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会呼吁中国深化公共采购改革
戴杰所说的研究,是昨日中国欧盟商会在京发布的研究中国公共采购市场的调查报告——《中国的公共采购:欧盟企业在中国参与公共采购合同竞标的经验》。中国欧盟商会还认为,在此报告中的建议旨在促进中国公共采购的法律框架建设,及其短中长期的政策实施。
“我们的研究展示了中国公共采购市场之大。据估算,现在在华欧盟企业由于重复的政策法规以及不尽如人意的政策执行,与价值一万亿美元的市场无缘。”中国欧盟商会主席戴杰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透明、一视同仁的监管方式对于这个巨大的市场至关重要。”
戴杰所说的研究,是昨日中国欧盟商会在京发布的研究中国公共采购市场的调查报告——《中国的公共采购:欧盟企业在中国参与公共采购合同竞标的经验》。
戴杰表示,这一报告发布“将促进最近通过的"十二五"规划中提及的高质量经济增长。本调查旨在为这一转变提供可行意见”。
根据此调查估算,在中国快速发展的经济中,中国的公共采购占的比重超过20%。这类经济活动数量庞大,而且还在不断增长,但相关的监管框架却显得杂乱无章,例如政策不一致,实施情况也参差不齐。这严重阻碍了中国整体经济的效率和创新,并导致在华欧盟企业因此错失许多商机。
该调查提出,在参与公共采购合同竞标时,欧盟企业所面临的常见挑战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即将开展的项目,难以获得及时和准确的信息;对项目的具体评估标准缺乏沟通;招标信息下放的趋势,导致更高成本和更低的透明度;公共采购授标流程的不公平以及申诉程序不尽如人意。
中国欧盟商会公共采购工作组主席范克高夫则表示:“欧盟商会从2004年起就与中国政府一道推进中国采购框架的改善。”
“欧盟企业可以为中国政府的规划做出更多贡献,特别是交通、民用工程和可再生能源产业,欧盟企业都有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范克高夫表示,“然而要达到这一效果,中国必须向它们开放公共采购市场。这意味着中国需要清除一些通常存在于地方层面的障碍,以建立一个健康的竞争环境。”
这本60余页的调查还详细分析了典型投标程序以及欧盟企业在竞标公共采购合同时遇到的非市场壁垒,调查以医疗器械、信息与通信技术和风能设备行业为示例,进行了案例分析,并基于调查中包含的分析以及中国欧盟商会公共采购工作组正在进行的工作,中国欧盟商会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期望借此促进中国整体公共采购市场的改革。
其中包括几项希望:确保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时都能平等地获取信息;在招标过程中确保评估流程公正透明;重视公共采购对其他政策目标的影响以及简化中国在公共采购方面的法律框架等。
中国欧盟商会还认为,在此报告中的建议旨在促进中国公共采购的法律框架建设,及其短中长期的政策实施。
“这些改革会对中国整体经济和在华欧盟企业起到立竿见影的积极效果,同时改进后的法律法规也会加快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进而帮助中国企业此后抓住更多海外发展机会。”上述调查显示。
此前中国欧盟商会亦有调查显示,在2008 年,在欧盟对外直接投资中,只有不到 3% 流向了中国。这并不是因为欧洲企业不愿意扩展其在中国的业务(包括中国中西部地区的业务),而是他们面临的障碍及风险超过了董事会和股东所能接受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