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抱团融资”为中小企业“输血”
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发行企业债券以往都是大型企业的“特权”,但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政策指引,这一局面正在悄然改观。其中2007年发行的深圳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共有20家企业,发行规模为10.3亿元;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共有4家企业,发行规模为3.05亿元。
黄石日报消息(记者 张春玲)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发行企业债券以往都是大型企业的“特权”,但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政策指引,这一局面正在悄然改观。连日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自黄石市启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工作以来,企业的参与热情高涨,许多企业递交了申请。
资金不足困扰中小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遭遇资金不足,已成为一种“自然现象”。
据记者了解,目前黄石市中小企业有4.23万户,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9.98%,中小企业已经占到了黄石经济的“半壁江山”。然而,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往往面临资金不足、融资困难等问题,从而制约了自身的发展壮大。虽然近年来,黄石市信贷投放呈“井喷”式增长,但贷款多数还是投向大企业、大项目,一直喊渴的中小企业其融资难状况并未得到有效缓解。
2008年年底,黄石市经信委对全市550家中小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有75%的企业反映经营资金紧张,79%的企业认为资金周转困难,90%以上的经营者表示银行融资难。同时,银行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全市4.23万户中小企业,在银行融资的仅仅只有2000余户,约占总数的5%左右。
“一方面中小企业整体素质不高,经营情况普遍不佳,自身‘造血’能力不足,进而形成资金匮乏状况。另一方面多数中小企业规模小,不能提供银行贷款所需的抵押担保。”市经信委副主任吴高升分析,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信息不透明,缺乏可信度,贷款的风险化解和补偿能力较弱,也是不具备贷款条件的原因之一。
此外,考虑到对信贷风险和成本的控制,即使在信贷政策向中小企业倾斜的情况下,银行业也仅对一些规模相对较大,创新能力较强的优质中小企业比较青睐,而对于一些规模较小,尚处于发展期,发展前景并不明朗且又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采取的还是慎贷。
“捆绑发债”让企业“有利可图”
目前,黄石企业融资方式既有传统的民间借贷、银行贷款,又有新型的短期融资券、信托融资等方式,但企业融资仍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占比较小。有部分民营企业为满足生产经营的临时性资金需求,通过民间借贷等方式筹集资金,其余主要是通过金融机构来融通资金,即以间接融资方式来解决资金问题,而对发行股票、债券等其他融资方式应用较少。
黄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副总经理余向阳表示,所谓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就是通过牵头人组织,以多个企业所构成的集合为发债主体,发行企业各自确定债券发行额度分别负债,采用统一的债券名称,统收统付,以发行额度向投资人发行的约定到期还本付息的一种企业债券形式。这种“捆绑发债”的方式,不仅解决了中小企业由于资信评级低、融资成本高等原因很难进行发债融资的难题,开创了中小企业新的融资模式和中长期融资工具,同时也解决了企业多年以来短贷长用的问题,降低了融资成本。
对此,有专家分析,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与一般企业债券相比,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主体是多家企业集合发行,担保机构可以是银行或担保公司,发行难度对单个企业的要求相对低于一般企业债券,发行费用分摊到每个企业后相对较低,而一般企业债券只是对一家企业发行,担保机构只能是银行,对单个企业的规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要求较高,因而发行存在较大难度。
与银行贷款比较,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利率虽也是市场化,但受企业信用等级影响,利率低于银行贷款。其次,由于信用增级作用将吸引更多投资者,从而降低债券融资成本。此外,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融资期限一般在3—5年,融资规模由中小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灵活决定,而银行贷款对中小企业多为1年以内的短期借款,融资规模受银行审批限制,通常规模较小。
“抱团融资”打开企业“另一扇窗”
“没有投入就没有市场竞争力,但对于中小企业,银行融资的门槛和成本较高,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为企业打开了‘另一扇窗’。”这是记者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申报现场听到企业家们说的最感慨的一句话。
据记者了解,我国目前已成功发行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主要有深圳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关村高新技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大连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其中2007年发行的深圳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共有20家企业,发行规模为10.3亿元;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共有4家企业,发行规模为3.05亿元。虽然每家企业只能分摊到几千万元的债券资金,然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其更深远的意义在于这一做法打通了债券市场融资渠道。
对于黄石市即将发行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有专家指出,如果成功发行,将会给企业带来的好处除了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外,更为重要的是将企业融资风险分散。因为集合债券是多个企业共同发行,这种方式能够分散风险,每个发行人只承担部分融资风险。其次,降低了融资成本。综合考虑企业债券的发行手续费及审计、评级、律师等费用,企业债券的融资成本要低于同期贷款利率,节约了企业财务成本,债券利息还可在税前支付计入成本。如“07中关村”集合债券利率为6.68%,而银行3年贷款利率为7.74%。即使考虑发行费及中介费,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融资成本也要低于银行贷款。
同时,企业债券发行上市后,企业需要按规定定期披露信息,这不仅有利于企业规范运作,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还可在资本市场上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为企业持续融资包括上市打下信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