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
5日提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审查讨论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新增了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等多个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原有的主要污染排放指标则更加细化。
指标更绿·约束更多·手段多元
——解读“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记者郑晓奕、王希、何雨欣)5日提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审查讨论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新增了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等多个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原有的主要污染排放指标则更加细化。部分与会代表委员认为,节能减排任务更硬,表明国家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推进节能减排,符合我国“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要求。
指标更绿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第一次写入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全国政协常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副主任兼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解析:“11.4%是一个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是未来5年调整我国能源结构的一项重要任务。”
从8.3%到11.4%再到15%,五年一跨越。张国宝说,未来10年我国将致力于调整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比重,使我国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由目前的仅为8.3%,提高至2015年的11.4%,再到2020年实现我国向国际社会承诺的15%。
“要完成这个约束性指标,如纲要草案所要求,必须推进能源多元清洁发展。”国家核电技术公司董事长王炳华委员说,这包括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有效发展风电,积极发展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其他新能源,同时推进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也是新增约束性指标。电厂燃煤发电是二氧化碳排放大户,华能集团公司总经理曹培玺代表建议,必须通过节能改造和创新技术使燃煤机组更加“绿色”。
他说,华能等五大发电集团煤电机组供电煤耗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约为320克/千瓦时,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0克/千瓦时,如果全国降至这个水平,每年可节约4000万吨标准煤以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亿吨以上。
约束更多
五年前,节能减排作为约束性指标首次写入“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五年过去了,前一个指标基本完成:单位GDP能耗降低19.06%;后一个指标超额完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2.45%、14.29%。
“19.06%,只能算勉强达标,尤其是去年下半年很多地方为完成这项指标强行‘拉闸限电’,收尾收得不太理想。”王炳华委员认为,未来五年要求单位能耗下降16%,难度不是降低了而是增加了,“容易减排的都减了,下一步减排要多靠机制和技术。”
全国人大代表、东北财经大学党委书记艾洪德注意到这次“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除了继续要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8%,还新增要求氨氮和氮氧化物分别减排10%。“‘十一五’期间氨氮和当氧化物的高排放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减排效果,导致环境问题依然突出,因此需要对减排指标体系进行完善和调整。”
手段多元
“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要求综合运用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森林碳汇等多种手段以促进节能减排。
“必须采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尤其注重运用价格、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政策来推动节能减排。”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杨亚杰说,吉林省的节能减排做法将首先体现在完善考核机制中,把以往单纯考核投资项目“量”的做法改为综合考核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和节能减排指标,对地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将实行节能减排“一票否决”。
艾洪德代表建议,从区域上,减排不能再搞“一刀切”,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东中西部地区要有不同的指标约束,为落后地区发展留够空间;减排对象要更加全面化,要从高耗能企业的节能转向更散的中小企业,深挖节能潜力,民用、商用、建筑、交通等领域应成为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