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稳定理事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在罗马召开
2011年4月5日,金融稳定理事会在意大利罗马召开第七次全体会议。中国人民银行易纲副行长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刘明康主席及财政部代表共同出席了会议。金融稳定理事会根据2009年4月二十国集团伦敦峰会宣言正式组建,成员包括二十国集团成员国和相关经济体及有关国际组织,是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倚重和国际公认的推动全球金融标准制定与执行的核心机构。
2011年4月5日,金融稳定理事会在意大利罗马召开第七次全体会议。本次全会是理事会在2011年召开的首次面对面会议,旨在为理事会全年的工作定调,以更好地落实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在金融部门改革方面提出的各项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易纲副行长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刘明康主席及财政部代表共同出席了会议。
全会讨论了全球金融体系的主要风险,审议了降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场外衍生品市场改革、加强对影子银行业的监管和改进金融体系的数据搜集与共享等方面的政策建议,还讨论了推进标准执行和设立金融稳定理事会地区工作组等问题。
金融稳定理事会根据2009年4月二十国集团伦敦峰会宣言正式组建,成员包括二十国集团成员国和相关经济体及有关国际组织,是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倚重和国际公认的推动全球金融标准制定与执行的核心机构。我国于2009年5月加入金融稳定理事会。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参与理事会工作,在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标准制定和推进国内金融监管改革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