供更多的服务,促进中国企业实行合规和透明度计划,以获得美国高科技战略出口产品的进口资格。
提供资金、发言人以及相关政策制定部门官员的支持,为促进美中高科技贸易的活动提供支持。
根据多边贸易管制规范,制定出口管制法律法规,实现与全球出口管制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对接。
取消对进入中国市场时技术转让方面的强制性规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