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将保理引入大调解机制
夏某驾驶摩托车肇事致梁某死亡,死者家属以肇事车辆已投保为由,强烈要求高额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死者家属将夏某告上法庭。这是广西玉林市保险行业协会自将保险理赔引入 “五位一体”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大调解机制后,成功调解438起案件中的一件。
本报讯 夏某驾驶摩托车肇事致梁某死亡,死者家属以肇事车辆已投保为由,强烈要求高额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死者家属将夏某告上法庭。交通法庭接案后,保险调解员利用专业保险知识和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交强险的内容和交通事故保险赔偿依据及标准。经耐心说服和不懈调解,终于双方达成和解。这是广西玉林市保险行业协会自将保险理赔引入 “五位一体”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大调解机制后,成功调解438起案件中的一件。
由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引发的群众性事件成为当地社会矛盾的不安定因素。从去年上半年起,玉林市保险行业协会积极与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手,将保险理赔中心“一站式服务”引入交通事故专业审判合议调解、人民调解、交警行政调解、检察监督调解的“五位一体” 大调解机制,从各财产保险机构理赔或法律岗位抽调20名业务骨干参与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调解工作,以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为依托,加强与法院、交警、实现保险理赔与大调解机制的无缝对接。通过保险机构间被保险人、投保车辆出险、理赔相关信息的共享,利用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个平台开展保险理赔知识的宣传,使当事人理解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纠正不按保险合同规定,盲目要求保险理赔的想法和行为,减少因保险损害赔偿引发的纠纷。
截至2010年10月,玉林市保险行业协会在辖区各县、市交管大队共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保险调解处理中心7个,成功调解纠纷案件438起,其中参与交警、人民调解251起,参与法庭调解63起,保险机构自行调解124起,经调解息诉47起。同时,当地保险公司主动向医疗机构垫付医疗费用95.3万元,预付保险赔款242.6万元,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化解纠纷,维护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