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中新货物贸易优惠拓市场
《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制定了以税则归类改变标准为主、区域价值含量标准及其他标准为辅的货物原产地判定标准。
《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制定了以税则归类改变标准为主、区域价值含量标准及其他标准为辅的货物原产地判定标准。其规定的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是目前中国自由贸易区中最为复杂的,有十几种标准,归纳起来,主要有:完全区域内原产、税则改变、税则改变与加工工序双重标准、区域价值成分标准、税则改变与区域价值成分双重标准、特定章的标准。因此,企业在填制申领原产地证书时要对产品逐一核对。
新西兰位于大洋州,人口427万,面积27.05万平方公里,2009年人均GDP27259美元。畜牧业是新西兰经济的基础,农牧产品出口量占其出口总量的50%,羊肉、奶制品和粗羊毛的出口量居世界第一位,新西兰还是世界上最大的鹿茸生产国和出口国,鹿茸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30%。
《中国与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于2008年4月7日签署,于2008年10月1日生效。该协定的内容包括:初始条款、总定义、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及操作程序、海关程序与合作、贸易救济、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服务贸易、自然人移动、投资、知识产权、透明度、合作、管理与机制条款、争端解决、例外、最后条款。
中新经贸关系处于历史最好时期
目前,中新经贸关系处于历史最好时期,两国高层交往频繁,为双方经贸合作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基础。特别是中国自新西兰进口增势强劲,新西兰主要向中国出口乳制品、木材、纸制品、羊毛,并逐步扩大至海产品、农产品、能源产品、皮革和高科技产品等。而中国则向新西兰出口纺织品、电器及电子产品,以及金属、机械设备、家具等。过去5年中,新西兰对中国的出口已实现翻番。中国已超越美国成为新西兰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二大进口来源地和第三大出口市场。
新西兰是在中国加入WTO后第一个与中国签署协议的国家,第一个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第一个同中国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经济发达国家。目前,新西兰是澳新自由贸易协定、南太平洋区域贸易和经济合作协定、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自由贸易区成员,并与新加坡、泰国等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新西兰货物贸易降税规定
根据《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规定,新西兰将在2016年1月1日前取消全部自中国进口的原产产品关税,其中63.6%的原产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中国将在2019年1月1日前取消97.2%自新西兰进口的原产产品关税,其中24.3%的原产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具体降税步骤如下:
新西兰降税进程:1.自《协定》生效时起,新西兰立即取消绝大部分税率不高于5%的从中国进口的原产产品的关税。2.对于新西兰绝大部分税率在5%以上但不高于12%的从中国进口的原产产品,其关税从2008年10月1日起逐步降低,至2012年1月1日实现零关税。3.对于新西兰绝大部分税率高于12%的从中国进口的原产产品,其关税于2008年10月1日降至12%,而后逐步降低,至2013年1月1日实现零关税。4.新西兰从2008年10月1日起逐年降低自中国进口的皮衣、毛织物、针织服装、鞋类等产品的关税,并分别于2014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前取消上述原产产品的关税。
中国降税进程:1.自《协定》生效时起,双方立即取消绝大部分税率不高于5%的从新西兰进口的原产产品的关税。2.对于中国绝大部分税率在5%以上但不高于20%的从新西兰进口的原产产品,其关税从2008年10月1日起逐步降低,至2012年1月1日实现零关税。3.对于中国绝大部分税率高于20%的从新西兰进口的原产产品,其关税于2008年10月1日降至20%,而后逐步降低,至2013年1月1日实现零关税。4.中国从2008年10月1日起逐年降低自新西兰进口的乳制品、牛羊肉、猕猴桃等产品的关税,并将于2016年1月1日前取消牛羊肉、猕猴桃的关税,于2017年1月1日前取消鲜奶及奶油、黄油、奶酪的关税,于2019年1月1日前取消奶粉关税。5.自2009年起,中国在现有全球羊毛和毛条关税配额总量以外,为自新西兰进口的羊毛和毛条专设一定量的羊毛和毛条国别配额,国别配额内享受零关税待遇。
农产品特殊保障措施与电子电器产品合格评定
中国可对11种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如在任何给定的日历年中,某种协定所列的自新西兰原产货物的进口量,超过确定的该产品该日历年的触发水平,中国可通过附加关税的形式对该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根据以上规定实施的附加关税与任何其他适用于该产品的关税之和,不应超过该特殊保障措施实施之日实施的最惠国适用税率或基准税率,以较低者为准。
考虑到双方为保护国民健康、安全和环境而促进产品质量提高的共同承诺,为提供一种已有的方式之外的证明产品符合中国和新西兰对电子电器产品及其部件的强制性要求的可选方式,以便利双方电子电器产品及其部件贸易;双方达成《关于电子电器产品及其部件合格评定的合作协定》,对特指产品的强制性要求由以下部分组成:1.产品相关标准;2.CC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3.其他任何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要求。
中国—新西兰原产地规则
《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制定了以税则归类改变标准为主、区域价值含量标准及其他标准为辅的货物原产地判定标准。《协定》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是目前中国自由贸易区中最为复杂的,有十几种标准,因此,企业在填制申领原产地证书时要对产品逐一核对。归纳起来,主要有:完全区域内原产、税则改变、税则改变与加工工序双重标准、区域价值成分标准、税则改变与区域价值成分双重标准、特定章的标准。
对于完全区域内原产,在成员方(双方)获得的货物;本品目货物应以其自然或未经加工状态在成员方获得;原产国应为获得本品目货物的国家。对于区域价值成分标准: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30%、50%。
在税则改变与加工工序双重标准中,1.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特定章的特定品目,但产品的裁剪(或缝制成形)及车缝或其他缝制工序需在一方或双方境内完成。2.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特定品目、子目;特定产品或及其制品: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特定品目;废碎料:原产国应为获得本品目货物的国家;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特定品目,如果成品涂有感光乳剂或其他涂层溶剂,则该感光乳剂或其他涂层溶剂须在成员方生产,如果需要干燥、涂层、剪切及包装工序,则上述工序也应在成员方内完成;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特定品目,从特定品目或子目的粉末改变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