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道建设需要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3月2日,参加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的政协委员金义华向本次大会递交了《关于长江航道建设需要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的提案。
金义华在提案中说,近年来,中央领导十分重视长江黄金水道的建设,2007年12月14日,温家宝总理作出了“长江航道建设要加强”的重要批示。长江是沟通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的运输大动脉,在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目前,长江干线已成为世界上运输最繁忙、运量最大的通航河流。长江航道建设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长江航道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长江上游水富到宜昌是典型的山区河流,航道急、弯、浅、险,仍有200余处碍航滩险与礁石。经过多年的系统治理后,目前,水富至宜宾尚有14处碍航滩险;宜宾至重庆有30余处碍航滩险;三峡变动回水区有近20处滩险;两坝间与葛洲坝也存在一些碍航问题。长江中游宜昌到湖口,属平原河流,演变频繁剧烈,有近20处碍航浅滩。长江下游湖口至长江口河道开阔,江心沙洲众多,有20余处分汊河段存在碍航浅区。
关于目前长江航道建设存在的重要问题,金义华认为,一是航道治理工程需要相关部门先期介入;二是航道治理工程建设环境较差;三是航道治理工程建设的外部环境比较复杂;四是航道整治项目程序多且时间长。
金义华认为,长江航道建设与水利、环保、国土、社会治安等诸多部门关系密切,仅仅靠交通部门一家很难又好又快地实施航道工程建设,为此建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委和沿江省市,共同研究建立国家相关部委之间、长江沿岸各省市之间行政管理协调机制;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牵头,组成由交通部、水利部、公安部、三峡开发总公司、国家环保局、沿江省市相关领导组成的高层协调机构,对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和管理中涉及的河势控制、国土开发、生态保护和社会治安等问题进行协调;建设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和难点问题,督促沿江省市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和措施,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确保黄金水道建设的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