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供应链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几点浅见

董少广 | 2010-08-04 14:36 778

供应链金融(SupplyChainFinance),随着产品品种的不断创新,笔者认为,是指银行依托核心企业的信誉将上下游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开展相对灵活的综合授信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

  供应链金融(SupplyChainFinance),随着产品品种的不断创新,笔者认为,是指银行依托核心企业的信誉将上下游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开展相对灵活的综合授信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

  从我们的信贷实践,如大型钢铁生产企业,上游是提供焦煤的供应商,下游是钢材的经销商,核心企业对上游企业提供的产品采用赊销的方式,对下游经 销商要预付款才能拿到紧俏的钢材,核心企业因其强势地位既能拖欠上游的资金,又能从下游得到预付款,而对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来说资金链非常紧。因此银行对上 游企业可以把对钢厂的应收账款做保理,对下游企业通过“三方协议”对已预付的“资金池”进行账户监控,向企业提供授信,或用少量的保证金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等。

  一、供应链金融实现银企互利共赢优势初显

  中小企业大多受经营规模所限,不动产资源仅占25%左右,它们的资产主要表现为应收账款、存货和设备,一般很难提供合乎银行标准的抵押品,同时抵押评估、登记部门分散,收费高,手续繁琐,因此寻找合适的模式,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商业银行致力于探讨的重要领域。

  随着国内银行业在供应链金融领域创新的方兴未艾,目前形成了一些比较成熟的业务产品和流程。如仓单质押业务、保兑仓(厂商银)业务、未来货权质 押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业务形式,简单地说,供应链金融产品可分为预付、存货、应收三大类,处于供应链任何节点的小企业都可以选择到适合自己的产品。继深 发展从2000年开始在国内个别分行尝试“1+N”贸易融资业务后,迄今其广州分行的“能源金融”、佛山分行的“有色金融”,上海分行的“汽车金融”和大 连分行的“粮食金融”已在同业中形成较强的品牌效应。供应链金融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传统融资模式下的融资关系,其最大特点就是突破了银行一位追求抵质押 物,第三方担保的制约,权利质押具有无须转移质押物,有助于质押物使用价值的发挥,中小企业融资的收益、成本得以改善,(如减少评估、担保费用等),加快 了物流与资金流的对接与周转,有效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供应链金融与传统的保理及货押业务等非常接近,又有本质区别。保理和货押业务只是简单的贸易融资产品,而供应链金融是银行跳出单个企业的局限, 站在产业供应链的全局和高度,向所有成员企业的系统性融资安排,即便单个企业达不到银行的某些风险控制标准,只要这个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稳定, 银行可以适当淡化对企业的财务分析和贷款准入控制,银行关注的重心是每笔业务交易的真实性,通过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的资信捆绑来提供授信,促进中小企业与 核心企业建立长期的战略协同关系,激活整个“链条”的运转。

  同时,借助“团购”式的授信模式和风险控制手段的创新,银行不光从单一企业了解市场,变把握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风险控制, 通过立体获取各类信息,从而有效地降低自身的信贷风险。另一方面,供应链金融也为银行提供稳定高端客户的新渠道,通过面向供应链系统成员的一揽子授信,核 心企业亦被“锁定”在提供服务的银行。供应链金融巨大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风险控制效果,为银行拓展中间业务等新的业务增长点提供了非常大的商机,在不断调 整信贷结构的同时,通过批量授信获取规模效益,以差异化业务和优质服务提升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二、供应链金融形成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长效机制

  供应链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多流合一,是企业创新与金融创新的有机结合,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怎样使其形成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还需要政府、银行、企业等多方努力。

  1、商业银行传统目标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不仅侵蚀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也恶化了银行业的竞争环境,及时调整经营理念,加快业务转型,从战略高度 不断完善适应小企业信贷经营和风险管理模式已势在必行。在供应链等产品业务的可操作性上,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和立足点,不断实现产品的多 样化,差异化,进一步挖掘市场潜力,拓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为客户“量身订制”符合其特点和需求的个性化供应链融资产品和方案。银行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 业,任何投资都是风险和收益的结合,在同业竞争不断加剧的新形势下,发现市场的机会比市场营销更重要,没有发展的风险控制是空洞,没有风险控制的发展是风 险,只有那些勇于创新、有能力承担高风险的商业银行,才能获得高收益的投资机会,谁走在了前面,谁就占据了先机,谁掌握了客户、市场和未来,谁就掌握了财 富的源泉。

  2、当今企业的竞争已不再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竞争,而是供应链和供应链间的竞争,供应链管理日益成为全球企业界盛行的先进管理模式。核心企业要 通过良好的企业形象和财务管理效能,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和经销商,通过企业之间的优势互补,对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有效整合,达到强化成本控制、优化资源 配置、提升整个产业链在市场的竞争力。作为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如何加强资金的合理利用,

  最大限度减少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供应链金融已成为提高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率,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路径。因此中小企业在不断加快业 务发展的同时,要多多关注国家金融环境和政策导向的变化,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主动与金融机构等展开对接,不断优化财务运行模式,积累信用记录,实现信用 增级,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形象。

  3、小企业融资难是个全球性的难题,要实现小企业信贷的可持续发展,就要克服“成本高”和“风险大”两大不足。金融风险不仅源于金融业自身,而 且更广泛地源于金融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外部环境,因此各级政府要积极做好环境营造和平台搭建的工作,高度重视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在促进就业、社会和谐等方 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加强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强有力的政策支持,积极培育中小企业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最后要加快金融法规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小企 业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督促工商、政法、税务等部门构筑一个有效的信用征集、评价、发布系统和严格的违信惩罚制度,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实施联合制 裁,为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营造一个良好的信息平台和生态环境。

  三、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分析与防范

  从理论上分析,可以有效起到担保作用的质押权利应当具备三个基本条件:1、权利本身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并且能以货币的形式被量化;2、可以通过 一定的合法途径实现其价值;3、用于质押的权利允许被依法转让。应收账款的出质不同于仓单、存单、提单、股票债权的出质,也不同于动产质押,它只是一个内 部记账科目而非正式的债权凭证,我国现行法律和《应收账款管理办法》都没有对快速实现质权作出比较明确的规定,伴随着资金、货物(商品)、单证(仓单)等 的流动,其实质就是以一种债权入质来担保另一债权的实现。通过“三方协议”对已预付的“资金池”进行监控,其有效性依附于商业合同的真实有效而存在,质权 的获取缺乏有效的质押登记,因此,借款人若面临诉讼、预付款被依法强制执行,企业破产等极端情况时,银行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应收账款登记机构对于出质 人几乎没有约束力。同时,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债务相互抵消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从而使设定质押的应收账款债权归于消灭。核心企业的经 营风险,亦会造成潜在风险在产业链中的快速“传染”,加大银行信贷管理的难度,加之目前我国征信体系尚不健全,银行对抵质押物的物流跟踪、仓储和应收预付 账款等监管、价格监控乃至变现清偿等方面缺乏管理经验和手段,一旦出现纠纷,往往是诉讼成本很大,甚至超出债权数额。

  措施一:银行要注重企业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上下游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开展贸易往来应在一年以上,企业在金融机构无不良授信记录和恶意逃 废债行为。核心企业对整个供应链企业要具有较强的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供应链成员可享受核心企业提供的排他性优惠政策,如跌价补偿、订单保障、销售返点等 等。信贷人员要从定性、定量两个方面综合考虑供应链上中小授信企业的业务规模、经营情况、履约能力、授信评级等因素,重点分析基础合同的效力,把好客户准 入关,加强对供应链整体及其运行质量的审核和识别,从源头上控制信贷发放风险。银行发放的贷款或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应直接交付核心企业,并取得核心企业的 收款确认,通过三方协议约定保障资金回流的线路,同时建立定期的对账制度,不断完善授信额度管理台账,不断加强系统电子化平台的建设,以科学的贷款定价方 法,匹配小企业贷款的成本与收益,根据不同中小企业特殊的现金流状况、支付频率,为其设计特殊的还款方式,努力实现信息共享和全流程的管理控制。当某供应 商授信发生逾期时,银行应立即通知核心企业共同采取相关清收措施,同时暂停对该类供应商的授信业务,直至授信敞口得以清偿。

  措施二:在当前我国相关法律尚不完备的情况下,要依靠合同条款,明确贷款银行享有的权利和出质人应负的义务,通过对物权单据和融资款项的封闭运 作,实施资金流和物流的双向控制,应收或预付账款作为一种债权,它的质押应该满足四个基本条件,首先用于设立质押的账款必须是依照法律或当事人的约定容许 转让的,如果不能转让,就不能用于质押。其他相关要素,包括金额、期限、支付方式、债务人的名称和地址、合同的履行程度等,都应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非常明 确和具体。存货的选择一般应满足货权明确、易于转让、价格稳定、方便保存等特点,办理以质权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并及时、准确地向债权银行披露相 关信息。根据不同的行业或不同类型的客户等核定一定的授信总量,针对不同信贷产品的风险程度、不同分支机构的管理能力,积极探索产品组合,实行分类授权和 相应的授信审批模式。最后要设立科学有效的监控指标,完善违约数据库的建设,相关规章制度要清晰、可操作,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确保业务依法合规,严 禁逆程序操作。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制定应急措施,选择恰当的风险管理工具进行优化组合,规避、转移和降低风险,通过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从深层次上提升 识别风险、经营风险的能力。

  (作者单位:中国银行安徽分行风险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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