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发展国际贸易融资的策略
2010-08-09 09:02968
商业银行要做大做强,需完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几大要点。
提高国际业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尤其加强高层管理人员的国际业务素质。通过进行国际业务专业培训、交流学习,招聘高素质、经验丰富的员工入行,建立激励机制等手段吸引并留住国际业务从业人员,避免人才流失。
制订贸易融资授信制度。目前各商业银行均对信贷业务制订了授信制度,但都是针对人民币信贷业务的性质和特点设置的,具体表现为以客户本身的财务指标、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资产负债情况等为评定标准,注重的是企业的赢利能力。在贸易融资业务中,客户正常贸易产生的现金流量是还款的第一来源,而客户的自身赢利能力是第二来源,客户在银行的国际贸易结算记录和融资业务的信用记录应该是银行进行决策的首要数据。贸易本身的自偿性和重复性决定了贸易融资比一般贷款的周期短,资金周转快,属于短期放款。贸易融资业务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应该有别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客户的评级标准,应该根据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制订专门的信用评级制度。银行应该为客户建立业务往来档案,根据客户的业务能力、交易对手资源及客户履约的信用记录评定其信用等级。
建立单证处理中心。由于贸易融资业务涉及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业务语言是英语,业务操作必须遵守国内银行业规则和国际惯例,其业务付款的承诺是刚性的, 因此,要求业务经办员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具有国际结算业务知识,以正确分析和处理各种单据。目前,在各家商业银行国际业务规模不大的现实状况下,很难在所有的分支机构同时配齐精通贸易融资业务所要求的人才。因此,可以根据业务规模的大小建立专门的单据处理中心,专业集中处理贸易融资业务,实现前后台分离。各分支机构改变过去业务人员既要审单又要跑客户跑市场的局面,将业务重心转移到市场营销和业务拓展,增强市场开拓能力。
完善内控机制。制定覆盖所有国际结算、贸易融资业务岗位和业务环节的内控制度体系,全方位加强风险防范。首先,建立独立的、有权威的内部稽核监督机制,使各项内控措施的有效实施得以保证;其次,内控制度的核心是强化对贸易融资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工作标准,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督促、相互制约的工作关系;最后,加强信息和安全管理,确保各项业务经营及相关活动处于随时可监督、可检查状态是内控制度的基础。
针对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问题,加强对我国现行法律的研究。对于银行来说,法律所造成的影响是“不可抗力”,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否,银行不能从中控制。因此,对于商业银行,应认真研究现有的法律法规,分析国际惯例与我国现行的法律环境之间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在银行内部建立产品化的业务操作程序,以经过仔细研究的标准合同文本凭证格式等规避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制订贸易融资授信制度。目前各商业银行均对信贷业务制订了授信制度,但都是针对人民币信贷业务的性质和特点设置的,具体表现为以客户本身的财务指标、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资产负债情况等为评定标准,注重的是企业的赢利能力。在贸易融资业务中,客户正常贸易产生的现金流量是还款的第一来源,而客户的自身赢利能力是第二来源,客户在银行的国际贸易结算记录和融资业务的信用记录应该是银行进行决策的首要数据。贸易本身的自偿性和重复性决定了贸易融资比一般贷款的周期短,资金周转快,属于短期放款。贸易融资业务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应该有别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客户的评级标准,应该根据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制订专门的信用评级制度。银行应该为客户建立业务往来档案,根据客户的业务能力、交易对手资源及客户履约的信用记录评定其信用等级。
建立单证处理中心。由于贸易融资业务涉及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业务语言是英语,业务操作必须遵守国内银行业规则和国际惯例,其业务付款的承诺是刚性的, 因此,要求业务经办员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具有国际结算业务知识,以正确分析和处理各种单据。目前,在各家商业银行国际业务规模不大的现实状况下,很难在所有的分支机构同时配齐精通贸易融资业务所要求的人才。因此,可以根据业务规模的大小建立专门的单据处理中心,专业集中处理贸易融资业务,实现前后台分离。各分支机构改变过去业务人员既要审单又要跑客户跑市场的局面,将业务重心转移到市场营销和业务拓展,增强市场开拓能力。
完善内控机制。制定覆盖所有国际结算、贸易融资业务岗位和业务环节的内控制度体系,全方位加强风险防范。首先,建立独立的、有权威的内部稽核监督机制,使各项内控措施的有效实施得以保证;其次,内控制度的核心是强化对贸易融资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工作标准,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督促、相互制约的工作关系;最后,加强信息和安全管理,确保各项业务经营及相关活动处于随时可监督、可检查状态是内控制度的基础。
针对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问题,加强对我国现行法律的研究。对于银行来说,法律所造成的影响是“不可抗力”,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否,银行不能从中控制。因此,对于商业银行,应认真研究现有的法律法规,分析国际惯例与我国现行的法律环境之间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在银行内部建立产品化的业务操作程序,以经过仔细研究的标准合同文本凭证格式等规避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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