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中国企业年金市场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企业年金中央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694号 成文日期:2009-12-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二、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三、对因年金设置条件导致的已经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的部分,其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还。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税款=企业缴费已纳税款×(1-实际领取企业缴费/已纳税企业缴费的累计额)
参加年金计划的个人在办理退税时,应持居民身份证、企业以前月度申报的含有个人明细信息的《年金企业缴费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复印件、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等资料,以及由企业出具的个人实际可领取的年金企业缴费额与已缴纳税款的年金企业缴费额的差额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予以退税。
四、设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制度。企业要加强与其受托人的信息传递,并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对违反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本通知下发前,企业已按规定对企业缴费部分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不再退税;企业未扣缴企业缴费部分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应限期责令企业按以下方法计算扣缴税款:以每年度未扣缴企业缴费部分为应纳税所得额,以当年每个职工月平均工资额的适用税率为所属期企业缴费的适用税率,汇总计算各年度应扣缴税款。
六、本通知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对个人取得本通知规定之外的其他补充养老保险收入,应全额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税务总局就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答记者问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相关问题。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出台《通知》?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实际缴付(包括单位、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外,其他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以及超标准的基本保险均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主要形式,对其征税在个人所得税政策上是明确的。但因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起步较晚,企业年金运作复杂,各地区、各企业差异较大,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存在较多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企业和基层税务机关常有反映。这次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们研究制定了《通知》,主要是进一步明确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有关规定。
问:《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主要由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和年金投资收益三部分组成,《通知》重点对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作出了规定。
首先,《通知》再次重申了企业年金个人缴费的政策规定,明确了企业缴费的税务处理方法。即个人缴费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税前扣除,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与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分开,单独视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计算应缴税款。举例如下:假设某企业职工年金账户中每月个人缴费100元、企业缴费400元,其100元的个人缴费不得在工薪所得税前扣除,属于个人税后工薪的缴费;企业缴入其个人账户的400元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直接以400元对应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的适用税率计算应扣缴的税款。
其次,企业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环节是企业缴费环节,即在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时,由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依法扣缴税款。
第三,对因年金设置条件导致的已经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的部分,《通知》规定,其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还,并明确了个人办理退税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四,《通知》明确了该文件的适用范围。即《通知》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对个人取得上述规定之外的其他补充养老保险收入,应全额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外,《通知》还对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提出了征收管理方面的要求,并与目前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的衔接作出了规定。
问:《通知》中规定的企业缴费计税方法对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有何影响?
答: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有3.3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覆盖职工1038万人,但是我国企业年金的覆盖面不高,所覆盖职工仅占参加全国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截至2008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约1.74亿人)的6%左右,而且从建立年金企业所属行业看,大多集中在电力、铁路、金融、保险、通讯、煤炭、有色金属、交通、石油天然气等高收入行业或垄断行业。由于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起步晚,还属于初步建立阶段,为鼓励更多的企业建立年金制度,为职工提供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补充养老保险,税收政策应该适当考虑给予鼓励和支持。因此,在研究起草《通知》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了既考虑调节收入分配,又要体现对企业年金发展给予适当鼓励和扶持的原则。应该说《通知》规定的将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单独计税的方法,很好地体现了上述原则。即对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依法予以征税,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同时,将企业缴费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处理方法,降低了企业缴费的适用税率,实际上也是一种较为优惠的计算方法,目的是鼓励和扶持企业年金的发展。另外,将企业缴费区别于正常工资、薪金单独计税,也便于为中途退出年金计划的职工办理退税。
问:《通知》明确在企业缴费环节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国际上有的国家规定是在年金领取环节征收个税,请问对此是如何考虑的?
答:之所以没有在个人退休领取年金环节扣缴税款,主要是基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和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从国际上看,在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征管环节上,既有在企业缴费环节征收、在领取环节免税的国家,也有在缴费环节免税、领取环节征收的国家,征收环节不是统一的,每个国家对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环节的选择,都是与本国的税制和税务机关的实际征管能力相适应的,取决于各国的实际。据我们了解,对企业年金在领取环节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国家,基本上都是多年实行综合税制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国家,其对个人的退休金是征税的,税务机关不仅具有完备的个人收入信息和健全的征管机制,而且具有全国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是分项税制,且对退休工资或退休金予以免税,不具备将企业年金递延至个人退休领取环节征税的基本条件。同时,如果在年金领取环节征收个人所得税,则税务机关必须在企业建立年金后的数十年随时监控年金的运行,且保存数十年的个人信息,从目前看,税务机关还不具备这方面的征管能力。
人社部:关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信息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09〕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各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
为维护企业年金计划委托人与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企业年金市场的监管,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信息报告行为,依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社部令第20号)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社部令第23号),现就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信息报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等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和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年金理事会。
二、本通知所称报告是指受托人(包括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和企业年金理事会,下同)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报告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情况;账户管理人向受益人报告企业年金权益情况;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分别向受托人报告企业年金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管理情况;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向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情况。
三、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和企业年金理事会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原则,依据本通知要求,认真、规范地履行报告义务。
四、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信息报告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终止报告。
五、定期报告
(一)受托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提交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季度报告;在年度结束后5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提交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年度报告。
受托管理定期报告内容包括:
1计划基本信息;
2计划变动信息;
3计划账户管理信息;
4计划投资管理信息;
5计划财务信息;
6计划受托管理情况;
7受托合同约定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账户管理人在年度结束后5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提交企业年金权益年度报告。
企业年金权益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1参加计划成员的基本信息;
2个人缴费及权益归属信息;
3个人权益资产信息;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计划账户管理季度报告、企业年金计划托管和财务会计季度报告、经托管人确认财务管理数据的企业年金计划投资组合季度报告;在年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计划账户管理年度报告、企业年金计划托管和财务会计年度报告、经托管人确认财务管理数据的企业年金计划投资组合年度报告。
1账户管理定期报告内容包括:
(1)账户管理人基本信息;
(2)计划账户信息;
(3)计划资产信息;
(4)计划账户管理情况;
(5)账户管理合同约定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托管定期报告内容包括:
(1)托管人基本信息;
(2)计划财务信息;
(3)计划托管情况;
(4)投资监督情况;
(5)托管合同约定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投资管理定期报告内容包括:
(1)投资管理人基本信息;
(2)投资组合信息;
(3)投资组合管理情况;
(4)投资管理合同约定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受托人应当在年度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的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抄报其备案计划的基金管理年度报告。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应当在年度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报告;受托人应当在年度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和计划单列市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当地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情况报告。
1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报告内容包括:
(1)受托人基本信息;
(2)受托管理业务总体情况;
(3)受托管理业务统计信息;
(4)重大事项说明;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业务报告内容包括:
(1)账户管理人基本信息;
(2)账户管理业务总体情况;
(3)账户管理业务统计信息;
(4)重大事项说明;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报告内容包括:
(1)托管人基本信息;
(2)托管业务总体情况;
(3)托管业务统计信息;
(4)重大事项说明;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4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报告内容包括:
(1)投资管理人基本情况;
(2)投资管理业务总体情况;
(3)投资管理业务统计信息;
(4)重大事项说明;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临时报告
(一)临时报告事项包括:
1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减资、分立、合并、解散、依法被撤销、决定申请破产;
2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主要股东、重大股权变动、注册地、注册资本、公司名称变动;
3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董事长、总经理、直接负责企业年金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4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重大经营损失;
5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及其企业年金从业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受到监管机构处罚;
6涉及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诉讼或仲裁;
7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在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运作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8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发生变更;
9企业年金理事会理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成员变动;
10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在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运作中有违反相关合同的行为;
11有可能使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受到重大影响的其它事项;
12合同约定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13法律、法规规定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当出现(但不限于)上述事项时,受托人应当自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该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报告。
(三)当出现(但不限于)上述事项时,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应当自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该事项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报告。
(四)当出现上述第1、2、3、4、5、6、7项事项时,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应当自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该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报告。
(五)当出现上述第6、7、8、9项事项时,受托人应当自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该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的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临时报告应包括事项发生的时间、内容、原因等。
七、终止报告
(一)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终止,受托人应按本通知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向委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情况报告;账户管理、托管、投资管理合同终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应当分别按照本通知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内容,分别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账户管理、托管、投资管理情况报告。报告应当在合同终止日后40个工作日内提交,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同时说明终止合同原因、未尽事项及处理建议等。
(二)企业年金计划终止,受托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清算,自清算工作完成后3个月内,向该计划备案的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受益人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清算报告。
八、报告应当以书面文本、电子文本或约定的其他方式,报送本通知规定的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和相关监管机构。给受益人的权益报告,也可采取网上查询的方式提供。
九、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和企业年金理事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企业年金信息报告工作。专门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图文传真等信息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级和计划单列市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十、本通知涉及的报告接受方对报告中涉及的企业年金业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十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通知的规定,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和企业年金理事会的报告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违反本通知规定或报告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或在媒体上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公众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并抄送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本通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十四、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企业年金地方政策
各地税局转发国税函[2009]694号
厦门、重庆、长沙等各地税局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年金,将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黑龙江七台河市劳保局发文推动企业年金发展
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
现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意见》(黑劳社发[2005]2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鉴于企业年金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具备相应专业资格的机构才能开展企业年金管理相关工作,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和当地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搞好配合,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
二、我市原有企业年金资产已经按照国家政策相关要求移交给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规范运作,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移交相关工作。
三、企业年金是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从维护职工利益出发,搞好宣传引导、积极推动本地企业年金制度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七台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二、中国企业年金市场需求
1、区域性市场需求
上海新工联集团:与长江养老开展企业年金合作
12月16日下午,长江养老与上海新工联集团及其下属5家企业举行长江“金色晚晴”年金计划签约仪式。上海新工联(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上海二轻实业总公司,始建于1992年,公司注册资本为 1.2 亿元人民币,是一个综合投资型的企业集团。
湖南省政协副主席龚建明:要当好企业年金发展“推手”
12月8日,中国人寿企业年金发展论坛在湖南宁乡县举行。湖南省政协副主席龚建明、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林岱仁参加会议。龚建明指出,要当好企业年金发展“推手”,加大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引导企业根据自身实力按需设立年金,并担负起对年金的监管责任,切实维护好企业和职工利益;保险公司要进一步提升专业化运作水平,当好让企业放心、职工安心的“年金管家”;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重大意义,创造条件参与,为加快推进该省新型工业化进程提供人文关怀和可靠保障。
湖北:99家企业建企业年金 累计年化收益率4.65%
近日,从湖北省企业年金工作会议获悉,湖北企业年金2009年年化收益率4.65%,略低于全国5.1%的平均水平。虽比全国平均水平略低,但比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高1倍多。“企业年金不应过分追求高收益”,湖北省人社厅有关人士透露,企业年金是职工的养命钱,应追求“高度安全、适度收益”,否则风险太高,难以保证年金资产的长期稳定。
截至2009年11月底,全省共有99家企业建立了新版的企业年金计划,涉及资金29.39亿元,137745人参保,为参保职工建立个人账户127469个。共有44家管理机构获准参与企业年金的管理运营,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
湖北省存量企业年金将移交专业机构打理
12月8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行湖北省分行举办的“2009全省企业年金工作会议”。会上表明,2010年底前,原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原有企业年金,要全部移交具备资格的管理机构运作。
湖北省人保厅有关人士透露,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有13个地区、60个县建立了企业年金(原称“补充养老保险”),资金规模不少于50亿元。
2007年11月,湖北省宣布,全省原由社保经办机构和企业自管的企业年金,全部移交给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管理运营。共有44家管理机构获准参与企业年金的管理运营,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到2009年11月底,全省还有40县尚未启动移交。
江苏无锡:企业年金市场波澜不兴
近日,从无锡市劳动保障部门和多家保险公司获悉,该市企业年金推行两年多来,仅有56家企业参与,不少民营企业对此热情不高。2007年运作以来,无锡市企业年金运作较规范,企业设立企业年金的,员工全部参与,不存在只有企业部分高层管理人士、技术骨干参与的现象。
税收优惠低是企业年金步履缓慢的另一原因。业内人士说,目前无锡市企业年金中企业缴费部分是按员工上年度工资总额5%以内从经营成本中列支,免征企业所得税,而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已达到15%-20%,相比还是太低。而前不久税务总局明确企业年金中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与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分开计税,与原先相比每名职工每月可能只少缴了十几元、几十元,影响微乎其微。“税收优惠加大,才能有效推动企业年金市场。”
深圳:仅900余家企业参加企业年金
深圳早在1997年就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年金规模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但离“普惠”目标还相当遥远,有统计显示,目前深圳共超过900家企业参加了企业年金,参保职工约9万人,年金规模近50亿元,但与全市20多万家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超过500多万人相比,覆盖率偏低。
据深圳市年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深圳建立企业年金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占总数十分之一都不到,而且很多就算建立了企业年金的民营企业,也只是作为一项福利为中高层管理人员或者是技术骨干购买,甚至出现了公司的年金只有一个参加人的情况,而这个参加人就是公司老总,这与企业年金建设的初衷相差甚远。
宁波市85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截至2009年12月中旬,宁波市实施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已有85家,比2008年末增加了36家。自2006年年底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成为该市首家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以来,企业年金制正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接受。
陕西省企业年金工作会议在咸宁市举行
12月8日,陕西省企业年金工作会议在咸宁市举行。咸宁市委常委、副市长黄剑雄出席会议。目前,咸宁市建立企业年金的只有市烟草公司一家,年金规模达1200万元。十二五期间,咸宁市将会把企业年金建设纳入社会保险工作的总体规范,着力培养一批经济效益较好的领头企业,调动企业参加年金的积极性。
大庆市企业年金工作呈加速推进态势
大庆市高度重视企业年金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工作呈加速推进态势。继去年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后,今年新增3家企业,总资金规模达350万元,惠及职工625人。大庆振富集团也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在民营企业中实现零的突破。
2、行业性市场需求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与南方基金签约企业年金
12月1日,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与南方基金正式签约,选定南方基金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之一。
唐山商行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走在全国商行前列
12月9日,唐山市商业银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表决并一致通过了《唐山市商业银行企业年金方案》。唐山商行企业年金走在了国内城市商业银行的前列。企业年金方案的出台,一方面锁定和留住优秀人才,另一方面增强凝聚力;企业年金是员工收入的“调节器”,通过灵活的企业年金计划,积极为员工谋福利,让员工在退休 后老有所养。
开滦集团:企业年金在工行唐山分行成功建账
12月15日,经过工行河北分行和唐山分行的共同努力,开滦集团企业年金在唐山工行成功建账,标志着河北省最大一单年金业务正式运行。开滦集团年金账户管理服务涉及6万多人,三年缴费金额超过2亿元,是河北省最大一单年金客户。
中远集团: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选定招商基金
日前,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举行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大型招标活动,最终招商基金中远集团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中远集团作为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在央企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今年以来最大的央企年金项目,更是各家年金管理机构竞相争夺的热点。
天津东方美林科技:企业年金计划获批
12月21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确认建立天津东方美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该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受托人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投资管理人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房地产对外开发部:企业年金计划获批
12月21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确认天津市和平区房地产对外开发部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天津市和平区房地产对外开发部企业年金计划受托人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人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获批
12月22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确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建立企业年金计划,该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天津市宝坻供电公司:企业年金计划获批
12月22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确认天津市宝坻供电有限公司建立企业年金计划,该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投资管理人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江西信江潮消防公司:企业年金计划获批
日前,江西信江潮消防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报备已获得通过,成为全省受托业务通过计划报备的第一单,工商银行鹰潭贵溪支行为该公司受托人。
赣州市11家企业:与工行签署年金受托合同
12月11日,赣州市11家企业分别与工行江西省分行签订企业年金受托合同。本次参加签字仪式的11家企业率先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充分体现了企业先进的经营理念和较高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福建12家企业:与建行福建分行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12月8日,包括福建中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福晟集团在内的12家建行总行级重点房地产企业与建行福建省分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本次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今后双方将在包括企业年金服务等八大方面展开合作。
河南3家企业:与工行签订企业年金合作协议
12月16日下午,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企业年金集中签约仪式在信阳宾馆隆重举行。信阳市政府副市长张继敬、工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郭瑞海等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签约仪式上,郭瑞海与信阳鸡公山酒业有限公司、亚洲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商城盐业公司代表签订了企业年金业务合作协议。
金隅股份:与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签署全面合作协议
12月6日,金隅股份与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在京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王洪军、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副行长张小明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根据协议约定,双方将在企业年金等方面展开合作。
广州铁路集团:管好企业年金 为职工谋福利
广铁集团早在1998年就建立和实施了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至今,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达16万人,基金资产总值24.19亿元,其中已有近4万人享受支付待遇。
2009年以来,这个集团严格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制订了《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并在铁道部确定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备选范围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综合考评和实地考察后,选择中国建设银行为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中国人寿资产等9家公司为投资管理人,对集团的企业年金进行投资和管理运作,确保企业年金基金在稳健投资运作的基础上保值增值,为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发挥更大作用。
三湘华声:与中行湖南分行达成战略合作
12月8日,三湘都市报与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举行全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协议签署后,中行湖南省分行将与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三湘华声全媒体展开包括企业年金等业务品种在内的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的金融业务合作。
重庆龙湖集团:与建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11月28日,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此次协议,建行将与龙湖开展全面金融合作,提供企业年金等服务。
甘肃金川集团:3万多职工乐享企业年金
12月3日上午,金昌市委常委、金川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杨志强和工行甘肃省分行行长许海在龙首山庄国际会议厅正式签订了《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标志着金川集团公司酝酿已久的企业年金制度正式启动,3万多名在职职工开始享受企业年金制度带来的实惠。
目前,金川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已经通过公司职代会主席团(扩大)会议的审议,并通过了甘肃省国资委的审核批准,完成了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报备,下一步要依托受托人——中国工商银行,完成企业年金管理合同的报备工作并取得企业年金计划号,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按照金川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和目前的标准测算,全公司平均每人每年受益2200元左右。
河北永年县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19家企业获批
近日,永年县人劳社保局与县中行业务人员,多次深入企业宣传企业年金政策,使其积极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目前,已为邯郸立世中等专业学校、永年县广府建安有限责任公司等19家企业批复了企业年金方案。2009年以来,该县人劳社保局与金融单位合作,多次深入企业讲解企业年金政策,举办业务培训,帮助和指导其做好企业年金具体工作,为广大职工谋福利。
3、企业年金计划案例
不满长江养老“独吞” 上海企业年金移交起风波
随着上海企业年金过渡计划即将到期,从2010年开始,企业将可以自行选择企业年金管理人。此前掌管了超过200亿元年金资产的长江养老保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养老”)能否“顺理成章”再次接管年金资产?其他有受托人资格的机构是否有公平的机会承接原有的企业年金?
日前,长江养老提出的一份新的集合型年金转换方案成为引发其他养老险公司“众怒”的“导火索”。
在争夺客户的风波背后,凸现的正是迟迟未出台的《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带来的政策尴尬。
有失公平?
“这种做法是去市场化的,违背公平竞争。”2009年12月初,一家企业年金管理机构部门主管向记者抱怨。原因是,他们近期向上海原有存量年金客户营销过渡转移方案时,被告知长江养老的三个年金集合计划是获得劳动部批复的“唯一合法”的过渡转移方案。
2009年11月长江养老战略发展部在《上海国资》上发表文章称: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上海提出的过渡计划转换方案给予了专项批复,提出的“过渡计划到期后,应按照平稳、安全、发展的要求,认真做好后续工作,确保新老办法平稳过渡,保证基金财产安全,实现新的发展”的总体要求,采纳了长江养老提出的到期后有序开放过渡计划,将其转换成多个集合型运作的企业年金计划的建议,并同意长江养老作为集合计划的国内先行先试单位,一次性批复长江养老设立三个集合型计划来全面承接上海过渡计划。
但这是否意味着长江养老已经具有“唯一合法”的资格?2009年12月7日,长江养老相关人士只是强调,该公司新推出的三个承接计划获得了劳动保障部门的批复。
“事实是,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管理办法还没有出台,目前已有的集合计划都是过渡性的集合型计划,在法规未出台之前,又如何获得‘先行先试’以及‘全面承接’的权利呢?”上海一家养老保险公司负责人也提出质疑。
长江养老战略发展部刊发的文章称:“按照本市(上海市)企业年金移交工作实施方案,上海企业年金过渡计划的有效期为两年,2009年底结束运营后,长江养老将设立新的计划来承接过渡计划。”此措辞似乎表明,长江养老“自动”获得了承接权利。
然而,2009年12月8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集养老保险公司召开了行业性的年会,副局长鲍淡如参加了会议。据一位当天参会的人士告诉记者,会上监管部门对所谓“唯一合法”的承接方案给予了澄清,表示有受托人资格的机构都有机会承接转移企业年金,由客户自由选择,监管部门也会在这些集合型计划的探索后,尽快出台正式的管理办法。
长江养老新推出的三个集合计划,确实获得了对相关计划的名称批复,即“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长江金色交响(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和“长江金色林荫(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但在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包括2007年第二批获得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资格的泰康养老、国寿养老等在内,此前也曾各自推出过集合计划,因此上述企业年金管理机构部门主管认为,此次长江养老的批复方案并不具有排他性。
长江养老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6月底,长江养老受托管理的年金资产规模达232.48亿元,一年半投资管理累计收益率为10.90%。
前述上海养老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公司主要是等待2010年1月到期后,对处于过渡计划的企业年金进行资产清算,如果有愿意转移的客户,可以提前申请,届时准确移交。“其实以长江养老在上海的企业关系而言,客户是否愿意转移出来对我们来说也有挑战,但关键是大家都要平等机会,而不是一相情愿地说自己是唯一合法的。”
而记者从几家养老保险公司了解到,由于各家机构目前都有过渡性的集合计划,因此多数机构并不会申请备案新的专门的集合计划来承接上海此次移交存量年金客户,而是直接加入此前已经推向市场的计划。
政策滞后
移交风波背后凸显的正是政策的滞后。
招商银行企业年金中心高级经理闫安分析,按照2004年就已颁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3号令)中“对所托管的不同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之规定,以及2006年11月1日颁布的《关于企业年金基金银行账户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0号文件),国内此前已经推出的集合年金计划受托财产资金集中开户模式,无法保证不同年金计划财产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也与《信托法》对财产的独立性要求相对抗。
原劳动保障部2005年发布的《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5号)表示,集合企业年金计划应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一些2005年第一批获得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机构,在2006年40号文出台之前就推出部分集合产品试运行,以“XX受托人XX托管人集合企业年金计划归集支付”名义开户,因此现有企业年金集合计划都是以“过渡性”和“集合型”产品探索之名开展的。
据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此前曾经讨论过两种方案,即前端集合模式和后端集合模式,前者的主要责任主体是受托人,由其发起,可以有一个托管人和多个投资管理人,而后者由基金公司等投资管理人为责任主体,由投资管理人以产品的形式发起,不过无论哪种,具体操作办法至今仍然没有出台。
而由于相关规则没有出台,目前准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相对单一投资计划的范围上有所限制,比如单一的计划权益类投资上限可以达到30%,但是集合计划的权益类投资比例更低,有的集合计划则干脆没有权益类的投资。另外,集合计划还不能开设债券账户,只能投资国债等固定收益类品种。
博时基金的一位人士分析,这让集合计划的投资收益区分不大,加上目前有40多家机构有管理资格,而企业年金的市场规模还相对较小,这对如何平衡监管是个很大的挑战。
据了解,一些集合计划为了博取高收益,虽然在投资范围上有限制,但是由于相关管理办法没有出台,因此部分计划实际上并没有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一些集合计划的收益也比较高。
在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办法出台之前,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主要措施是要求加强企业年金的信息披露。不过,在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相关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前,企业年金管理的规范化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吴志刚:徐矿集团企业年金运作情况介绍
“全球视野下的中国动力 ——华夏基金2009-2010年度养老基金投资论坛”于2009年12月11日下午在北京威斯汀酒店聚宝厅举行,以下是江苏徐州矿务集团总经理吴志刚关于“徐矿集团企业年金运作情况介绍”的文字实录:
我们徐矿集团是江苏省政府的所属企业,在行业内规模也不是很大,所以知名度不高,在座很多人士可能不知道徐矿集团是什么企业、什么单位。我们徐矿集团是一个有128年开采历史的老煤炭企业,是以煤炭开采多元发展的老企业。主要在粉煤这一块,最近发展一些电力、商业服务、物流以及煤矿经营方面的业务。徐矿集团本部资源严重枯竭,我们已经管控了14类矿井,开采已经到了1000多米以下,有些地方已经超过国家总局曾经提出来的超过1000米不能开采的安全底线。我们这几年逐渐转移,包括走出去的战略,我们向新疆、甘肃、陕西内蒙这些地方发展我们的主业。营业收入规模将近169亿。职工人均收入实现45000元,这是行业的特点,煤炭行业多少年都是收入非常低的行业。
我们企业历史比较长,100多年以来有很多问题,长期以来低收入,投入不足,职工住房调整、收入条件非常不令人满意,和当地政府的要求差距很大。我们这届领导下决心,提高经济效益,另外抓好职工福利,使我们的制度能够很好地执行。我们的员工不能推到社会上去,只有企业来吸收。一个措施就是年金改善,我们投资将近20个亿,改善我们职工的年金制度。另外一个方面提高收入,我们从2万2、2万3,到现在的十几万。那么通过这三个措施,使我们的职工生活质量能够有所改善。我们徐矿从04年下半年开始,准备开始执行年金制度。05年开始正式实施,职代会,备案,经过了两年多的时间。07年随着国家的年金管理规范出台,进行规范。很不巧的是股指接近高峰,这种情况下,我们达到了整个指标。但是后来职工不愿意,出现上访的问题,我们又做了大量的工作。从长远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政策,对我们都有很大的好处。我们结合我们自身的实际情况做了一些调整。6%还是1%你自己来选,你交1%,我不可能给你交6%,这样我们把这个制度建立了起来。
另外我们有一些下属企业比较困难,领导不愿意,我们想时间长了,一年两年看不出来,但是十年以后的差异太大了。如果20年以后大家再上,还有什么用啊。然后我们集团拿钱,全部搞起来,一个不能漏。那么通过这几年的运作,我们的资金量达到了一定的规模。我们多交一点,最后达到一定的水平,我们很赞成。这个措施实施以后,我们感觉凝聚力也提高了。我们把退休人员也纳入进来,大家都尝到了甜头。现在无论是退休的同志,还有没有退休的同志,对年金制度非常支持。
我们整个机构的配合也比较好,华夏基金作为行业的龙头老大,当时我们对华夏基金不太了解,差点失之交臂,后来两年多运作下来,感觉非常好,累计下来的收益已经达到30%,这一点我们非常感谢华夏基金,我们集团也代表徐矿的职工对你们表示感谢!我们要进一步推广,加大力度,加强我们徐矿集团和华夏基金的合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使得我们的职工更加满意!
1、银行业企业年金
中行:湖南分行与三湘华声达成战略合作
12月8日,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与三湘都市报在长沙举行全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湖南省省委副秘书长钟万民、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黄卫东、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赵濛、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党组书记、社长覃晓光等领导出席。协议签署后,中行湖南省分行将与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三湘华声全媒体展开包括上市保荐、存款、结算、信用卡、企业年金等业务品种在内的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的金融业务合作。
中行:副行长带队营销华能集团企业年金业务
12月15日,为取得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的企业年金业务,中国银行副行长陈四清率金融市场总部年金管理模块肖伟总经理、公司金融总部公司业务模块林景臻总监、周冰助理总经理、北京分行臧新军行长助理等一行,拜访了华能集团总会计师、党组成员郭珺明、财务部主任叶才等。陈四清副行长感谢华能集团多年来对中行各项业务的支持,表示中行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华能集团,优先满足如华能集团等大型国企的资金需求。在企业年金业务方面,中行希望与华能集团开展合作,成为年金业务的管理人,向华能集团提供优质的年金业务服务。
中行:与河南省政府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2009年初,中国银行总行与河南省政府在北京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中行河南省分行先后与郑州、洛阳等地方政府和河南投资集团、河南煤化工集团等省内骨干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截至2009年11月末,该行公司贷款新增超过240亿元,增速达50%,实现净收入超过45亿元。
2009年3月,中国银行与河南省商务厅支持河南企业“走出去”战略合作协议也在正式签署,并与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煤业化工集团、中核河南核电有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许继集团等企业签署金额合计900余亿元的合作项目。
根据协议,中行河南省分行与这些企业将建立起更为紧密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除了向企业提供融资及授信服务、理财服务、现金管理服务、企业年金托管服务、企业上市融资服务、国际合作服务、财务顾问和保险顾问服务、咨询与培训服务、个人金融合作及其他服务外,双方同意建立多层次的双方互访制度,推动战略合作关系不断发展和深化。
工行:浙江丽水分行隆重举行企业年金推介会
12月3日下午,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丽水分行联合中国人寿丽水分公司在现代广场召开企业年金推介会,全市30余家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领导到会并作了讲话。会上企业年金专家就企业年金有关金融服务和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进行了全面讲解。
工行作为企业年金市场上最大的托管人和帐管人,在全国拥有以上两项业务近五成的市场份额。近年来,工行浙江省丽水分行企业年金业务发展迅速,已先后为电力、信用社、烟草和中小企业等客户提供了专业的年金服务。截至11月末,由工行提供托管和账管服务的企业年金客户已达30余户,占全市市场份额的90%左右。
工行:江西分行与赣州市11家企业签署年金受托合同
12月11日,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与赣州市11家企业在赣州举行企业年金受托合同签字仪式。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副行长张少华、副市长邓又林出席签字仪式。
工行:江西鹰潭贵溪支行注重企业年金业务发展
2009年以来,工商银行鹰潭贵溪支行十分注重企业年金业务的发展,从组织领导、宣传推广、细致谋划入手,不断加大营销力度,取得明显成效。日前,该行所营销得江西信江潮消防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报备已获得通过,成为全省受托业务通过计划报备的第一单。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年初,工行领导就把企业年金业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行早安排、早部署,支行行长亲自挂帅带领营销团队,制定营销方案,充分发挥团队的整体优势,共同总结营销经验教训,完善营销方案,促进该项业务在全行的整体推进。
二、加强培训,形式多样。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年金业务营销人员的培训,通过举办座谈会互相交流经验、集中培训,参加上级行的年金业务视频会议等,发挥工行在品牌信誉、营业网点、科技实力等方面的优势,充分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员营销、争先营销的良好氛围,抢占市场先机,促进业务发展。
三、宣传造势,扩大影响。一是通过新闻媒体、户外广告、网点等宣传方式积极宣传企业年金业务,使所有企业了解工行年金,彰显工行年金的服务优势,提高工行年金服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保持分层次、高频率的联系,争取其理解和支持,从源头上锁定企业年金客户。三是以研讨会的形式,加强银企沟通联系,使潜在客户得到有效拓展,达到了加强银企沟通和培训自身营销队伍的双重目的。
四、优质服务,坚定信心。针对企业的个性化需求,设计相应的年金服务方案,规范执行相关制度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客户需求。 年金业务决策环节多,时间长、营销难度大,很多业务单子可能是临门一脚,落败于人,因此,每个项目都要求持续跟进,不怕艰辛,要求年金业务主管部门与支行通力配合,在业务营销和后续服务中,不遗余力地提供支持。
工行:湖南郴州分行率先开展企业年金受托管理
近日,工商银行湖南郴州分行顺利完成了某公司企业年金在工商银行企业年金账户管理系统中的建账工作,标志着该行受托管理的第一单企业年金正式投入运作,填补了湖南省分行企业年金受托管理业务的空白。目前,该行受托管理的另外两家企业年金客户,也即将全面投入运作,成为目前湖南省分行唯一一个签署三个企业年金受托管理合同,并正式开展企业年金受托管理业务的二级分行。
该行在全力做好企业年金业务营销的同时,深入挖掘企业年金效益潜力,从多渠道着力提高企业年金综合效益,使企业年金业务成为新的效益增长点。
一、充分利用年金运作时间差,提高存款效益。一般企业年金客户,从其预提企业年金资金至正式缴费再到投资运作,都有一个较长过程,特别是那些准备施行企业年金的新客户,这个过程可能长达半年以上。该行在企业年金营销过程中紧扣这一特点,有意识地引导客户及早预提企业年金资金,开立企业年金缴费专户,将预提的年金资金存入专户内,该行采用此方式增加对公存款日均余额100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存款效益。
二、积极开展捆绑营销,促推产品效益。在企业年金营销过程中,高度重视各项产品的捆绑营销,结合企业年金特点,积极向客户营销工行电子银行及个人业务产品,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为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本单位企业年金相关账户信息,自助处理相关年金业务,要求每一企业年金客户办理证书版企业网上银行;为让实施企业年金的单位员工及时了解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信息,在单位企业年金管理部门的协助下,向其员工积极营销工行银行卡及个人网上银行。通过办理企业年金业务,已成功营销7户证书版企业网上银行、2447张牡丹灵通卡和2000余户个人网上银行,仅牡丹灵通卡每年可带来20多万元的年费收入。
三、综合运用定价策略,实现效益最大化。开展企业年金业务的目的之一是获得相关管理费收入,而管理费收入的高低关键是各项管理费率的确定。为此,该行在营销企业年金过程中,认真分析企业年金各项管理费特点,综合权衡各方利益,始终坚持优质优价原则,巧妙利用定价策略,获得了较理想的企业年金管理费定价,企业年金各项管理费率名列全省前茅,其中帐户管理费率更是处在全省最高水平,为该行中间业务增收提供了一个稳定的来源。目前,该行已托管企业年金资金1500余万元,管理企业年金个人客户2447户,仅这些存量客户,就可为该行每年带来100000余元的账户管理费收入,以及每年按15000多元递增的年金托管费收入。
工行:河南分行企业年金集中签约仪式隆重举行
12月16日下午,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企业年金集中签约仪式在信阳宾馆隆重举行。信阳市政府副市长张继敬、工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郭瑞海等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签约仪式上,郭瑞海与信阳鸡公山酒业有限公司、亚洲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商城盐业公司代表签订了企业年金业务合作协议。
工行:山东菏泽分行企业年金业务取得新进展
截至2009年12月7日,工行山东菏泽分行年金业务实现签约企业、报备流程、托管规模、年金收入“四突破”。该行将企业年金业务作为发展中间业务、稳定优质客户群、开拓市场和建立客户关系的重要手段和突破口,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摸底调查,锁定目标企业,选择重点企业,为客户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为年金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在此基础上,针对企业特点制定不同的服务策略和措施,具体落实到人,有效落实目标企业协议,大力提高合同签约率。加大对无贷户的服务,今年有两户企业成功缴纳年金;积极营销大系统,与某省属企业达成了全面合作的发展意向。
工行:山东德州分行企业年金业务实现持续协调发展
截至2009年12月20日,工行山东德州分行企业年金签约客户已近200户,成效显著。该行要求相关营销部室密切配合,加强组织,缜密部署,落实目标,切实组建有效的营销机制,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目标,重点抓好市场分析、客户营销和业务发展。同时,对全辖年金业务市场进行细致分析,明确营销区域和方向。并对所有签约客户和重点客户进行全面调查和可操作性研究,有针对性的落实营销进度和目标。此外,该行对重点优质客户采取“一户一策”的营销策略,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相应的优质服务方案,并由专业营销团队为客户提供上门服务,真正打造工行优良的年金服务品牌,增强年金业务发展驱动力。
工行:唐山分行为开滦集团企业年金建账
工商银行于2008年中标开滦集团年金账户管理资格,2009年与开滦集团正式签订年金账户管理合同。一年来,银企之间密切合作,对个人信息数据进行了全面梳理。2009年12月15日,开滦集团正式向唐山工行提交建账信息,工行河北省分行和唐山分行立即组成联合工作小组,科学确定建账方案和整体工作流程,迅速进行年金计划和企业信息建立,仅用4天时间便成功完成信息录入工作,高效服务得到了企业称赞。开滦集团企业年金在唐山工行成功建账,标志着河北省最大一单年金业务正式运行。
工行:山西分行全力做好2009年末企业年金业务冲刺工作
临近年末,工行山西分行营业部部领导高度重视年末年金业务的进展情况,要求全行上下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进一步理清思路,把年金业务作为中间业务的工作重点,切实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年金业务年末冲刺工作。一、深入重点企业,积极跟进营销;二、转变营销理念,加大营销力度;三、加强业务培训,实施以赛促学。
工行:山西运城分行企业年金业务稳健发展
依靠多元化营销举措是打开业务局面的关键所在,基于此,工行山西运城分行在企业年金营销中先入为主,通过主观努力,使此项业务得以顺利开展。该行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是积极与职能部门沟通,掌握全市按期交纳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企业情况,对辖内潜在年金客户进行调查摸底,把有条件开办及有意向开办年金业务的企业确定为目标客户。
二是成立了5个年金业务营销组,加大对支行的督导力度,对于目标客户中的重点客户,由市分行领导亲自带队上门营销并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性质,制订一对一的个性化方案营销,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建立行领导分片包点、层层营销负责制和问责制,逐户明确责任行和责任人,同时健全营销激励机制,确保了年金业务地快速发展。
工行:甘肃分行为金川集团提供年金受托服务
2009年12月3日,工行甘肃省分行与甘肃金川集团公司签署了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正式成为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这是工行甘肃省分行签约的省内资金规模最大的一单企业年金业务。目前,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共有职工3.5万多人,补充养老保险存量是甘肃省规模最大的年金项目之一。
建行:与重庆龙湖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09年11月28日,中国建设银行与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在重庆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集团客户部、龙湖集团、建行重庆市分行有关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双方合作已快15个年头了,龙湖集团成为与建行合作时间最长的企业之一。根据此次协议,建行将与龙湖开展全面金融合作,提供结算网络、个人住房贷款、工程造价咨询、个人金融、投资银行、银团贷款、企业年金等服务,实现全国金融服务一体化。
建行:为广州铁路管好企业年金
2009年12月3日下午,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年金中心总经理陈玉祥在广铁集团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合同签约仪式上表态,“我们将组织最好的管理团队,把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做成示范工程。”
广铁集团早在1998年就建立和实施了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至今,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达16万人,基金资产总值24.19亿元,其中已有近4万人享受支付待遇。
建行:福建分行与福建12家企业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2009年12月8日,包括福建中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福晟集团在内的12家建行总行级重点房地产企业与建行福建省分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本次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今后双方将在涉及金融领域的多个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建行将为该企业提供包括企业年金在内的金融服务。
农行:齐河支行与14家企业签订企业年金委托协议
2009年以来,农业银行山东齐河支行强力拓展企业年金业务,取得明显成效。该行首先从存量信贷客户做起,进行逐个梳理,通过做工作,先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办理了年金业务。到2009年11月末,共与14户企业签订了委托协议。
交通银行:与航天科技集团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2009年12月20日,交通银行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在京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和《综合授信协议》,交行将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提供100亿元的授信支持。根据合作协议,交通银行将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提供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重点发展包括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资金账户管理、票据、外汇在内的业务合作。交通银行将充分利用资金结算系统及信托、租赁等业务平台,积极协调海内外分行、各子公司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提供境内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与金隅股份签署全面合作协议
2009年12月6日,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与金隅股份在京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王洪军、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副行长张小明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根据协议约定,双方将进一步加深互惠互利的全面合作关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将把金隅股份作为核心客户之一,为其提供150亿元意向性授信额度,同时提供资金结算、金融顾问、中间业务、企业年金等一揽子服务。
2、保险业企业年金
中国人寿企业年金发展论坛在湖南举行
2009年12月8日,中国人寿企业年金发展论坛在宁乡县举行,会议就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发展面临的可持续性保障体系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湖南省政协副主席龚建明、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林岱仁参加会议。
2009年以来,中国人寿受托管理、账户管理和投资管理新增中标业务规模折算合计达到190亿元,新增中标企业1575家;累计中标基金规模超过500亿元,企业客户数达到2338家。在湖南省,中国人寿于2008年设置了派出机构。目前,累计中标基金规模14.37亿元,服务企业73家,位居湖南省企业年金市场第一位。
中国人寿为湖北企业提供专业企业年金服务
2007年12月,中国人寿在湖北省设立企业年金中心,组建专门业务拓展团队。两年多来,湖北国寿积极参与存量企业年金移交和新客户、大客户企业年金拓展。截止2009年12月,中国人寿共为全省80余家企业提供企业年金服务,累计中标和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规模7.76亿元。
在日前召开的2009年全省企业年金工作会议上,中国人寿湖北省年金中心负责人朱新生交流了五点做法和体会:一是熟悉企业年金制度设计是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的前提;二是做好企业年金接收,是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三是专业、勤勉是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的基础;四是各项资格人的公平竞争合作,是企业年金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五是优良的客户服务是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的保证。朱总表示中国人寿将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领导下,继续贯彻企业年金政策,服务企业、服务湖北经济和社会发展。
国寿养老:企业年金管理规模居同业公司前列
2007年1月,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发起成立了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寿养老”)。同年,国寿养老就获得了企业年金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两项管理资格。2008年,新增企业年金受托管理基金规模153.23亿元、账户管理数量25.57万户,代理投资管理业务新增中标基金规模84.29亿元。2009年1-10月,该公司受托管理业务新增中标基金规模47.16亿元,账户管理业务新增中标个人账户22.88万户,代理投资管理业务新增中标基金规模97.33亿元,位列同业公司前列。
国寿养老:打造高品质企业年金客户服务平台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针对公司全国各省级中心客户工作人员以及客户分别在北京和厦门举办了“企业年金客户服务工作研讨会暨培训班”和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总结暨投资分析研讨会”。
此后于厦门举办了主题为“以合作方式与客户进行透明沟通” 的“2009年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总结暨投资分析研讨会”。会议邀请了60多位来自全国各地不同行业的重点客户代表共同参与。会议期间国寿养老受托管理部向客户介绍了2009年度企业年金运营管理总体情况、投资监督与组合投资情况,以及2010年度企业年金管理工作重点,并且就客户最关心的基金安全、投资收益、服务质量等方面与客户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
泰康养老:企业年金系统化营销步伐再进一步
近日,由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办,泰康养老协办的“中国首届城市国资委主任联席会议”在海口举行。泰康人寿副总裁兼泰康养老董事长马云在会议上说,在目前中国的年金市场上,国资委系统所属企业仍然是年金市场主力,但仍有很多企业没有建立年金计划,潜力巨大。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对职工而言,是实现“富足而退”的晚年生活的重要保障;对企业而言,是建立现代新酬福利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也应该是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国家而言,则是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
马云表示,泰康愿意与各地国资委一起共同推进国企薪酬福利改革,争取为国企提供更好的员工福利计划产品和更专业的企业年金服务。
长江养老:关于上海企业年金过渡计划到期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各参保单位及受益人: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上海企业年金过渡计划(简称“过渡计划”)将于2009年12月31日终止。为了保证过渡计划的平稳、安全、有序转换,维护广大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利益,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简称“人社部”)《关于上海企业年金过渡计划到期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09]321号,简称“复函”)的要求,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江养老”),对过渡计划到期转换工作进行了积极准备和精心安排。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根据人社部《关于确认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的函》(人社厅函[2009]459号)、《关于确认长江金色交响(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的函》(人社厅函[2009]460号)和《关于确认长江金色林荫(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的函》(人社厅函[2009]461号),长江养老为过渡计划所有参保单位创新设立了三项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即: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简称“金色晚晴计划”)、长江金色交响(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简称“金色交响计划”)、长江金色林荫(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简称“金色林荫计划”),用以管理过渡计划到期后继续选择长江养老管理的企业和职工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和账户。
二、各参保单位可以在过渡计划到期后自主选择加入长江养老设立的三项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中的任何一项。对于有特定需求的参保单位,长江养老将提供包括设立单一企业年金计划在内的个性化企业年金服务。对于有转出需求的参保单位,长江养老也将配合做好转出服务工作。
三、2009年12月7日,长江养老已向各参保单位寄送了上述三项集合型计划的《受托管理合同》、产品说明书,并以公函形式告知过渡计划终止转换和重新选择、签约的时间和相关信息,敬请查收。收到上述材料的参保单位,请根据材料中提供的相关信息在2009年12月25日前进行自主选择。尚未收到上述材料且未向长江养老提出计划选择的参保单位,敬请尽快联系长江养老索取材料并在2009年12月25日前进行自主选择。已做出选择的各参保单位请将已签署后的相关合同或文件邮寄至长江养老,或通知长江养老客户经理上门收取。
四、过渡计划终止后,各参保单位企业年金基金资产的转移由长江养老按以下安排进行操作。
1、参保单位选择金色交响计划、金色林荫计划、长江养老受托管理的单一计划、以及转出长江养老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资产,将于2010年1月1日先以现金方式转入金色晚晴计划下设的单独估值的安心避险组合,按银行存款方式进行管理,待过渡计划清算审计期结束后,从2010年1月20日起以现金方式分别转入参保单位选定的企业年金计划。
2、参保单位选择金色晚晴计划的企业年金基金资产,以及参保单位因任何原因未在2009年12月25日前做出选择的企业年金基金资产,将采取过渡计划账户直接更名的方式,于2010年1月1日由金色晚晴计划承接进行投资运作,以保证过渡计划到期平稳、安全、有序地转换。
3、对于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转出原企业且无新的企业接收的个人账户(简称“保留账户”)及其企业年金基金资产,将采取过渡计划账户直接更名的方式,于 2010年1月1日由金色晚晴计划承接进行投资运作,以维护保留账户受益人的利益,确保过渡计划平稳、安全、有序地转换。长江养老将在人社部复函明确的过渡计划3个月清算期结束后,就保留账户的选择及管理事项另行公告。
五、为满足2009年12月25日前未做出选择的参保单位的企业年金服务需求,长江养老将在人社部复函明确的过渡计划3个月清算期结束后,就该等参保单位的选择及管理事项另行公告。
六、为保障过渡计划的顺利转换,确保账户资产承接的平稳有序,在过渡计划到期转换和清算审计期间,长江养老对外服务时间及内容调整如下:
1、2009年12月份柜面业务和网上业务的受理时间调整为:12月5日——12月24日。
2、2009年12月25日——2010年1月5日将暂停所有业务申请。
3、2010年1月份的业务受理时间:
(1)金色晚晴计划:2010年1月6日起,网点柜面及网上正常受理各类业务;
(2)长江养老受托管理的金色交响计划、金色林荫计划和单一计划:新计划正式运营前,可受理支付业务;新计划正式运营后,网点柜面及网上均正常受理各类业务;
(3)转出长江养老受托管理的计划:在转出长江养老前可受理支付业务。
特此公告。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长江养老:与浦发银行联合拓展异地年金市场结出硕果
2009年10月-11月,长江养老与浦发银行武汉分行、昆明分行加强合作,联动营销,积极拓展异地企业年金市场。经过深入沟通与扎实营销,先后与八家企业签署了企业年金三方合作协议书,使长江浦发企业年金业务合作模式在湖北和云南等地结出了重要成果。
此次八家异地企业的成功签约,不仅增加了长江养老年金管理规模、扩大了公司业务覆盖范围、夯实了下一步发展基础,同时也有利于树立长江浦发企业年金服务品牌,扩大长江养老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在市场上的影响力,为立足上海,走向全国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长江养老:举办多场企业年金客户沟通会
为保证上海企业年金过渡计划平稳、安全、有序转换,近日,长江养老连续举办了多场客户沟通会,向上海市广大参保企业介绍了用于全面承接过渡计划的长江“金色系列”集合型企业年金产品,以及过渡计划到期转换的流程和运营规则。
广大参保企业对长江养老过渡计划的运作管理予以高度评价,对长江养老专业、细致、负责任的态度,以及坚持“受益人利益至上”的经营理念予以高度认可,纷纷表示希望在过渡计划到期之后继续与长江养老合作。
长江养老:与上海新工联集团开展企业年金合作
2009年12月16日下午,长江养老与上海新工联集团及其下属5家企业举行长江“金色晚晴”年金计划签约仪式,长江养老保险公司董事长马力、新工联集团董事长严镇博出席了签约仪式,并作重要讲话。
此次企业年金合同的签署,既体现了新工联集团在过去两年上海市企业年金过渡计划运营阶段中,对长江养老一贯秉承的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以参保人利益为先”的经营理念的认可、信赖,同时奠定了长江养老与新工联集团企业年金领域持续合作的基础,成为双方合作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长江养老:获年度最佳诚信经营养老金管理机构称号
2009年11月29日,由第一财经联合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共同主办的“2009第一财经金融价值峰会暨2009第一财经金融价值榜(CFV)颁奖典礼”在北京金融街举行。长江养老凭借一直以来坚持的“受益人利益第一”的宗旨,以及优良稳健的业绩、诚信经营的理念以及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荣获“年度最佳诚信经营养老金管理机构”称号,李春平副总裁出席峰会并接受奖项。
泰康养老:筹建京沪分公司获监管部门批准
近日,保监会网站下发批复,同意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北京、上海分公司,泰康布局养老险的计划获得实质性进展。11月底,泰康人寿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陈东升在参加 “中国经济学家年度论坛”曾表示,投资养老领域是泰康人寿未来发展的核心战略,首选投资地是北京和上海。
陈东升认为,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的快速到来,养老是未来社会的一个大问题。今年陆家嘴论坛上,陈东升便透露要在上海建一个高端养老社区。此前,泰康人寿通过投资养老基金的方式,涉足位于北京昌平的某国际养老机构。此次,泰康养老获准在京沪筹建子公司,无疑在进军养老险方面更进一步。
3、基金业企业年金
南方基金:企业年金管理业绩行业领先
12月1日,南方基金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正式签约,成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之一。截至2009年11月30日,南方基金中标的企业年金委托投资管理规模接近160亿,中标企业家数超过100家,进入运作的规模接近140亿,组合超过70个。
此前,南方基金还先后中标中国光大银行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长江养老保险公司发起的长江金色交响(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投资管理人。截止到2009年11月底,南方基金企业年金2009年以来收益接近8%,整体累计的收益接近20%,跑赢了业绩比较基准。
招商基金:中标中远集团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
日前,招商基金在北京参加了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大型招标活动,招商基金凭借公司综合实力、投资业绩以及养老金投资管理经验赢得了中远集团的充分认可,最终从11家候选人中脱颖而出,成功中标,入选中远集团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站稳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一线队伍
2009年海富通基金公司前三季度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34705家,投入运营的基金达1699亿元。截至2009年12月底,海富通基金公司旗下实际进入投资运作的企业年金资产超过100亿元,管理的资产组合已达到49个,并站稳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一线队伍。
2005年8月海富通获批企业年金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四年耕耘迄今,海富通已成为电力、金融、能源等行业主要大型企业的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其服务对象不仅有中石油这样的行业巨擘,也有工商银行“如意养老2号”和建设银行“养颐乐1号”企业年金计划这样集合了若干中小企业的年金组合,长江养老保险股份公司的“金色晚晴”企业年金计划也选择海富通作为其基金投资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