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名疑犯在看守所摔倒猝死 家属质疑死因
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看守所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陈绪金突然死亡。
2月16日,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看守所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陈绪金突然死亡。警方先是称其系上厕所时摔倒猝死,后医院诊断死于心肌梗塞,尸检报告又 鉴定其死于多种慢性病导致的“心、肺等多器官系统功能衰竭”。家属怀疑他是被打死的。因为根据警方调查,出事当晚陈绪金曾被同监号的羁押人殴打。
为其作诊断的医生表示,自己是在“被要求”“没办法”的情形下,不得已“随手”写下的“心肌梗塞”死因诊断。目前修水县检察院已介入调查此事, 修水县看守所所长已被免职。
■死讯传来
上厕所摔倒猝死
陈绪金死在大年初三。2月16日10时许,死者外甥朱敏作为家属代表,在接到一通电话后被叫到楼下,上了公安局的一辆小车。
车上3人除司机外,还有修水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的两位警官。朱敏被口头告知,其舅舅陈绪金当日凌晨在修水县看守所摔倒后猝死。警官称,凌晨2 点左右陈起来上厕所,不慎摔跤晕倒,5点多被巡视的干警发现后,送往修水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警官还说,陈绪金身体状况不太好,之前在看守所就有过一次晕倒,医生检查是低血糖。过年这几天看守所改善羁押人员生活,可能吃得太好,有拉肚子 的情况。
45 岁的陈绪金是修水县人,原县茶科所下岗职工。两年前妻子未办任何离婚手续离他而去,他在惟一的女儿嫁人后独自生活,很是潦倒。陈在县城一家卖酒的商店当送 货员。年关临近,窘迫的陈绪金将商店价值6000多元的白酒私藏至家中,后被老板发现后报警,人赃俱获。今年1月4日,陈绪金因涉嫌盗窃白酒被城南派出所 刑事拘留,关押在修水县看守所6号监房。
据猝死事件后所披露的消息,陈绪金已于1月13日被批准逮捕。但家属反映,陈从刑拘到批捕,家属一直没收到任何相关通知文书,直到2月11日晚 上,陈绪金从看守所给一位亲属打来电话,亲属们才知道他被抓了进去,之前还以为失踪了。
陈绪金电话里说在看守所吃不饱,要亲戚送点钱买吃的。2月13日下午,朱敏和陈绪金弟弟陈小华来到看守所,通过一位梁姓副所长送去300元现金 及食品,但并没见到陈绪金本人。
亲属们说,陈绪金生前身体硬朗,体力很好,将成件的酒搬到七楼八楼一点问题都没有。
■第一次协调会
县检察院介入调查
得知舅舅死亡消息的朱敏随即来到修水县殡仪馆。死者的眼睛是睁开的,眼眶、额头、鼻梁、前胸有多处醒目的伤痕和血渍,颈部还有一片明显淤青。
朱敏说:“我第一直觉,舅舅死前肯定被殴打过!摔跤怎么会连脖颈上都有伤痕?而且正常人摔倒又怎么会以正前额和鼻梁着地,只有类似墙上撞击的动 作才可能留下那样的伤痕!”
陆续赶来看到尸体的亲属,也纷纷表示质疑,并欲将尸体转移保存,被守在殡仪馆的数十名公安干警制止。事态一度激化。下午3点多,修水县政法委副 书记匡钧主持召集相关部门和死者家属代表开了第一次协调会。匡钧在会上表示,修水县检察院已介入事件调查,九江市也很重视此事,将派法医过来,希望家属有 序解决问题。
有家属注意到,死者身上穿了一件红色T恤,不像其自己的衣服,遂提出将死者在看守所的衣物送来,按当地风俗习惯与死者一起火化。直至晚上9点 多,死者衣物才由死者弟弟陈小华和哥哥陈海清从看守所取出。外套、秋衣、长裤等不仅湿漉漉像被水浸过,而且外套有几处很明显的撕破痕迹。
“为什么衣服会是湿的?外套也被撕破了?”家属们愈感迷惑,对此有关方面解释,过年看守所加餐,陈绪金当晚曾两次拉肚子,“衣服是拉肚子拉湿 的”。
“这简直是侮辱我们的智商,有拉肚子拉到上衣的吗?”死者侄女陈静珠怀疑,衣服被清洗是为毁灭证据,“我第一次看到尸体时,死者脸上留有血 渍。”
■第二次通报会
初步诊断为心肌梗塞
当日深夜12时许,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匡钧再次召集相关部门和5名家属代表开了第二次案情通报会。
县检察院一位张姓负责人在会上通报了初步调查结果。他说,事发后县检察院成立了由10人组成的调查小组,经过一天来的调查,初步结论如下:陈绪 金的死排除暴力行为,CT检查表明,死者颅内无异常情况;陈绪金系于2月16日凌晨起床小便,不慎摔跤,凌晨5点左右,同牢房的羁押人发现陈晕倒在地,被 送至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院诊断,陈的死亡原因初步诊断为心肌梗塞,死亡时间为当日凌晨6时05分。
家属当即质疑,死者脸上和颈部的伤怎么解释?张解释是由于摔伤造成的。
翌日,死者亲属递交了申请江西省公安厅法医进行尸检的书面报告。
■尸检鉴定意见
最后定论为“病死”
2月19日下午3点,在有死者4名亲属在场的情况下,来自江西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的3名工作人员及法医对尸体做了解剖。
3月10日上午,县政府召集9名死者亲属公布了一份签署日期为3月4日的尸检报告。
这份长达9页的报告显示,死者头面部、躯干部和四肢共发现70余处表皮剥落或皮下出血,“据损伤形态分析,死者体表损伤系与表面粗糙物体接触形 成”,除体表擦挫伤外,死者大脑底面发现陈旧性挫伤,“非直接暴力打击形成,符合脑组织直接撞击隆起的骨嵴形成。”
尸检病理检验另发现,死者生前患有肾上腺髓质增生、慢性胸膜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间质性肾炎、肠炎等疾病。报告分析,“肾上腺髓质增生可导致 自主性儿茶酚胺分泌过多,并可产生相应的症状。据调查反映,死者2010年2月16日出现突发晕倒和头晕、心慌、出汗、面色苍白、心跳较快等症状、体 征,2010年2 月16日又突然摔倒,这些症状,体征与肾上腺髓质增生发作症状相符。”
报告“鉴定意见”为:陈绪金系肺、肾功能不全的基础上由于肾上腺髓质增生,异常分泌儿茶酚胺导致心、肺等多器官系统功能衰竭死亡。排除死者系机 械性损伤致死、机械性窒息致死、毒物中毒致死的可能性。
死者女儿陈思当即提出质疑:死者身上的伤怎么来的?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匡钧解释:陈绪金被抓前,酒店老板曾用啤酒瓶和雨伞打过陈绪金;1月3日被 抓当天,陈曾从自己家窗户旁边的楼梯跳下;1月26日,陈绪金在看守所有过一次晕倒。
匡还透露,2月16日出事当天,陈绪金因拉肚子多次起夜上厕所,大小便拉在监室的垃圾桶里,整个房搞得很臭,被同号监室的羁押人陈某殴打,但据 调查,陈某对陈绪金的殴打不会致死。对陈某的打人行为会依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处理
县看守所长被免职
县公安局负责人同时宣布了对本案相关人员的处理:对修水县看守所所长樊练武予以免职;分管民警停职接受调查;当天值班民警接受调查;公安局分管 领导向局党委作书面检查。
3月10日,死者家属通过律师向某司法鉴定机构就尸检报告做了咨询,对方反馈为:尸检报告中的“鉴定意见”并非“鉴定结论”,该鉴定报告依据有 关部门的“调查反映”作出死因推断,有失严谨和客观,并且没有鉴定死亡时间,只有调查死亡时间。
3月12日下午,死者弟弟陈小华和女儿陈思向修水县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调查组向家属公布案件的调查结论,遭到拒绝。县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 说,经尸检鉴定犯人系病死,家属没必要拿到相关资料;而且没有县委的同意,按检察机关的办案纪律,不得对外公布。
■调查
大夫随手写出诊断书
陈绪金“初步诊断死于心肌梗塞”的诊断报告,出自修水县人民医院内二科主任朱朝阳之手。3月2日,死者多名亲属前往该医院院办和医务科,索要诊 断报告,被告知已被有关部门拿走。
3月3日,朱朝阳在电话中告诉记者,2月16日5时35分左右,陈绪金被送到医院,“呼吸心跳都没有了”,但是按照医院规定,必须抢救半个小 时,所以死亡时间写的是6点05分。
朱说,当时看守所来人向他介绍了死者的情况,县公安局和检察院也分别来了两个人,“当时我们也没有办法,他们要你写一个诊断出来……他们说在看 守所都有点呼吸,我们也搞不清楚,只能随他说。”
“我就随手诊断写个心肌梗塞可疑,别的东西我也不好写。我也说个实在话,对这种没有呼吸心跳的人,没有做任何检查,我们不能乱下结论。这个东西 两边我都不好偏向,我就只能根据他们反映的情况随意写一个,又在后面加了个问号表示可疑。”
朱说,“我不可能没有依据写个是打死了的,或者是怎么样,当时让我下一个结论,我只能下这样的结论。”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