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实施
[中国改革报记者]我有一个问题,请问孙志刚主任,我们知道2009年开始的新一轮医改强调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原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尤其是乡镇卫生院,核心机制是以药补医的机制,主要靠卖药获得的受益来补偿医院的运行。
[中国改革报记者]我有一个问题,请问孙志刚主任,我们知道2009年开始的新一轮医改强调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但我们也知道,由于这些医院多年来一直在强调经济效益,所以推进这项工作的难度非常大。您在担任安徽省副省长期间,力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在建机制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请介绍一下安徽医改的有效经验,怎样把这些有效的做法推广到全国?公立医院除了普及基本医疗药物制度之外,还需要哪些措施跟进?谢谢。
[孙志刚]感谢你对医改的关注,特别对安徽医改的关注。我们推进的五项重点改革当中,有一项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基本药物目录,以省为单位统一招标采购,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原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尤其是乡镇卫生院,核心机制是以药补医的机制,主要靠卖药获得的受益来补偿医院的运行。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利益驱动机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之后,取消药品加成,就切断了以药补医机制的利益链条。
原来建立在以药补医机制上的诸多事项,比如说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等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暴露了很多问题和矛盾,使整个机制运行不下去了。如果仅仅靠财政拿钱补偿药品差价,很难解决这么多的问题。以药补医的机制破除以后,用什么样的新机制来取代旧机制,用什么样的办法来建立新机制,这两个问题必须要回答,不回答这个事情办不下去。
实践当中,我们找到了正确的答案。就是必须通过综合改革的办法,包括推进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药品采购供应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的一系列配套改革来彻底破除以药补医的机制,同时又避免回到“大锅饭”,建立一个全新的、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充满活力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