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领跑跨境人民币结算份额
新华社电记者从深圳外资银行高峰论坛上获悉,截至今年6月,深圳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1308笔,涉及金额逾274亿元,业务量占到全国的35%。
新华社电记者从深圳外资银行高峰论坛上获悉,截至今年6月,深圳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1308笔,涉及金额逾274亿元,业务量占到全国的35%。
去年7月,深圳市正式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截至目前共有34家银行参与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参与试点的企业数达到了275家。
来自广东省外经贸厅的最新统计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广东全省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已经达到3707笔,累计总额达到511亿元。深圳在首批试点的广东省四个城市位居首位,累计金额超过广东省结算总额的一半。
2009年4月8日,国务院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四城市先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境外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
今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由上海市和广东省4个城市扩大到北京、天津、内蒙古、西藏、新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此次扩大试点后,业务范围包括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不再限制境外地域,企业可按市场原则选择使用人民币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