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社会融资总量”
【社会融资总量最后可能只是作为一个监测指标存在,只有在银行利率市场化之后,控制短端利率,才能把总量控制住。【如果真把社会融资总量上升为货币政策的中间指标,现有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将会发生一个很大的变化。
去年底,央行酝酿货币政策新变革。2010年12月24日,央行在新闻稿中首度引用副行长胡晓炼的讲话,提出“社会融资总量”的概念,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资金供给会体现在社会融资总量上,社会融资总量调控应按满足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正常需要掌握”。尔后,央行2011年工作会议上及《2010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再次提到“社会融资总量”。为深入解读这一新指标,本期五道口议事厅以“透视社会融资总量”为主题,探讨社会融资总量的提出背景、统计难度及实施路径。
【五道口议题】
“社会融资总量”提出的现实环境?
迎难而上或徐步前行?
建立协调机制的可行性?
【议事嘉宾】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业研究中心主任 郭田勇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室主任 曾 刚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讲师、博士 张 伟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首席经济学家 许均华
安信证券宏观策略分析师 温永鹏
主持人:
《当代金融家》杂志总策划 于 江
“社会融资总量”提出的现实环境?
【这边控制住了银行信贷,企业通过其他方式融资的量就上去了,最后很容易导致融资总量并没有得到明显的控制。】
郭田勇:今年2月份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M2(货币供应量增长)是15.7%,全年计划是16%,现在就已经先到了16%。银行信贷是5300多亿,一下子比上个月少了将近5000亿,降幅比较大。从央行调控的角度看,这是比较好的数据,可以说,稳健的货币政策初见成效。
我们在银行搞调研,商业银行的人讲,他们往往成为宏观调控的牺牲品,宏观调控的思路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它现在的核心是要控制M2。在中国,货币供应量的增长与银行信贷之间的关联度非常高。所以,要控制M2,最核心的就是要控制银行信贷,只要控制住银行的放贷量,基本上就能把M2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这进而得出一个结论,只要将M2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通胀或是大家所诟病的全社会的流动性就能得到控制。但这里有个问题值得思考—M2和通胀到底有多高的关联度?
单一对银行信贷进行调控,银行就会说它们付出了代价,而其他的融资渠道没有被调控,或者说,也没有办法进行调控,这种调控是否合理?这又是一个问题。
现在都在讲“十二五”期间要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其实,只要按照稳健的货币政策控制信贷,直接融资比例肯定也会大幅度提高。特别是今年央行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率”,这是非常有效的一个工具,商业银行贷款多了,“一差别”就按住了。但是,东方不亮西方亮,这边控制住了银行信贷,企业通过其他方式融资的量就上去了,最后很容易导致融资总量并没有得到明显的控制。
我认为,仅看银行信贷或M2这个指标,比较狭隘,或者说这个指标的代表性及真实性有问题。所以,现在央行提出“社会融资总量”,因为金融机构最根本的还是通过金融手段为社会提供融资,银行也仅仅是融资手段之中的一种。这样,考察社会在某一段时间内总的融资发生量,相对于银行信贷而言,可能更加客观、全面。社会融资总量概念的提出大概是从这里来。
【以社会融资总量取代信贷规模指标,既是我国金融发展的重要成就,也是我国金融领域的一件重大事件,标志着我国社会融资体系将更加多样化,企业融资渠道将更广,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将得到更大程度地发挥。】
许均华:发达经济体金融发展的历史证明,随着金融的发展,通过银行而实现的信贷融资在整个社会融资中的比重趋于下降,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实现的各类融资比重相应提高。目前,一些发达经济体的直接融资在整个社会融资中的比重甚至超过间接融资。很长一段时期以来,我国以M2和新增人民币贷款作为货币政策重点监测、分析的指标和调控的中间目标。这符合我国过去金融发展水平低、社会融资过度依赖银行信贷的现实。
我国自1990年发展资本市场以来,金融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社会融资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一趋势在近几年更加明显。以2010年为例,证券市场实现的股票和债券筹资为1.26万亿元;银行间市场共发行各类债券9.50万亿元,其中政府债券(包括地方债)发行1.78万亿元,企业债券为3627亿元,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融资1.16万亿元;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筹资2.24万亿元。此外,还有一些经济主体通过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消费信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实现了融资,也有一些经济主体通过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外国直接投资、民间借贷等渠道实现了融资。2010年,我国银行系统新增人民币贷款为7.95万亿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对2010年我国实体经济通过金融机构实现融资总量的统计,新增人民币贷款只占全社会融资总量的50%左右。因此,监测和控制新增人民币贷款不能满足我国宏观调控的需要,结果是“按下了葫芦起了瓢”,新增人民币贷款规模控制住了,而其他各种形式的融资却大量增长。
在此背景下,我国政府提出了社会融资总量的概念,并提出了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总量的目标。这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及时的,这对于从源头加强对全社会投资规模的宏观调控、控制通胀也是十分有益的。
到目前为至,国务院或人民银行还没有向社会正式发布社会融资总量的统计范围。我们认为,社会融资总量是指一定时期内,资金需求者通过各种渠道向资金盈余者筹措并投向于实体经济的资金总量。社会融资总量既包括资金需求者通过银行、信托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中介实现的融资,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和债券而实现的融资,通过担保公司、贷款公司、典当行等渠道实现的融资,通过外国直接投资、民间借贷、产业投资基金等而实现的融资,还应包括各种经济实体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
实际上,进入20世纪以来,我国社会融资中信贷资金占比下降很快。城镇固定资产和房地产开发是社会投资的两个重要领域,贷款占固定资产和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的比例并不高,而且还呈不断下降趋势。这就足以说明,我国通过控制信贷规模来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投资,进而控制投资过快增长和通胀的目标难以实现。
记得在2007年和2008年,我就多次提出,控制投资增长过快问题,应该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一同使劲,如果单纯从信贷方面紧缩而资本市场上还在拼命新发、增发股票,拼命地发行各种债券,控制投资增长就是一句空话。当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银行控制房地产开发贷款,但仍有大量的房地产企业通过证券市场发行新股、增发股票,以及发行可转债、公司债等形式筹集资金,致使政府的房地产调控目标难以实现。因此,我国提出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总量来实现宏观调控目标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从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金融的功能是实现资金盈余者与资金需求者之间的资金匹配,在实现资金配置的过程中促进经济发展。因此,无论是通过银行实现的信贷资金配置,还是通过其他渠道实现的资金配置都应该是国家政策鼓励的。就我国而言,长期以来银行是资金配置的主渠道,在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信贷资金所固有的“短存长贷”所导致的期限错配风险,以及金融风险过多集中于银行体系是我国金融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近几年来,贷款中长期化趋势不断强化,期限错配问题更加突出。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出“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后,紧接着提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挥好股票、债券、产业基金等融资工具的作用,更好地满足多样化投融资需求”。因此,以社会融资总量取代信贷规模指标既是我国金融发展的重要成就,也是我国金融领域的一件重大事件,标志着我国社会融资体系将更加多样化,企业融资渠道将更广,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将得到更大程度地发挥。
【尽管M2有很多缺陷,但它有不可替代的地方。从理论的角度说,社会融资总量不一定可以作为中间目标。】
张伟:从长期来看,建立“社会融资总量”这个指标是非常有意义的,也是必要的。原来的融资主要以贷款为主,但是这几年其他融资方式比重逐步提高,其中直接融资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比重也逐步提高。2010年,人民币贷款之外的其他融资方式的融资总量占人民币贷款融资的80%。因此,观测整个社会融资总量,如果仅仅看人民币贷款,已经不足以反映整个社会融资的规模。所以,社会融资总量的出台有它的现实背景,就是因为贷款之外的其他融资规模大大提高了。
建立社会融资总量这个指标是否可行?必要性是什么?在探讨这些问题之前,首先要把很多原理性的东西弄清楚,比如,什么叫“社会融资总量”?从负债方去考虑还是从资产方去考虑?这既会涉及到人民银行的职能,也会涉及到其他部门的职能。
从技术上说,如果非要把“社会融资总量”这个指标建立起来,并统计起来,完全是可以做到的,每一年都可以得到一个数据。在央行今年2月份发布的有关社会融资总量的文章中,实际上已经初步统计了社会融资总量的数据。当然,这个数据是建立在央行所定义的社会融资总量这个概念的基础之上。且不说社会融资总量这个指标本身是否完善,无论怎么统计,总是会有很多未统计、难以统计和不能统计的社会融资,比如,民间融资显然属于社会融资总量的一部分,但是民间融资规模到底是多少,是很难统计的。即使今后可以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指标体系,能从概念上把诸如民间融资、私募股权基金等融资方式统统包括进来,但是也很难统计出来,而且成本也会相当高。所以,从可行性上讲,实际困难很多。
假设经过几年的实际运行,这个指标建立起来了,而且也是可以统计的,虽然不能完全统计整个社会的融资规模,但至少把核心的、主流的社会融资总量统计出来了。如果这个假设成立的话,那么社会融资总量到底能被当成什么指标来看待呢?能不能当作货币政策的中介指标来看?这是一个亟须深入探讨的重要理论问题和实务问题。
我认为,现在提出“社会融资总量”的概念,主要针对的是人民币贷款不足以反映整个社会融资总规模,并不是主要针对中介目标M2的。尽管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广义货币供应量M2固然有很多缺陷,但它已经运行了十多年,目前还找不到比M2更适于作为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指标。比如,利率并不比M2更优,由于中国的利率没有市场化,它的传导机制并不如数量指标更具有相关性。我们也不能像很多小型开放经济体那样,把汇率作为中介目标,更不能把物价直接作为中介目标,因为中国的物价更复杂,某些商品的价格受管制程度仍然更高,比如粮食、水、电、气等都实行较严格的价格管制。现在探讨的主要话题就是,社会融资总量指标已经建立了,技术上的问题被解决了,且定义也很清楚了,当所有这一切的前提都不是问题了,社会融资总量是否可以作为中介目标?我认为,从理论角度看,它还不能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我国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是稳定币值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稳定币值就是对内稳定物价,对外稳定汇率。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附带目标,就是“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但是,在特定时期,经济增长目标比币值稳定目标更重要,而有时候,稳定币值又成为首要任务。
众所周知,充当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指标要具有“三性”—可控性、可测性和相关性。就相关性而言,在理论上,找不到可以把“社会融资总量”与物价稳定、经济增长或汇率稳定直接建立联系的根据。从理论上进一步探讨,物价为什么会上涨?物价主要体现在商品市场,货币多了,往往导致商品价格上涨;货币少了,则可能导致商品价格下跌。而银行贷出一笔款,企业并不一定马上形成购买,去追逐商品,而是首先要记在银行的账上。所有的融资,除了流通在银行体系之外的现金之外,其余的最终都会体现为银行存款,最终都会回到货币供应量里面。当然,货币本身也有流通速度,不可能所有的货币每天都要参与交易。按照上面的分析,融资量并不是与交易量一一对应的。融资量和交易量并不画等号,并且它们之间也没有任何相对稳定的比例关系。比如,放一笔贷款出去,增加了一笔融资量,但这笔资金在经济运行当中,可以多次参与商品市场交易或资产市场交易,而并不是融通一次资金仅做一次商品交易或资产交易,这笔资金到底会参与多少次交易,并没有任何理论依据予以确定。
把M2作为中介目标,至少有一个货币数量论的理论基础,即货币×货币流通速度=物价×国民收入。在商品市场占经济主流的时代,这个等式是成立的。但是,当资产市场比较发达后,这个公式就不那么准确了。为什么按照这个公式计算中国的货币流通速度会越来越慢呢?原因就在于,有很多货币并不仅仅在商品市场上运转,上述公式中的国民收入不能仅仅用GDP去衡量了。比如,在房地产市场、股票市场实际上使用了大量的货币进行交易,上述公式已经不能全面反映货币的交易职能了。这些交易尽管使用了货币,但不会直接对商品价格产生,尤其是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交易,它们不会立即对商品市场的物价产生影响,而房地产市场比较特殊,房价高了,引起租金提高,可能会对物价产生间接影响。
因此,在这里,需要澄清几个概念,就是融资总量并不一定等于交易总量,而交易总量有可能只包括商品交易总量,也可能还要包括资产市场交易总量。
尽管M2有很多缺陷,但是,就中国经济金融状况而言,它现在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因此,央行可以把社会融资总量逐步建立起来,一步步去完善它,把它作为重要的监测目标。这一点,社会融资总量可能要比人民币新增贷款这个指标效果更好一些。但是,社会融资总量这个指标很难取代M2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因为其理论根据不可靠。
总之,社会融资总量这个指标是可以建立的,也有其建立的必要性。而且,从技术角度讲,建立这个指标也是可行的。尽管统计工作较负责,但是这对于宏观经济决策和事后监测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不过,社会融资总量是否能够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还值得商榷和进一步深入研究。
【央行提出“社会融资总量”这个指标有点儿走偏,因为股票本身不是央行能管得了的。】
温永鹏:“社会融资总量”作为中介目标不具备可操作性。首先,世界上有哪个国家监测过“社会融资总量”这个指标吗?“社会融资总量”这个指标里面包含了股票的融资,监测它有什么意义吗?发行股票是企业根据未来发展的预期做出的一种融资行为,监测它的总量完全没有意义。而且,股权融资不会随着经济的波动而产生系统性风险,它不像存款性机构,如果贷款收不回来就可能产生系统性风险。所以,在社会融资总量里加进股票融资的内容,这本身就是一个有点儿“偏”的指标。
其次,社会融资总量与实体经济、通胀的相关性没有那么紧密。2008年的社会融资总量大约是6万多亿,名义GDP也不低,通胀也很高,经济增长的实际增速并不低;2009年的通胀率是负的,经济增长的实际增速很低,但社会融资总量却是14万亿;到2010年,这个指标仍然是14万亿,但通胀却起来了。如果我们拉长时间段观察,比如取5年平均值,它们之间可能会有点儿关系。但是,从这几年的数据看不出有明显的相关性,社会融资总量不比M2更直观。
央行提出社会融资总量这个指标,可能是看到2009年的信贷水平很高,达到9.6万亿,虽然2010年压到7.6万亿,但通胀起来了。央行可能认为除了信贷之外,还有诸如银行的表外业务、信托贷款、委托贷款、银行的承兑汇票等这些融资没有管住,所以,即使把信贷控制下来了,通胀还是起来了,因此必须管住信贷之外的融资,就搞出“社会融资总量”这个指标,索性把股票都统计进来。这样一来,这个指标有点儿走偏,因为股票本身不是央行能管得了的。
【央行在进行这种统计指标的调整时,对其背后所涉及的基础经济学理论框架还应该有更为深入的研究。】
曾刚:从央行的角度讲,随着直接融资渠道越来越多元化,原来那种比较简单的观测目标(货币供给量)与经济的关联度在逐步下降,其实全世界都是这样,包括美国,多少年来,货币总量的增长都比较平稳,与经济总量之间的关联度都在下降。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中央银行对货币政策的中介指标进行调整,重新选取与实体经济关联度更高的指标,即能更充分地反映金融与实体经济联系程度的指标,应该说是一种符合经济环境变化的选择。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货币总量与社会融资总量这两个指标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融资总量涵盖的是资金的概念,与货币总量的内涵完全不同,而且融资总量是一个流量指标,货币总量是存量指标,二者背后的经济学理论框架是截然不同的。更具体一点讲,社会融资总量的概念更适合于古典经济学分析传统,而对货币总量的关注则直接脱胎于凯恩斯经济学。因此,个人认为,央行在进行这种统计指标的调整时,对其背后所涉及的基础经济学理论框架还应该有更为深入的研究。否则,如果没有分析基础和决策框架的相应调整,仅仅是中介指标的调整,可能会给货币政策操作带来很多的混乱。
迎难而上或徐步前行?
【央行与其在短时间内得出一个并不精确而且缺乏足够理论体系支撑的社会融资总量指标,还不如做一个更加系统的工作,就是编制一个中国的资金流量表。】
曾刚:既然提出了“社会融资总量”这个概念,接下来就要考虑两个问题—可控性和可测性。
社会融资总量的可控性确实是个问题,因为它的实施牵涉到除央行之外的很多部门,协调成本会非常高。当然,也可以假定一种情形来进行社会融资总量调控,比如由一个部门来统筹融资额度,如果要融资,不管什么融资,统统到这个部门报批,批完以后可以找银行贷款、上市融资、发债或是找信托公司,像当年的粮票一样,给你一张票,到哪家店都可以买粮食,只不过现在发的是“融资票”。这样的话,一是总量控制下来了,二是不用协调各个部委了,在管理模式上可能更有效。但实际上这样做不符合我们改革的方向。
至于可测性问题的问题,央行目前所设计的统计指标和内容还存在着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目前统计很简单,遗漏了一些应该包括在内的项目,而在另外一些方面,可能也存在重复计算。
个人认为,央行与其在短时间内得出一个并不精确而且缺乏足够理论体系支撑的社会融资总量指标,还不如做一个更加系统的工作,就是编制一个中国的资金流量表,这是一个非常基础,也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于我们未来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会有极高的价值。
【我国还没有形成以利率和汇率作为主要货币政策操作手段的金融和经济环境。依赖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难以实现对社会融资总量的调控。】
许均华:中国人民银行的核心使命是实施货币政策工具,即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调整利率等通过影响货币供应量、信贷规模、社会融资成本和社会融资总量等中间指标,进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是在保持币值稳定的基础上实现增加就业和经济增长。从我国目前的金融环境来看,由中国人民银行实施社会融资总量调控具有一定的难度。目前,我国还没有实现利率市场化,货币政策操作主要依赖于数量型调控工具,如公开市场操作、发行央票、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社会融资总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需要满足中间指标三个特征,即可测性、相关性和可控性。除相关性以外,可测性和可控性都难以满足货币政策操作的需要。
就指标的相关性来说,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对近几年主要的社会融资进行了统计,结果显示社会融资总量与物价、经济增长的相关性高于新增人民币贷款与它们之间的相关性。货币政策中间指标与货币政策目标的相关性高则说明该指标更适宜作为中间指标。
就指标的可测性来说,可测性越准确越好。但是,社会融资总量统计涉及的机构既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还包括外国直接投资、产业投资基金、企业之间的相互借贷和民间借贷。全面准确地统计社会融资总量并非易事。我国还没有正式公布社会融资总量的统计指标。
相对于新增人民币贷款而言,中国人民银行对社会融资总量控制的难度则要大得多。这是因为资金需求者融资的渠道更多。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操作对银行信贷调控的效果直接有效,但对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以及资本市场融资的调控效果要差得多。我国还没有形成以利率和汇率作为主要货币政策操作手段的金融和经济环境。因此,依赖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难以实现对社会融资总量的调控。
【现实是,即使把社会融资总量控制住了,也不一定能控制住物价。】
张伟:实施社会融资总量涉及到政治体制问题。这将导致央行承担更多的责任,因为权力越大,实际责任就越大。央行既要控制贷款规模,又要控制物价,而现实是,即使把社会融资总量控制住了,也不一定能控制住物价。社会融资总量的统计工作放在央行来做,实际开展工作,会碰到许多困难,因为这个统计工作需要许多部门的配合和协助。就统计社会融资总量这个工作而言,央行的某些职能必然与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众多部门形成交叉,相互之间的配合协调将显得非常重要。
非常关键的问题是,社会融资总量这个指标究竟应该怎么用?我认为,可以将它作为一个事后的监测指标,而不能将它作为一个事前的控制指标。
【在短时间内,社会融资总量没有取代M1和M2的可能,也不能成为一个中间目标,只能作为一个监测指标参考。】
郭田勇:控制银行信贷固然有它的道理,因为从中国的货币供应量来看,最主要的形成方式是银行信贷,其他的一些融资方式,包括发行股票、债券这些直接融资方式,并不能创造货币,那些融资方式并不能直接形成M2的增长。所以,从逻辑上讲,M2是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这个值如果被认为跟通胀、GDP的关联度更高的话,那么,调控M2有其合理性。但是,社会融资总量除了银行信贷之外,还包括其他方式的融资量,这个值跟央行的货币政策目标也应当具有比较高的相关性。我注意到,央行统计司长讲,未来社会融资总量应该成为新的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那么,“社会融资总量”如果作为货币政策的一个中间目标,它跟GDP和价格到底有多强的相关性?
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三性”—可控性、可测性和相关性,这“三性”都比较好的话,作为中介目标才更有意义。假如社会融资总量作为中间目标来看,它的相关性程度应该比M2高。但是,我担心可控性和可测性。
现在,央行控制银行信贷的方法很有效,控制银行信贷以后就能够控制M2,所以,在很大程度上,M2的可控性程度比较高。而在社会融资总量中,只有银行信贷的可控性比较高,股票、发债、保险,基本上不在央行的控制范围内,这显然是比控制M2差得多。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在短时间内,社会融资总量没有取代M1和M2的可能,也不能成为一个中间目标,只能作为一个监测指标参考。
20世纪90年代以前,没有M2这个指标。90年代初,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开始建立M1、M2。其实,当初设置中介指标时,争议也比较大,焦点在于到底中介指标是什么?当时有三个指标—银行信贷、M1和M2、社会信用总量。实际上,信用总量的可测性比较差,观测不出数字,而银行信贷可以作为操作性指标,但不能作为中介指标,最后就使用了M2。
今天,我们回过头来想,社会融资总量包含的内容可能不是很全,比如民间借贷、股票发行、私募融资等,都是统计上的难点,或根本统计不出来。从严格意义上讲,社会融资总量的内涵到底是什么,这是有疑问的。而如果真正把它还原成社会融资总量原本应当具备的内涵,那么它的可测性就是个问题。
【社会融资总量最后可能只是作为一个监测指标存在,只有在银行利率市场化之后,控制短端利率,才能把总量控制住。】
温永鹏:从其他国家的经验看,德国是把货币供应量当中介目标做得最好的国家,在过去30多年德国央行把平均的通胀率控制在比较低的水平。实际上,德国控制货币供应量采用的是“实用主义的货币主义”。德央行从来也没有在某一年设定一个预期目标就一定要完成,而是根据经济的运行状况,通过调整短期利率来影响这个目标,而不是刻意追求这个目标。它不会限制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而是把利率水平调整到一个合适的水平银行或者非存款性机构在这个利率水平上自愿贷出去多少钱,或者企业愿意贷多少钱就明确了,市场会自动作出调整,央行没有必要直接控制数量。
但是,中国现在还没有实行浮动利率。这就是问题所在,如果想控制社会融资总量是可以的,先走利率市场化之路,通过利率传导机制影响目标,但现在我们的传导机制没有完善,就是说,整个的收益率曲线都不是很完整,短端撬动不了长端,如果能够把短端和长端都非常好地撬动,就可以影响到社会融资总量。如果单纯地用数量去卡,发改委、银监会天天去卡,这样做很辛苦,最终效果也不见得很好。重要的是把利率的传导机制理顺,理顺了这个机制,只要央行控制了短端,从而影响长期利率和影子利率水平,社会融资总量水平就会朝着央行所要的方向去发展。
我的意见是,现在实施社会融资总量不是一个急事,真正急的事应该是利率市场化。所以,央行很可能是把社会融资总量作为一个监测指标,等利率市场化之后,通过控制短端利率,进而控制总量。在目前条件下控制社会融资总量,基本上是“按下葫芦起来瓢”,今天这个数量按下去了,明天那个可能就起来,商业机构总会不断地想出办法绕过这个监管口径。
建立协调机制的可行性?
【社会融资总量调控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还需要加大金融改革力度。】
许均华:我国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制度,各类金融机构分属于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甚至还有一些融资渠道不属于任何金融监管部门监管,如产业基金和民间融资。社会融资总量调控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还需要加大金融改革力度。
第一是建立社会融资总量调控体系,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目前,我国各种融资方式分属于不同部门监管,如果没有统一的调控体系和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总量就是一句空话。
第二是采取各种措施把社会融资尽量纳入到金融体系中来。国家能够监控的融资占社会融资总量的比例越高,就越容易通过社会融资总量调控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可以准确及时地掌握实体经济通过各类金融机构实现的融资,而且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其规模进行调控,但难以对通过非金融机构的融资进行及时调控。国家可以采取有关措施如鼓励各类民间融资、产业基金等利用信托制度实现融资,把社会融资尽量纳入到金融体系中来。信托公司在社会融资中的作用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和企业认同,截至2010年末,我国信托资产余额达3.04万亿元。民间融资和产业基金在促进储蓄转化为投资,促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保护,加之很多民间融资本身不规范,使投资者面临很大的风险,严重影响金融和社会稳定,同时也提高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国内外金融发展的历史表明,在民间融资和产业基金融资中,引入信托制度,利用信托制度的破产保护机制,既可以提高社会融资效率,也可以把各类灵活多样的投融资需求纳入正规金融体系,扩大社会融资的统计范围,提高社会融资统计的准确性和宏观调控的有效性。
第三是资本市场与信贷市场的融资应该统筹规划。当社会资金需求一定时,资本市场融资规模大了,银行信贷资金投放自然就应该收缩,反之亦然。同时,资本市场与信贷市场在发挥融资作用方面应该有所侧重。处于成熟期的企业应该更多地依靠信贷市场和债券市场筹资,而不是主要到证券市场上去融资,证券市场主要解决创业期和成长期企业的融资问题。
第四是建立真正的政策性金融扶持体系。对于国民经济发展中需要保护和支持的中小企业、政策性扶持产业、落后地区发展的融资需求难以全面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利率市场化将进一步加剧这些产业的融资难度。对于这类产业的发展一方面需要国家在税收、财政补贴、转移支付等方面制定专门的制度予以扶持,另一方面还需要建立相应的政策性金融制度予以支持。
【目前央行掌握的数据是最全的,能够观测到所有的数据,任何大笔的资金流动和结算都能看到,实时的流动也能看到,由央行统计社会融资总量是最好的,这不会引起任何部门的反对,也没有反对的理由,因为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可以做这个事。】
曾刚:目前央行掌握的数据是最全的,能够观测到所有的数据,任何大笔的资金流动和结算都能看到,实时的流动也能看到,由央行统计社会融资总量是最好的,实务部门的资金流量表是统计局在做,金融层面的流量表应该由央行来做,这不会引起任何部门的反对,也没有反对的理由,因为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可以做这个事。
我的建议还是好好地去编一个资金流量表,央行现有的资金流量表比较简单,而且数据滞后两年,在实际应用中的意义不大。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个完整的资金流量表是精确统计社会融资总量的基本前提,在资金流量统计简单且滞后的情况下,事实上我们也不可能得到及时、准确的社会融资总量数据。因此,建议还是不断完善资金流量统计,在此基础上形成对社会融资总量实时、准确的观测,如果统计的结果证明社会融资总量与实体经济的关联度很高,那时候才可以去探讨下一步具体的实施措施。
【央行应该有更加清晰和明确的目标,那就是控制通胀。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应该由其他部门来管理。让央行加强监管,把所有的市场风险监管起来,这一点它可以做到,但让它控制社会融资总量,这个事儿“不靠谱”。】
温永鹏:实施社会融资总量不是央行一家能控制的,需要很多相关部门来协调,发改委管着发债,证监会管着发股票,央行能协调吗?
为什么现在社会融资总量那么大,是因为实际利率水平是负的。实际上,控制社会融资总量应该使用价格手段。央行不仅仅要控制通胀,对资产价格也应该进行调节。这都需要通过调整利率水平来实现。在负利率情况下,你很难控制社会融资总量,也很难控制资产价格水平。短期利率是央行手中最好的杠杆,如果利率渠道畅通,央行不用忙着去控制各个融资环节的总量。
我认为,现在有M2这个指标已经够用了,社会融资总量可以检测,但是作为中介目标不太可能。
如果央行只控制通胀,它是能完成任务的。欧洲央行怎么就能完成任务呢?通胀率超过2%,不管经济增长是什么状况,它马上就调利率了。我们的央行既要管经济增长,又要控制通货膨胀。这种理念已经过时了。实践证明这是很难的。央行应该有更加清晰和明确的目标,那就是控制通胀。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应该由其他部门来管理。让央行加强监管,把所有的市场风险监管起来,这一点它可以做到,但让它控制社会融资总量,这个事儿“不靠谱”。
【现在,央行计算出的数据实际上是通过其他技术部门上报的数据综合统计的,还不能作为一个事先控制的指标。如果作为控制指标的话,央行必须要被赋予相应的权力。】
张伟:央行可以牵头来建立这个指标,统计这个指标,因为央行监测各个方面的数据可能更方便些。但是,仅仅是统计一个可监测的数据,而不意味着央行拿着这柄尚方宝剑就可以指挥银监会、证监会或保监会。现在,央行计算出的社会融资总量数据实际上是借助其他部门上报的数据综合统计的,还不能作为一个事先控制的指标。如果作为控制指标的话,央行必须要被赋予相应的权力,而国务院是否赋予这样的权力呢?如果没有被授权,央行也很难做到履行相应的职责。
【如果真把社会融资总量上升为货币政策的中间指标,现有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将会发生一个很大的变化。】
郭田勇:如果真把社会融资总量上升为货币政策的中间指标,央行可以考虑扩充其管理职能,因为要调控,现有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将会发生一个很大的变化。但这个变化在短时间内并不现实,因为如果真推出社会融资总量,就没有M2了,可能就要看更大口径的一些货币,M3、M4等,这里面要进行很多调整,到底怎么设计还很难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