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将出政策防止借保障房套贷
【《财经》综合报道】近日,银监会二度发文要求收紧平台贷款,新增贷款仅能投放在在有偿还能力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公租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目前银监会要求,平台贷款的新增量只能用于有偿还能力的保障房项目,在2010年的融资平台清理中,各地的保障房融资平台也得以保留。
【《财经》综合报道】近日,银监会二度发文要求收紧平台贷款,新增贷款仅能投放在在有偿还能力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公租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
2月份,银监会曾向金融机构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发展加强风险防范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要严格控制增量,仅允许平台贷款在有偿还能力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公租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适度新增。
此次银监会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的通知》将监管升级,要求所有银行对平台贷客户实行“名单制”管理,银行不得向名单制以外融资平台发放贷款。
同时,平台贷款的审批权统一上收总行,由各银行总行对纳入平台类客户名单内的贷款实行总行统一授信、全口径监控和逐笔审批,并在总行层面落实授信管理问责机制,分支行仅承担前台营销和贷后管理。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某股份制银行西部省会城市分行行长称,他们早在2010年6月份以后就没有平台贷款的审批权了。
目前银监会要求,平台贷款的新增量只能用于有偿还能力的保障房项目,在2010年的融资平台清理中,各地的保障房融资平台也得以保留。
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仅对保房障“搞特殊化”可能会出现以保障房名义套取贷款的问题。21世纪经济报道称,有地方银监局人士称,各地政府一下搞了这么多保障房融资平台,值得警惕,其目的可能并不单是建保障房,而可能包括换一种名目从银行获得贷款。
对此,银监会已有警惕,据悉,银监会正在制定保障房的信贷指引政策。该信贷指引拟对保障房贷款的准入条件,抵押担保措施,贷款发放程序等做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