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结束
资料图片:5月31日,一幅警告气候变暖的海报竖立在德国波恩举行的2010年第二轮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会场外。 新华社记者 罗欢欢 摄
新华网德国波恩6月11日电(记者 刘向 郇公弟)为期12天的2010年第二轮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11日在德国波恩结束。各方增进了互信,并在援助资金管理结构等问题上取得进展,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主席提出的案文草案当天遭到与会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严厉批评。
《公约》秘书处发表新闻公报说,波恩气候谈判在朝着完成哥本哈根会议未完成任务的方向取得“重要进展”。即将离任的执行秘书德布尔说,现在看来“在坎昆迈出一大步是可能的”,各方有望就一揽子可操作的措施达成协议。
在当天下午召开的《公约》特设工作组会议上,代表“77国集团和中国”发言的也门代表说,“77国集团和中国”对特设工作组主席提出的修改后的案文草案很失望,《公约》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核心。非洲国家代表也指出,案文草案是不平衡的,尤其是在审议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减缓行动问题以及公平和可比性问题上。他要求,新的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不应替代《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
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中国代表团团长苏伟发言说,对照《公约》和《议定书》,主席提出的案文草案在“50%至85%的程度上偏离了‘巴厘行动计划’的授权”,该案文尤其影响了《议定书》继续存在的问题。他说,非《议定书》发达国家缔约方和《议定书》发达国家缔约方在所承担的减排指标、减排性质、减排幅度,以及落实减排的程序上,都应该具有可比性。但以上“巴厘行动计划”中的共识,在没有与缔约方沟通的情况下就从主席案文中被删除,这是不可接受的。
《公约》秘书处说,缔约方要求《公约》特设工作组主席在今年8月举行的波恩第三轮气候谈判中准备一个修改后的案文新版本。
2010年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第二轮谈判5月31日至6月11日举行,来自180多个国家和数百个国际组织的代表与会,为年底在墨西哥坎昆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