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保护主义频发 WTO会崩溃吗?

2010-01-20 17:191277

  世界银行副行长、首席经济学家林毅夫5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举行的关于中国经济的研讨会上发表讲话。林毅夫指出,限制中国对美国出口将无益于


  世界银行副行长、首席经济学家林毅夫5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举行的关于中国经济的研讨会上发表讲话。林毅夫指出,限制中国对美国出口将无益于美国消费者,更无助于解决美国贸易不平衡的问题。 新华社记者 陈刚 摄  

  当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大多打着“合法”的旗号。这种隐形的贸易保护主义的特点是既带有限制、扭曲贸易的性质,又游走于WTO规则之中。以促进贸易自由化为根本宗旨的WTO多边贸易法律制度正遭受巨大挑战。

  有学者惊呼:WTO框架内竟有如此大的空间提升贸易保护主义;如长期无力阻止贸易保护主义,WTO或将崩溃。

  在距离2010年还有一天的时候,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油井管征收10.36%至15.78%的反补贴税。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最新数据,2008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油井管产品金额约达28亿美元。因此,这是迄今美国对中国发起的最大案值的贸易制裁案。

  2010年1月5日,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对从中国进口的金属丝网托盘征收最高达289%的反倾销关税,这是2010年美国政府对华贸易限制的第一项裁决。

  上述两案的裁决公布之日正值全世界辞旧迎新之际,给原本喜庆的新年钟声平添了几分不和谐的杂音,又好似一首终曲,召唤着贸易保护主义幽灵。人们不禁要问,曾经给人类带来巨大痛苦和灾难的贸易保护主义究竟还要走多远?国际贸易领域保护主义进一步抬头,严重冲击贸易自由化进程,以促进贸易自由化为根本宗旨的W T O多边贸易法律制度正遭受巨大挑战。

  贸易保护主义幽灵频现

  国际上普遍认为,当前贸易保护主义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滥用贸易救济措施;二是采取提高约束关税或对进口产品采取禁止或限制措施;三是对进口产品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四是出台扶持本国产业的补贴、资助措施;五是通过货币贬值等手段保持出口竞争力。

  据世界银行统计,自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20国集团中有17国推出或拟推出的保护主义措施大约有78项,其中已有47项付诸实施。这些贸易保护措施主要包括提高关税、实施贸易禁令、出口补贴、滥用贸易救济措施以及多种形式的非关税贸易壁垒。

  作为管理国际贸易政策的国际组织——— W T O对日益严重的贸易保护主义危险深表忧虑。据W T O最新统计数据,自2008年9月中旬金融危机爆发以来,2008年第四季度至2009年第三季度,全球新发起反倾销调查234起,反补贴调查23起。预计2009年全球新发起反倾销调查将达230-250起,同比增长将达11%-20%;新发起反补贴调查将达41起,同比将增长193%。

  历史上,贸易保护主义给人类带来的灾难至今令人记忆犹新。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爆发后,美国国会通过了臭名昭著的“斯姆特-霍利关税法”,对2万余种进口商品征收高额关税。一石激起千层浪,该法案一经出台就引发世界各国纷纷采取报复性措施,这种“以邻为壑”的贸易政策导致国际贸易几近窒息,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重要经济原因,教训十分深刻。

  为了防止不堪回首的历史重演,二战后各国建立起G A T T以及后来的WT O多边贸易体制,促进和维护贸易自由化,这一强大的多边体制迫使贸易保护主义幽灵不得不暂时躲进暗处,不敢轻易走上世界舞台。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重创了各国经济,一些国家忘记了人类那段痛苦的教训,置贸易自由化的声声承诺于不顾,重新唤起了保护主义这个幽灵。

  隐形的贸易保护=“合法”的保护

  贸易保护主义由来已久,但与历史上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时期相比,当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大多打着“合法”的旗号。因此,人们将这种所谓“合法”的贸易保护主义冠以“隐形的保护主义”称号,隐形的贸易保护主义正是当前国际贸易领域保护主义浪潮的主流。有人也将其概括为“低度”、“灰色”的贸易保护主义,其特点是既带有限制、扭曲贸易性质,又游走于W T O规则之中。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G A T T多边贸易体制的建立,贸易自由化成为国际贸易法的基本指导原则,缔约方通过多边谈判消减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极大地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复兴、繁荣。1995年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 W T O丰富、发展了G A T T贸易体制,其建立的以《建立W T O马拉喀什协定》为核心的多边贸易法律体制为国际贸易的稳定性、可预见性提供了制度保障。正是由于G A T T /W T O法律体制的成功才导致此次贸易保护主义不敢胆大妄为、轻易地采取直接提高关税的限制性贸易措施。可令人遗憾的是,各种披着“合法”外衣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在国际上畅通无阻、大行其道。

  面对国际上的批评,欧、美一些学者纷纷为他们所采取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寻找法律依据和借口。欧盟驻W T O大使古斯(E ckart G uth)就曾对美、欧采取的贸易保护性措施加以辩护:

  “最近中国对美国所采取的贸易措施有一些忧虑,但是美国的措施并不都违反世贸组织规则,而且也并不能就此认为美国就是唯一一个使用保护主义措施的国家。比如农业领域,出于近期非常困难的国内形势,欧盟就采取了对乳制品给予出口补贴的手段。但是这并没有违背我们在世贸组织的责任。也许你可以抱怨,但是并不能认定这些是‘非法’的贸易保护主义……采取反倾销手段、出口补贴手段并没有违背WT O规则,所以我并不会把这些行为归类到‘保护主义’。”

  面对各国的指责,美国政要也多次发表声明声称美国采取的限制性贸易措施符合WT O规则。奥巴马总统就为美政府实施的、带有明显歧视性的中国输美轮胎特别保障措施案辩护说:“美国政府一直以来致力于发展对外贸易并恪守各项贸易条款。若对贸易条款执行不严,国际贸易的运转也就无从谈起。”此话听起来完全是倒打一耙,言外之意———不是美国实施贸易保护,而是中国违反了规则。在各国致力于经济复苏的当口,此案的裁决结果已经导致中国的出口严重受限、工人大量失业,这个基本事实是任何人无法否认的,同时也让那种“合法”的借口显得十分苍白,这不是保护主义又能是什么呢?

  实际上,对于这种所谓隐形的、“合法”贸易保护主义措施,WT O总干事拉米已多次提醒人们保持警觉,他指出:“任何新的关闭市场准入或扭曲竞争的措施,都将影响本已脆弱的世贸组织全体成员的经济前景;继续推动多哈发展议程,有利于保护贸易利益,防止贸易保护主义爆发的威胁。”面对日益严峻的形势,拉米多次强调:“国际社会应采取切实举措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尽快结束多哈谈判、抵制各种名目的贸易壁垒措施。”针对美国抛出的“购买美国货”条款以及欧盟恢复对乳制品出口补贴、法国采取的一揽子救助汽车上计划等保护性措施,拉米警告说:“G 20去年11月份承诺将反对保护主义及推动多哈谈判取得成果,G 20不应出尔反尔,违背去年达成的协议,当前我们仍十分需要这种承诺。”

  但令人遗憾的是,拉米的上述警告似乎并未真正起到抑制保护主义的作用,作为管理国际贸易政策的W T O应对乏力。

  美国学者加里·赫夫鲍尔教授为此惊呼:“令人惊讶的是,在没有公然违背协定的情况下,W T O框架内提升保护主义的余地竟如此之大。”甚至有学者警告说:如长期无力阻止贸易保护主义,W T O即将“崩溃”。

  中国: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目标

  金融危机以来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与争端大量增多,中国正承受着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压力。国际舆论普遍认为,此次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针对中国产品实施的贸易限制性措施增多、滥用贸易救济措施限制中国产品进口的现象十分突出。

  据商务部统计,目前全球35%的反倾销调查和71%的反补贴调查针对中国出口产品。今年前三季度,全世界有19个国家对中国产品发起88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反倾销57起,反补贴9起,保障措施15起,特别保障措施7起),涉案总额达102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9%和125%。这其中,美国针对中国产品实施的贸易救济措施十分频繁,中、美两大国之间贸易摩擦和争端日益频繁。

  统计显示,2009年1月-9月,美国对中国发起贸易救济措施调查14起,虽然 数 量 同 比 下 降6%, 但 涉 案 总 额 达58 .4亿美元,同比大幅上涨639%。而且,在2009年9月,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共召回7个国家和地区产品15次,其中中国产品被召回6次,占被召回产品总次数的40%,居第一位。此间,美国发起的中国轮胎特殊保障措施案更是开启贸易保护的恶劣先例,成为奥巴马新政府对中国发起的第一例、也是案值最大的一起案件。

  继中国输美轮胎特保案后,美方仍频繁采取针对中国的贸易救济措施。2009年10月7日,美方又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无缝钢管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此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对中国输美的氯化钡、熨衣板等产品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对四氢糠醇产品所适用的反倾销税进行快速日落复审。

  在2009年年终,美国又公布了对从中国进口的油井管征收反补贴税的裁决,由于该案件系反倾销、反补贴合并案,在反倾销方面,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分别于2010年4月和5月就对中国输美油井管征收反倾销税作出终裁,从现在的发展趋势来看,此案在反倾销方面的结果也并不乐观。

  除美国外,中国另一大贸易伙伴欧盟也针对中国产品实施了种种带有保护主义色彩的贸易救济措施。2009年10月6日,欧盟部长理事会决定对中国输欧无缝钢管征收17.7%至39.2%的最终反倾销税。此外,欧盟委员会已建议把针对中国皮鞋及童鞋的反倾销措施至少延长15个月,继续征收税率为16 .5%的反倾销税。欧盟委员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上半年,欧盟发起两项新的反倾销调查,全部针对中国产品。而自7月 下 旬 以 来 , 欧 盟 又 对 中 国 的 钢 盘条、无缝钢管、葡萄糖酸钠、钢索、铝合金轮毂等发起反倾销调查,在短短三周内竟达5起之多。相关预警信息表明,欧盟业界近期还正在酝酿对进口自中国的户外服装、三聚氰胺以及太阳能电池板等发起贸易救济措施调查。据欧盟委员会官员透露,欧盟地区“几乎所有行业”都提交了要求对中国商品加征保护性关税的申请。

  在美、欧等发达经济体的带动下,2009年9月份以来,阿根廷、印度、巴西、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也先后对中国产品发起了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及氯甲烷、离心泵、螺杆压缩机、皮下注射器等多种商品。

  抑制贸易保护主义: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W T O奉行贸易自由化的法律制度正经受愈演愈烈的保护主义挑战。在当前保护主义盛行的严峻氛围之下,WT O能否按计划推动多哈发展回合如期成功关乎多边贸易法律体制的前途和命运。2009年4月,WT O宣布已数次陷于停滞的多哈发展议程谈判重启在即,此后,包括A PE C、O E C D等国际组织在内的各方纷纷表示希望并支持2010年底彻底结束此次命运多舛的WT O多边贸易谈判。我们期望多哈回合谈判尽早成功,为世界经济彻底走出金融危机阴影做出贡献。

  尽管面临着巨大困难,但我们认为,WT O奉行的贸易自由化宗旨是全球贸易发展的基石,WT O建立的多边贸易法律制度已成为国际贸易稳定性和可预见性的制度保障,各国应当予以充分尊重和维护。同时,WT O应当根据当前贸易保护主义呈现出的新特点,公开表明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立场和决心,强调贸易规则和纪律,采取及时、有效措施修订、完善相关法律规则,充分发挥争端解决机制作用,尽快遏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趋势。当务之急,W T O应加大工作力度、协调各方立场,积极推动已持续多年之久的多哈发展议程谈判尽早结束。

  当前,中国已成为推动国际经济法律制度变革的重要力量。中国已经并将继续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一道共同努力,积极、有效抑制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维护贸易自由化的根本宗旨,加速推进国际金融法律制度改革,发展和完善多边贸易法律规则体系,推动尽早建立公平、合理、公正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面对日益严峻的贸易保护主义形势,中国应当积极开展与有关国家的协商和对话,充分阐明维护贸易自由化、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坚定立场和决心;针对各种贸易限制措施,中国应当充分运用W T O争端解决机制和我国贸易救济制度,维护我国的合法经济利益。由于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仍不明朗,全球经济复苏尚需时日,特别是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面对中国的崛起抱有一种十分复杂、矛盾的心理,因此,国际贸易领域中的保护主义将持续相当长时期,中国应当充分做好贸易保护主义日益严重和长期存在的思想准备,根据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及时研究、出台各种应对措施,从容面对更加严峻的国际贸易形势。  (刘敬东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法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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