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与日住友相互代理货运险理赔
中国太保(601601.SH/02601.HK)通过电子邮件对记者表示,中国太保与日本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株式会社(下称三井住友)已于4月1日签订协议,相互代理货运险理赔服务。
4月7日,中国太保(601601.SH/02601.HK)通过电子邮件对记者表示,中国太保与日本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株式会社(下称三井住友)已于4月1日签订协议,相互代理货运险理赔服务。
根据双方签订的货运险理赔代理协议,三井住友承保的出口至中国的货物出险后,将由中国太保代为查勘理赔,同时,三井住友也为中国太保承保的出口至日本的货物提供理赔代理服务。为保证项目顺利运行,中国太保在航运保险事业营运中心专设海外代理部,负责项目运作,日方也专门在该部门派驻员工进行支持。
中国太保表示,与三井住友的合作将充分发挥各自在本地区理赔网络、专业经验及社会关系上的优势,加强理赔技术和知识的交流,互利共赢地开展理赔代理合作。同时这也是中国太保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
开展理赔代理业务,是国际航运保险合作的通行模式。太平洋保险表示,为三井住友提供理赔代理服务,体现了公司航运保险专业理赔能力得到了国际保险公司认可,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太平洋保险在国际航运保险界的影响力,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中国太保的航运保险理赔服务体系,提高航运保险的专业化经营能力。
两家公司曾于2004年10月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此次的代理协议即在此前的框架下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