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增长6倍
孟凡霞 |2010-12-07 10:05402
记者昨日从央行了解到,自2010年6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以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较快增长。6-11月,各试点地区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3400亿元,比试点扩大前结算量增长6倍多。
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记者昨日从央行了解到,自2010年6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以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较快增长。6-11月,各试点地区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3400亿元,比试点扩大前结算量增长6倍多。
央行同时表示,参加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企业数量将进一步扩大。近日央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审定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计67359家企业参加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这些试点企业自2010年12月3日起可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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