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下令欧盟撤销高科技产品关税
8月17日消息,本周一,世界贸易组织向欧盟下达命令,要求它们撤销高科技产品进口关税,否则将面临贸易制裁。
1996年,全球70个国家签署《信息技术协定》(以下简称ITA),对大量电子产品实行零关税。根据产业集团的统计,由于该协议全球每年少支付50亿美元的关税。华盛顿信息技术产业顾问公司副总裁约翰·乐尔夫(John Neuffer)称:“美国的科技公司和员工依靠ITA进军国外市场。”1996年时,全球ITA范围内的产品贸易额为1.2万亿美元,到2008年达到 4万亿美元。
不过,签署国之间也存在争议,主要是对于“高科技”的定义有分歧。欧盟拒绝将三类产品定为高科技产品:机顶盒(可以转向互联网),平板电脑显示 器和打印机(包括扫描、传真和复制机)。欧盟认为这些产品是老式消费产品,是没有高端技术的产品。按照欧盟的关税分类,这些产品被认为是普通的转换器,电视显示屏和复印机,因此关税维持在6-14%。2007年,欧盟这些产品的进口值约110亿美元。
数年来,美国,日本等不断游说欧盟,要求减税。美国日本和中国台湾是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生产地。涉及的公司也很多,如美国的惠普、戴尔,日本的佳能,这些公司都曾要求减税。不过欧盟始终不同意。2008年,美国日本等在WTO上控诉欧盟。
本周一的规定十分清楚:WTO要求欧盟的措施必须符合规定。
美国贸易代表Ron Kirk将这个决定称为“美国科技制造厂和工人的重要胜利。”
欧盟有60天的期限进行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