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或打造综合性金融中心 将带动周边城市联通港澳
2010-03-15 13:22570
在战略定位上,广州可凭借其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区域经济、行政、文化中心的优势,发展成为区域性金融管理营运中心和支付结算中心、华南地区银行业务中心及金融创新基地
在战略定位上,广州可凭借其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区域经济、行政、文化中心的优势,发展成为区域性金融管理营运中心和支付结算中心、华南地区银行业务中心及金融创新基地、区域性财富管理中心与保险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和商品期货交易中心,以及金融教育与资讯中心。
2009年年初,国务院颁布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广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和任务。从某种意义上说,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的今天,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其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构建。正因为如此,《规划纲要》首次把支持广州建设区域金融中心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经济实力的大幅提高,广州金融业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据统计,至2008年年末,广州共有各类金融机构及代表处152家,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 16926亿元和11080亿元,位居全国第三位。不过,和国内外先进城市相比,广州金融业发展还是相对滞后。2008年,广州金融业增加值为 384.41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68%,远低于深圳(2007年深圳金融业增加值为633.4亿元,占GDP的比重为9.4%)。众所周知,金融产业在现代服务业中居于核心地位,以金融产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是广东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发展重点。
研究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战略定位,必须放在大珠三角地区、全国乃至全球的宏观经济背景下进行。《规划纲要》指出,珠三角地区要“发展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坚持上下游错位发展,加强与港澳金融业的合作”。换言之,广州和深圳要与香港错位发展,形成以香港为龙头、广州和深圳为主要增长极、珠三角地区其他城市为主要支点的大珠三角金融中心区域。
广州与香港同属岭南文化,地理交通便捷,历史联系悠久。香港是广州最大的外资来源地,也是广州最大的境外投资目的地,两地互为最重要贸易伙伴之一。广州及其周边地区等拥有大量的港资企业,融资需求巨大。因此,通过深化穗港金融合作,广州可逐步发展成为带动全省、联通港澳、辐射东南亚、与国际接轨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在战略定位上,广州可凭借其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区域经济、行政、文化中心的优势,发展成为区域性金融管理营运中心和支付结算中心、华南地区银行业务中心及金融创新基地、区域性财富管理中心与保险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和商品期货交易中心,以及金融教育与资讯中心。
1.华南地区金融管理营运中心、金融总部基地及支付结算中心。根据《纲要》的要求,广州要形成与其经济社会辐射功能相匹配的金融辐射能力。随着国家金融改革政策的实施,广州已经成为央行大区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区域性大分行、区域性商业银行总行的集聚地,银监会、证监会、保监委等金融监管机构均在广州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广州要充分利用“大区中心”地位和优势条件,加强穗港金融合作,以更大的力度吸引香港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以及区域性金融机构在广州设立法人机构或地区总部,以强化广州的金融资源聚集效应,建设包括银团贷款、资金结算、票据业务、产权交易、金融教育科研等金融综合业务中心,在发展金融产业、率先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方面做出表率。
此外,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是全国业务量最大的区域性资金清算枢纽机构。广州应继续加强与香港的结算合作,依托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完善人民币和外汇跨境结算系统,积极推动跨境外汇结算系统和境内外汇结算系统的联网,发展成为区域性结算中心,建成我国人民币和外汇统一跨境交易清算的主要通道。
2.华南地区银行业务中心及金融创新基地。广州拥有雄厚的产业基础和丰富的金融资源,穗港澳金融合作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具备相当基础。广州可凭借其在重化工业、高新技术产业、港口运输、对外贸易及个人消费服务蓬勃发展的基础,重点发展贸易融资、企业贷款及个人消费信贷等银行业务,并结合广州正在形成的对资本市场的巨大需求,推动粤港金融机构携手开发银团贷款,引进金融产品,开展网络银行合作,推动广州地区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广州要大力引进港澳地区银行和金融机构,支持香港金融机构入股本地金融机构,以及在广州番禺、从化等地设立村镇银行,发展成为华南地区最重要的银行中心。
3.区域性财富管理中心及保险中心。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广州为中心的华南地区积聚了大量民间财富,广州还可以通过金融创新,发展成为香港之外我国南方另一个重要的财富管理中心。此外,广州保险市场规模居全国各城市第三位,各大保险公司华南区域总部绝大多数设在广州。广州正争取国家支持开展保单预定利率市场化改革等创新试点,加强穗港保险市场合作,推动两地保险业在机构互设、产品开发以及承保、理赔等合作方面的创新,以巩固提升区域保险中心的地位。
4.区域性的商品期货交易中心和产权交易中心。广州是华南地区的商贸、物流中心,是我国重要原材料的消费地和集散地,成品油、塑料等多种大宗商品的交易价格已形成影响全国的“广州价格”,初步实现全球采购、广州集散、广州结算的格局。与上海、大连、郑州交易所相比,广州在纯碱、燃料乙醇、纸浆及废纸(浆)、热轧板材、以美元计价的离岸商品如铁矿石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能弥补国家期货交易体系的不足。广州要加强与香港期货市场的合作,争取国家支持设立和恢复广州期货交易所,打造区域期货交易中心。
需要强调的是,以广州为中心的珠三角地区的非上市企业股权融资、并购重组、产业整合的需求巨大。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模列全国第三位。广州通过加强穗港合作,建立区域产权(股权)交易中心,以适应珠三角地区大规模的企业融资、产业整合提升需求。此外,还要加强并深化与香港交易所的合作,推动广州企业到香港上市、融资,包括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到香港创业板上市,通过香港从国际市场融通资金;引进香港实力雄厚、管理规范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并带动香港中介机构到广州拓展业务;引导广州金融机构、企业和居民有序投资香港金融市场;推动广州地区企业赴港上市,通过香港从国际市场融通资金,成为中国境内推动企业到香港上市最重要的基地之一。
5.华南地区金融教育与资讯中心。广州是广东珠三角地区高等院校最密集的城市,广州要发挥教育产业的优势,加强与香港在金融人才教育、培训与交流等方面的合作,为大珠三角金融中心区域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综上,要充分发挥“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CEPA先行先试等制度平台功能,深化穗港合作。扩大对港澳金融业的开放力度,实现穗港金融业的全面融合,使广州成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在珠三角地区的重要支撑。同时,加快金融体制的改革,制定扶持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争取率先实行与港澳和国际接轨,为我国的金融改革开放探索新路径、新经验。
2009年年初,国务院颁布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广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和任务。从某种意义上说,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的今天,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其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构建。正因为如此,《规划纲要》首次把支持广州建设区域金融中心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经济实力的大幅提高,广州金融业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据统计,至2008年年末,广州共有各类金融机构及代表处152家,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 16926亿元和11080亿元,位居全国第三位。不过,和国内外先进城市相比,广州金融业发展还是相对滞后。2008年,广州金融业增加值为 384.41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68%,远低于深圳(2007年深圳金融业增加值为633.4亿元,占GDP的比重为9.4%)。众所周知,金融产业在现代服务业中居于核心地位,以金融产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是广东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发展重点。
研究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战略定位,必须放在大珠三角地区、全国乃至全球的宏观经济背景下进行。《规划纲要》指出,珠三角地区要“发展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坚持上下游错位发展,加强与港澳金融业的合作”。换言之,广州和深圳要与香港错位发展,形成以香港为龙头、广州和深圳为主要增长极、珠三角地区其他城市为主要支点的大珠三角金融中心区域。
广州与香港同属岭南文化,地理交通便捷,历史联系悠久。香港是广州最大的外资来源地,也是广州最大的境外投资目的地,两地互为最重要贸易伙伴之一。广州及其周边地区等拥有大量的港资企业,融资需求巨大。因此,通过深化穗港金融合作,广州可逐步发展成为带动全省、联通港澳、辐射东南亚、与国际接轨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在战略定位上,广州可凭借其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区域经济、行政、文化中心的优势,发展成为区域性金融管理营运中心和支付结算中心、华南地区银行业务中心及金融创新基地、区域性财富管理中心与保险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和商品期货交易中心,以及金融教育与资讯中心。
1.华南地区金融管理营运中心、金融总部基地及支付结算中心。根据《纲要》的要求,广州要形成与其经济社会辐射功能相匹配的金融辐射能力。随着国家金融改革政策的实施,广州已经成为央行大区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区域性大分行、区域性商业银行总行的集聚地,银监会、证监会、保监委等金融监管机构均在广州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广州要充分利用“大区中心”地位和优势条件,加强穗港金融合作,以更大的力度吸引香港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以及区域性金融机构在广州设立法人机构或地区总部,以强化广州的金融资源聚集效应,建设包括银团贷款、资金结算、票据业务、产权交易、金融教育科研等金融综合业务中心,在发展金融产业、率先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方面做出表率。
此外,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是全国业务量最大的区域性资金清算枢纽机构。广州应继续加强与香港的结算合作,依托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完善人民币和外汇跨境结算系统,积极推动跨境外汇结算系统和境内外汇结算系统的联网,发展成为区域性结算中心,建成我国人民币和外汇统一跨境交易清算的主要通道。
2.华南地区银行业务中心及金融创新基地。广州拥有雄厚的产业基础和丰富的金融资源,穗港澳金融合作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具备相当基础。广州可凭借其在重化工业、高新技术产业、港口运输、对外贸易及个人消费服务蓬勃发展的基础,重点发展贸易融资、企业贷款及个人消费信贷等银行业务,并结合广州正在形成的对资本市场的巨大需求,推动粤港金融机构携手开发银团贷款,引进金融产品,开展网络银行合作,推动广州地区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广州要大力引进港澳地区银行和金融机构,支持香港金融机构入股本地金融机构,以及在广州番禺、从化等地设立村镇银行,发展成为华南地区最重要的银行中心。
3.区域性财富管理中心及保险中心。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广州为中心的华南地区积聚了大量民间财富,广州还可以通过金融创新,发展成为香港之外我国南方另一个重要的财富管理中心。此外,广州保险市场规模居全国各城市第三位,各大保险公司华南区域总部绝大多数设在广州。广州正争取国家支持开展保单预定利率市场化改革等创新试点,加强穗港保险市场合作,推动两地保险业在机构互设、产品开发以及承保、理赔等合作方面的创新,以巩固提升区域保险中心的地位。
4.区域性的商品期货交易中心和产权交易中心。广州是华南地区的商贸、物流中心,是我国重要原材料的消费地和集散地,成品油、塑料等多种大宗商品的交易价格已形成影响全国的“广州价格”,初步实现全球采购、广州集散、广州结算的格局。与上海、大连、郑州交易所相比,广州在纯碱、燃料乙醇、纸浆及废纸(浆)、热轧板材、以美元计价的离岸商品如铁矿石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能弥补国家期货交易体系的不足。广州要加强与香港期货市场的合作,争取国家支持设立和恢复广州期货交易所,打造区域期货交易中心。
需要强调的是,以广州为中心的珠三角地区的非上市企业股权融资、并购重组、产业整合的需求巨大。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模列全国第三位。广州通过加强穗港合作,建立区域产权(股权)交易中心,以适应珠三角地区大规模的企业融资、产业整合提升需求。此外,还要加强并深化与香港交易所的合作,推动广州企业到香港上市、融资,包括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到香港创业板上市,通过香港从国际市场融通资金;引进香港实力雄厚、管理规范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并带动香港中介机构到广州拓展业务;引导广州金融机构、企业和居民有序投资香港金融市场;推动广州地区企业赴港上市,通过香港从国际市场融通资金,成为中国境内推动企业到香港上市最重要的基地之一。
5.华南地区金融教育与资讯中心。广州是广东珠三角地区高等院校最密集的城市,广州要发挥教育产业的优势,加强与香港在金融人才教育、培训与交流等方面的合作,为大珠三角金融中心区域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综上,要充分发挥“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CEPA先行先试等制度平台功能,深化穗港合作。扩大对港澳金融业的开放力度,实现穗港金融业的全面融合,使广州成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在珠三角地区的重要支撑。同时,加快金融体制的改革,制定扶持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争取率先实行与港澳和国际接轨,为我国的金融改革开放探索新路径、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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