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五项监管 提升出口工业品质量
11月3-4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广东顺德召开全国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工作现场会。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孙大伟在会上通报,自2009年8月1日施行新的《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以来,全国对36万批出口工业产品进行了严密监管,对106批实施了最为严厉的特别监管,共检出不合格出口工业品9599批,涉及产品货值高达3.04亿美元。
根据新办法,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企业信用、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质量状况,对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类,并按照不同的企业类别和产品风险等级分别采用特别监管、严密监管、一般监管、验证监管、信用监管五种不同的检验监管方式。
截至2010年7月31日,全国纳入出口分类管理体系的出口企业共有5.8万家,其中一类企业3275家,二类企业2.8万家,三类企业2.7万家,四类企业8家。
目前,我国出口产品质量面临严峻形势。孙大伟说,今年上半年,欧盟召回我国工业产品达687起,在可追溯的案例中,仅玩具就有88起;美国召回我国工业产品126起,占全部召回案例的53%。导致产品召回的原因很多,但质量安全问题绝对是一个主要原因。此外,出口非洲产品的质量问题突出,其中甚至有假冒伪劣产品,引起非洲消费者的强烈不满,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声誉严重受损。
与此同时,国外的技术壁垒又在不断加大。2009年,我国有34.3%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全年出口贸易直接损失574.32亿美元,比上年增加68.9亿美元。今年上半年,我国共收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1789件,同比增长36.05%。
孙大伟说,新形势对质检工作提出新要求。新办法实施一年多来,实现了对出口企业更为有效的监管,使质量保证能力强、信用程度高的企业得到更大的便利和实惠,满足其对“快进快出、零库存”的需要。同时,对质量管理能力差、信用程度低的企业实施严密监管、特殊监管,建立健全“诚信便利、失信惩戒”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