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银行特色业务内控评价
货币信贷及金融统计管理业务:是否及时传达贯彻国家金融法规、方针政策,是否及时召开行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辖区金融工作等。
货币信贷及金融统计管理业务:是否及时传达贯彻国家金融法规、方针政策,是否及时召开行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辖区金融工作;是否对辖内货币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再贷款、再贴现的分布和投向进行调查研究;是否建立并执行了大额贷款集体审批制度,贷款申请、发放、审查、展期以及动用存款准备金等是否履行必要的程序;各项信贷资金是否控制在上级行审批或授权的限额内,信贷资产质量是否合格,对重大问题处理和上报是否及时,有无隐瞒不报的情况;金融数据的统计以及贷款卡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金融统计监测系统管理是否规范。
金融研究、金融稳定和征信管理业务:是否定期召开有关地方经济综合部门和金融部门参加的经济、金融宏观分析会议;是否对经济、金融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焦点以及经济、金融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编报信息向上级行反映;是否认真完成上级行布置的各类调研课题、临时性调研任务和各项工作任务;是否及时对金融稳定工作进行指导;是否定期对金融机构在信贷登记和咨询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理;银行信贷咨询系统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是否按规定配备系统管理员和操作员。
外汇业务管理业务:是否认真研究、贯彻外汇管理政策,是否按照全年工作计划完成上级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出口收汇、进口付汇核销业务是否遵循相关制度规定;对逾期未核销业务是否进行处罚;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限额核定管理是否规范;外债登记、资本项下结售汇管理是否合规;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备案、核准是否符合规定、外汇案件查处程序是否合规、案卷内容是否齐全,案审会集体决策程序和处罚决定的依据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办案补助经费及罚没款管理是否符合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是否存在隐瞒、截留、坐支现象;国际收支申报、调查、统计工作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组织对辖内国际收支业务核查;外汇业务重要凭证、单据、印章保管、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核查证、检查证是否实行分管制度。
反洗钱业务:是否围绕上级行的总体要求和本行中心工作确定工作要点和计划;是否对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反洗钱现场检查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对辖内本外币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信息进行监测分析;是否核实和调查可疑资金交易信息,涉嫌犯罪的是否及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是否能协助公安、司法机关调查涉嫌洗钱犯罪案件;是否按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是否组织开展辖内反洗钱宣传培训和调研工作。
国库管理业务:预算收入是否及时入库,报解是否及时读取,有无延压、迟解国库资金情况;预算拨款有无财政部门拨款计划、名单和预算调整的有关文件,拨款是否及时,拨款凭证要素是否齐全;是否制定并严格库款支拨、退库、更正等审批程序,防止重大会计差错和舞弊案件的发生;是否建立健全相关措施,确保各类印、押、证及会计档案的保管和使用程序得到有效遵循;是否严格履行会计主管坐班制度,会计人员加班、系统升级、查询查复等重大会计事项是否履行相应审批手续;是否按规定与本级营业部门、上下级国库之间、与财政部门及征收机关进行对账;国库会计核算系统管理、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业务:是否对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有效管理,严格按规定开展立项、开发、测试、验收等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工作;计算机机房和信息系统的运行环境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机房安全防护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机房出入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对本单位运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有效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病毒防范系统、非法外联监控系统、入侵监测和漏洞扫描等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实现了局域网与国际互联网的物理隔离;对相关设备、程序、数据的接触是否进行适当限制和监督,系统操作、访问控制和应用变更是否履行必要的程序;是否加强系统安全功能设置、数据备份及科技服务外包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安全巡检制度,确保系统运行及各类数据信息安全;计算机设备和耗材采购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数据备份管理是否严格,备份介质保管是否定期进行检查,重要备份介质是否异地保存。
发行保卫管理业务:发行库区是否配备了监控、报警、消防等安全防护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发行库区、防护门及组合锁管理是否规范、安全;人员进出是否履行必要了的审批、登记手续;发行基金调拨手续是否完备,账务处理是否规范;管库员、发行会计是否按规定进行账实、账账核对,发行会计是否与会计部门进行帐务核对;是否及时分析经济、金融对货币流通的影响,是否分析监测货币投放与回笼的变化情况;枪支弹药的审批、保管、领用、交接等是否合规,是否账账、账实相符;空白调拨命令、证、印是否实行分管制度;残损人民币复点、销毁是否履行必要的程序;货币发行管理系统管理是否规范;监控设备是否有效,是否存在监控盲区;货币押运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