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蒙(古)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2011-05-09 09:21366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5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蒙古国中央银行在乌兰巴托签署了金额为5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促进双边贸易发展和为金融体系提供短期流动性。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完)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5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蒙古国中央银行在乌兰巴托签署了金额为5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促进双边贸易发展和为金融体系提供短期流动性。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完)
0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5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蒙古国中央银行在乌兰巴托签署了金额为5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促进双边贸易发展和为金融体系提供短期流动性。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完)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5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蒙古国中央银行在乌兰巴托签署了金额为5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促进双边贸易发展和为金融体系提供短期流动性。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