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用证的“利与弊”
具体指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交行国内信用证是交行蕴通财富供应链金融服务方案下的一款细分产品。交行国内信用证是交行蕴通财富供应链金融服务方案下的一款细分产品。
信用证是什么?国内信用证业务又是什么?都有哪些机构提供这项业务?如何申请?这一连串的问题恐怕很多企业都质疑过。下面就来一一简要介绍。
首先,信用证是指银行出具的一种有条件的付款保证文件,即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开证人自身的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向受益人或受益人的指定人付款,或者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者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信用证作为一种具有保证付款和资金融通作用的支付手段,在国际贸易中广为使用。
国内信用证可以说是信用证中的分支,理论上解释为国内信用证是在借鉴了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支付原理的基础上,推出的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新型支付方式。具体指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
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中,信用证结算占到了国内外贸易结算总量的60%以上。在我国,央行也在1997年颁布了《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为企业进行国内贸易提供了一种新型的结算方式。但是,这种新型的结算方式并未得到广泛的认可。不过国内还是有部分银行涉水这一领域,交行就是其中之一。
交行国内信用证是交行蕴通财富供应链金融服务方案下的一款细分产品。它具体是指供应商、供应商所在地交行(协办行)、生产厂商、生产厂商所在地交行(主办行)四方合作,由主办行为核心企业向国内供应商购买货物提供开立国内信用证的授信支持,同时供应商将上述国内信用证提交当地协办行申请贸易融资,如信用证议付的一种金融服务。
交行国内信用证办理的基本流程是,由核心企业根据购销合同向其开户行申请开证,经开户行审核后开立国内信用证,并通过供应商开户行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向核心企业发货,并向其开户行交单,单据进行传递,审单承兑(远期),核心企业开户行向核心企业交单,核心企业提货,信用证到期,核心企业付款,并通过供应商开户行将款项划至供应商账户。
国内信用证业务对于买方来讲可以获取短期融资的有效渠道,促使流动资金流动,同时买方亦可以通过信用证的开立增强了自身的商业信用;对卖方而言,则降低了交易风险,避免了买方到期时不能支付货款的情况,减少了企业可能得损失。同时,由于单据是在银行内部传递,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商业欺诈,规避票据伪造风险,对买卖双方而言,银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规避买卖双方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但是为什么这种新型的结算方式目前为止没有得到很好的认可呢?多种因素并存。首先是国内“受众”的接受程度,在国内进行,人们更习惯于商业汇票、托收承付、银行汇票等方式来结算,而国内信用证作为一种较新的结算办法并不为很多企业所熟知;其次,也是重要的一点是办理国内信用证的流程较为繁杂,审核、批注环节较多,这一点使得很多企业望而却步;再者,内部传递一定程度上规避了票据伪造风险,防止一些商业欺诈行为的发生,但并不完全,因此,很多企业不愿去冒此危险。
信用证是什么?国内信用证业务又是什么?都有哪些机构提供这项业务?如何申请?这一连串的问题恐怕很多企业都质疑过。下面就来一一简要介绍。
首先,信用证是指银行出具的一种有条件的付款保证文件,即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开证人自身的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向受益人或受益人的指定人付款,或者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者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信用证作为一种具有保证付款和资金融通作用的支付手段,在国际贸易中广为使用。
国内信用证可以说是信用证中的分支,理论上解释为国内信用证是在借鉴了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支付原理的基础上,推出的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新型支付方式。具体指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
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中,信用证结算占到了国内外贸易结算总量的60%以上。在我国,央行也在1997年颁布了《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为企业进行国内贸易提供了一种新型的结算方式。但是,这种新型的结算方式并未得到广泛的认可。不过国内还是有部分银行涉水这一领域,交行就是其中之一。
交行国内信用证是交行蕴通财富供应链金融服务方案下的一款细分产品。它具体是指供应商、供应商所在地交行(协办行)、生产厂商、生产厂商所在地交行(主办行)四方合作,由主办行为核心企业向国内供应商购买货物提供开立国内信用证的授信支持,同时供应商将上述国内信用证提交当地协办行申请贸易融资,如信用证议付的一种金融服务。
交行国内信用证办理的基本流程是,由核心企业根据购销合同向其开户行申请开证,经开户行审核后开立国内信用证,并通过供应商开户行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向核心企业发货,并向其开户行交单,单据进行传递,审单承兑(远期),核心企业开户行向核心企业交单,核心企业提货,信用证到期,核心企业付款,并通过供应商开户行将款项划至供应商账户。
国内信用证业务对于买方来讲可以获取短期融资的有效渠道,促使流动资金流动,同时买方亦可以通过信用证的开立增强了自身的商业信用;对卖方而言,则降低了交易风险,避免了买方到期时不能支付货款的情况,减少了企业可能得损失。同时,由于单据是在银行内部传递,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商业欺诈,规避票据伪造风险,对买卖双方而言,银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规避买卖双方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但是为什么这种新型的结算方式目前为止没有得到很好的认可呢?多种因素并存。首先是国内“受众”的接受程度,在国内进行,人们更习惯于商业汇票、托收承付、银行汇票等方式来结算,而国内信用证作为一种较新的结算办法并不为很多企业所熟知;其次,也是重要的一点是办理国内信用证的流程较为繁杂,审核、批注环节较多,这一点使得很多企业望而却步;再者,内部传递一定程度上规避了票据伪造风险,防止一些商业欺诈行为的发生,但并不完全,因此,很多企业不愿去冒此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