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企业年金投资权益类产品比例有望提高
人社部正在修订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王强在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举办的“中国与拉美和加勒比养老金制度研讨会”上表示,原《办法》于2004年5月颁布实施,但在市场推动和需求下,原《办法》有待明确和补充,在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方面,将扩大权益类投资,同时增加产品。
根据原《办法》的规定,企业年金必须绝大部分投资于固定收益产品。其中,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短期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低于企业年金基金净资产的20%;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及可转换债、债券基金的比例,不高于企业年金基金净资产的50%。企业年金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投资性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企业年金基金净资产的30%。其中,投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企业年金基金净资产的20%。
不少基金人士呼吁,基金公司的优势就在于对股票等权益性产品的投资经验,而原《办法》严格限制了投资比例,这对基金设计具有高回报的产品带来不利影响,同时,由于固定收益产品实际不存在多少投资技术上的区别,这使各基金公司年金产品的个性化严重不足。
王强还表示,新修订的《办法》包括提高企业年金理事会作用、扩大权益投资比例、加强中介机构作用、规范监督检查、企业年金费用管理、企业年金治理结构等多方面的完善补充,有望在今年发布实施。
据人社部统计,到去年底,全国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人数达到1179万人,累计基金2533亿元,最近4年新增1853亿元,平均每年增加46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