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会融资平台改善民企融资难
针对当地中小型民营企业规模小、担保抵押难、融资困难等问题,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联调研后提出,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中介—银行—企业”社会共建的融资平台,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逐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融资难”的建议。
针对当地中小型民营企业规模小、担保抵押难、融资困难等问题,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联调研后提出,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中介—银行—企业”社会共建的融资平台,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逐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融资难”的建议。
宁夏工商联调研认为,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但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人民币升值、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及环保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叠加效应”影响,企业经营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调查发现,当地约有80%的民营企业,认为融资难是他们面临的主要发展障碍,90%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完全靠自筹来解决创业资金。
宁夏工商联提出,在学习国内一些城市先进做法的基础上,建议: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奖励补偿机制,对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和支持中小企业贷款的商业银行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偿。进一步完善市担保公司经营运作模式,用足用好政府担保资金。引导鼓励企业或专业协会类民间组织集资联合建立商业性担保公司、互助担保基金,依法开展各类互助性融资担保。支持银行与各类担保机构和企业加强合作,发展不动产和动产抵押质押,探索开办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多种抵押质押以及保证担保。
鼓励金融机构推出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应改善信贷管理,扩展服务领域,不断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调整信贷结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结算、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可借鉴深圳发展银行“面向中小企业”、“面向贸易融资”的全链条融资模式,发挥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作用,鼓励银行提供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买方贷款、出口信贷、无形资产担保贷款、票据贴现、股权质押贷款等多样化金融产品,促进银行、担保机构和民营企业间的良性互动。
加大政策性扶持力度。尽快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足用活技术创新资金、科技三项资金、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专项资金等各项扶持政策。突出服务业领域中小企业的发展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发展科技型、环保型、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型和商贸企业连锁经营型的“成长型”企业,支持其技术改造和产品创新,支持其争获“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出口商品”和“中国专利金奖”等称号。重点扶持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突出减轻民营企业初创期发展负担。对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除经营前置审批的事项外,可申请半年试营业,期间免费核发临时营业执照,试营业期间免征各种税费。对新办的固定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外向加工型、老企业新上生产加工项目,可允许一年试生产,并给予一定的税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