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将成立系统性金融监管委员会
美国政府高级官员表示,奥巴马政府与国会参议院将达成一项关于成立系统性金融监管委员会的协议。
据美国媒体报道,2月17日,美国政府高级官员表示,奥巴马政府与国会参议院将达成一项关于成立系统性金融监管委员会的协议。
虽然在金融监管委员会是否具有绕过现行银行监管机构,从而对金融巨头实施监管等重要问题上,两党尚未达成共识,但是该机构由财政部牵头已是板上钉钉。参议院金融委员会主席多德(Christopher Dodd)表示:“该委员会将是一个由美国财政部主导的早期预警系统,并由财政部部长就任委员会主席,而美联储主席则位列次官。”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白宫高级官员在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表示,这一举动可能削弱美联储在银行监管职能上的权利。他说:“作为经济体的最后借款人,美联储应该担当对经济的监管职责。”但是,也有批评指责正是由于美联储缺乏对金融机构的有效监管,从而导致了这场金融危机。
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的金融监管改革一直是关注的焦点。早在2009年6月,白宫曾提出一项金融市场监管改革计划,寻求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以及对衍生品等相关市场的监管,并创立一个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随后,国会众议院于2009年11月通过的一项议案,较之参议院目前所讨论的版本,赋予美联储更大的权责以监督系统性风险。
美联储纽约银行主席都德雷(William Dudley)表示,美联储作为中央银行是最后的贷款人,在资本市场上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在系统性风险监管上具有特殊的作用。美联储明尼阿波利斯主席考彻拉考塔(Narayana Kocherlakota)也表示:“削弱美联储的监管职能是误入歧途,而将其确立为一个系统性风险监管者才是明智之举。”
尽管如此,美联储主席伯南克(Ben Bernanke)表示,愿意与财政部主导的金融监管委员会鼎力合作。此外,伯南克在2010年1月的一次演讲中曾指出,美联储“不单需要提高自身鉴别并改善金融机构的问题,也应当致力于推动机构主导的监管发展为稳定的金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