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展开二次财务数据真实性检查
为巩固2009年第一次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成果,做好2011年保险市场秩序规范工作,推动保险机构依法合规经营,保监会3月7日发布公告,决定开展第二次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
为巩固2009年第一次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成果,做好2011年保险市场秩序规范工作,推动保险机构依法合规经营,保监会3月7日发布公告,决定开展第二次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
公告称,本次检查的机构范围包括各保险公司(含保险集团和控股公司)、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时间区间为2010年全年数据,如有需要可上溯或下延。
保监会表示,此次检查重点为重点科目数据不真实情况及2009年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后续整改情况。保监会要求各公司全面排查以原保险保费收入、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赔付支出、退保金、准备金、再保险、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等科目和“小金库”为重点的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情况,并自查2009年第一次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后修订完善规章制度、调整账务处理、追回不当得利、内部处罚各项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执行,长效机制是否有效运行等情况。
据了解,本次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具体分为保险公司自查整改阶段和监管部门抽查处理阶段。其中自查阶段为3月10日至7月20日,并在2011年7月20日前上报自查报告;抽查阶段为7月至11月,保监会和各保监局将对各公司自查报告进行审核评估,选取部分公司进行重点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