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三会敲定金融十一五规划 锁定8目标6重点
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公布了由央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等一行三会共同制定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阐明了“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我国金融业发展改革的指导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金融业工作重点。
这一统领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和落实,将对于深化金融改革,促进我国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发挥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八个目标
<规划>首先分析了我国金融业发展改革还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金融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比如国际收支不平衡,流动性过剩矛盾突出。利率和汇率形成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不健全,结构不尽合理,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发展相对滞后,直接融资比重低,城乡、区域金融发展不协调,对“三农”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相对薄弱。金融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不强,运行效率不高。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经营机制尚未根本转变。金融法制和监管还需完善,金融业发展的信用环境有待改善,维护金融稳定任重道远。
与此同时,“十一五”时期金融业发展改革面临着新形势。
金融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各国金融市场联系更加密切,国际化程度日益提高。金融创新日新月异,综合经营趋势不断发展,各行业之间相互渗透。国际金融竞争日趋激烈,资本跨境流动规模不断扩大,不确定因素增多。从国内看,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