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降价:象征意义大于实际作用
2011-03-30 08:501154
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正式执行。此次调价共涉及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的药品,平均降幅21%,预计每年可为患者减负100亿元,这是自1997年以来国家针对药品价格进行的第27次调整。
中国贸易金融网讯 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正式执行。此次调价共涉及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的药品,平均降幅21%,预计每年可为患者减负100亿元,这是自1997年以来国家针对药品价格进行的第27次调整。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实际上,此次药品降价的象征意义远远大于其真实发挥的作用。国家已经对药品的价格进行了27次调整,可为什么老百姓却一直没有感受到药价降低为他们带来的实惠?其主要原因还在于国内医药体制的问题。
就拿历年来国家对药品的降价政策来说,每次发改委都是针对药品市场最高零售价格而进行的价格调整,并不是按照药品的实际销售价格来进行价格调整,这样做的结果是一方面老百姓体会不到药价降低,另一方面让老百姓感觉发改委的每次调价都“只闻其声、不见其行”。
郭凡礼认为,如果想要真正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顽疾,单单降低药价根本起不到预想的作用。简单来说,即使药品价格下降,但是如果药品用量增加,这依然会加重老百姓的负担。除此之外,还有种类繁多的检查费、专家费,甚至是“药事服务费”,这些大大小小的费用累积在一起又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因此,药品降价只是缓解老百姓看病贵的一种方法,它根本无法撼动目前国内医药体制的格局。同国外发达国家不同,由于国内大多数药品集中在医院销售,而多年来形成的“以药养医”体制让医生掌握了药品的生杀大权,过度医疗则完全抵消了药品价格下降的空间。所以说,问题并不在药品的价格上,而在于体制上。
郭凡礼表示,经过27次降价却依然无法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这已经说明了仅仅通过降低药品价格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遗憾的是相关部门依然把降低药价作为新医改取得成功的重要内容来抓,这究竟是没有意识到问题的存在,还是对医改的回避,需要相关部门认真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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