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首创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战略合作模式
3月1日,建行河北省分行与河北省小额贷款协会就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服务合作签订《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战略合作协议》,开展战略合作,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
3月1日,建行河北省分行与河北省小额贷款协会就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服务合作签订《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战略合作协议》,开展战略合作,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
笔者从河北省金融办获悉,日前,河北省小额贷款协会已陆续与建行河北省分行、中行河北省分行、邮储银行河北省分行达成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全方位金融合作,实现小额贷款公司、银行、行业监管等多方共赢。据了解,这种全新的金融战略合作模式在全国尚属首创。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以服务“三农”和小企业为宗旨,专门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银监会、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文件和《河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0〕82号文件)规定,经设区市政府批准、省金融办备案,目前我省已成立193家小额贷款公司,遍布全省120多个县(市、区),成为我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补充。与其他信贷不同,小额信贷主要解决一些小额、分散、短期的资金需求。在众多小额信贷机构中,小额贷款公司是目前我省信贷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充力量,也是当前我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一条重要途径和通道。
笔者从建行河北省分行了解到,协议签订后,小额贷款公司在建行分支机构开立基本账户,建行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一揽子的金融服务和融资支持。
据河北省小额贷款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协会从去年年底酝酿与银行进行战略合作,获得了会员单位的热烈响应。今年1月份,协会面向全省银行机构公开招标,共有12家银行投标。按照相关要求,建行、中行及邮储银行3家银行中标。
这位负责人认为,通过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的战略合作,将有利于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利于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双方优势互补,开展产品、客户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通过银行的融资支持,可以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后续资金不足问题;通过金融创新将银行的资金优势和小额贷款公司的网络优势有机整合,可以加大中小企业和“三农”信贷支持的广度和深度,推动我省社会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