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模最大保税港区出台12项优惠政策全球招商
对境外运入保税港区的企业加工出口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以及转口货物在区内存储货物实行保税。10、保税港区内加工企业生产销往国内的产品,按照产品所含境外料件的比例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中国北方第一大港——天津港日前在北京举行招商推介会,推出东疆保税港区物流加工区、综合配套服务区和临港产业区重型装备制造、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轻工及粮油食品加工三大产业园,并出台12项力度空前的优惠政策面向全球招商。当天200余家各类企业到会,并现场达成合作意向10余个,项目签约金额超过60亿元。
随着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天津港作为滨海新区对外开放的门户,其建设中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核心载体作用日益凸显:对外通达180多个国家500多个港口,对内辐射14个省、市、自治区,目前全港70%左右的货物吞吐量和50%以上的口岸进出口货值来自天津以外的各省区。2010年港口吞吐量将突破4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将达到1000万标准箱。
东疆保税港区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要标志区和综合配套改革的试验区,首期4平方公里包括2300米岸线的集装箱泊位、物流加工区起步区、海关监管及口岸办公设施等已经建成投入使用,将建成中国规模最大的保税港区。此次招商报税港区推出了12项优惠政策:
1、对于新设立的大型分拨、配送、采购、包装类物流企业及期货交割库,自开业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前两年全额返还营业税,后三年减半返还营业税;自获利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前两年全额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后三年减半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2、对于新设立的大型仓储类物流企业,自开业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第一年全额返还营业税,后二年减半返还营业税;自获利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第一年全额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后二年减半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3、对于新设立的大型专业物流服务类企业,从事货物运输的大型专业运输企业,自开业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三年内减半返还营业税;自获利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三年内减半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4、对于新设立的大型专业运输企业、大型仓储企业发生的运输、仓储专用设备设施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给予20%的补贴,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5、对于新设立的大型专业运输企业专门用于营运业务的运输设备,可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提取折旧,并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
6、境外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的外)进出保税港区免验许可证,免出口配额管理。保税港区内货物存储无期限限制。
7、对境外运入保税港区的企业建设所需机器、设备和基建物资等,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和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所需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设备等免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8、对境外运入保税港区的企业加工出口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以及转口货物在区内存储货物实行保税。
9、保税港区企业生产供区内销售或运往境外的产品,免征区内加工环节增值税。
10、保税港区内加工企业生产销往国内的产品,按照产品所含境外料件的比例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11、国内货物进入保税港区视同出口,可办理退税。
12、保税港区企业可以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资本项目专用账户;企业外商投资者的利润、股息、红利可以汇出境外。 。
天津港(集团)公司副总裁赵彦虎在招商会上介绍说,东疆保税港区集出口加工及保税物流功能和政策创新于一体,享受国家批准的税收、海关、外汇等12项优惠政策,将重点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目前已吸引360余家企业注册。欢迎现代物流业、进出口加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来此投资兴业,对于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加工制造中心、采购分拨中心,形成综合产业链、供应链的项目将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