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蒙央行签署50亿元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财经网专稿】记者 刘虎彪5月6日,央行在其网站宣布,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与蒙古国中央银行于当日在乌兰巴托签署了金额为5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促进双边贸易发展和为金融体系提供短期流动性。
【财经网专稿】记者 刘虎彪5月6日,央行在其网站宣布,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与蒙古国中央银行于当日在乌兰巴托签署了金额为5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促进双边贸易发展和为金融体系提供短期流动性。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这是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货币当局签署的第十一个本币互换协议。至此中国人民银行共计与韩国、香港、马来西亚、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阿根廷、冰岛、新加坡、新西兰、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和地区货币当局签署的本币互换协议总金额已达8342亿元人民币。
签署货币互换协议可提高人民币在一些国家的使用,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人民币区域化是为国际化铺路。同时也将降低签约国在两边贸易活动中面临的美元汇率波动风险,从而利于双边贸易的发展。
汇丰银行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屈宏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跨境贸易结算的推广,基本实现了人民币国际化“三步走”中的第一步。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推出,使得人民币国际化实现了贸易层面和资本面两步并走的格局。
屈宏斌表示,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既有利于出口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节约相关财务费用,还有利于我国出口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人民币成为国际支付货币的起点,也是人民币实现区域化和国际化的基础。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