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遭遇“地区差”
日前召开的2010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传来消息,今年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范围将在30%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争取实现每个省6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该消息对受益基本药物的医药企业来说,无疑是个利好,但仍存在两大疑问:一是该目标能否如期实现;二是即使实现,由于不同地区的财力状况参差不齐,医药企业受益市场扩容的程度也深浅不一。
日前召开的2010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传来消息,今年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范围将在30%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争取实现每个省6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该消息对受益基本药物的医药企业来说,无疑是个利好,但仍存在两大疑问:一是该目标能否如期实现;二是即使实现,由于不同地区的财力状况参差不齐,医药企业受益市场扩容的程度也深浅不一。
表面看来,确定基本药物年内实现60%覆盖范围的目标固然振奋人心,但2009年原计划完成覆盖30%比例的目标实际并未如期完成,被延期到今年“两会”前实现。目前大部分省份30%的试点区都没有完全铺开,而基本药物只占总药品市场的20%左右,而由于各地方政府的财力差距,不同地区推进落实的速度差距也比较明显,因此,今年实现60%的目标难度可想而知。
据了解,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需要系列配套政策和补偿机制。在各地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由于采取药品销售零差率,这些医疗机构的日常经营需要政府的财政支持。由于各地财力参差不齐,部分地区政策和经费落实不到位,保障机制也不健全,很大程度上导致基本药物的覆盖范围受到限制。这直接影响基本药物的需求量和供应量,当地受益基本药物的医药企业也很难如期兑现销量放大的预期。
不难发现,卫生部拟定于2010年前出台的部分医改配套文件再度延期,包括对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和使用等相关的指导意见以及基本药物目录的“扩展版”。各省政府将根据卫生部的政策“大方向”制定各省的招标、配送办法。据了解,这些政策卫生部基本上都已经制定完毕,但迟迟未能出台,一方面反映了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卫生部希望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走地方率先试点的办法,试图在实践之后再总结经验制定原则。
与此同时,不少省份已经开始着手进行招标采购,同时陆续公布了各地的基本药物目录的“增补目录”。从增补目录就可以看出各地的差异:东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增补目录就比较多,如上海、江苏、浙江增补的药品剂型和规格均多达几百种;而西部地区在基层医疗机构单纯落实卫生部发布的307种基本药物尚存在难度,更无力再进行增补。如此一来,各地的医药企业实际天然性地存在“贫富差距”。目前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速度缓于预期,也使得医药企业对市场扩容带来的利好释放预期延后。
导致该现象的直接原因是地方的财力差异,而深层次原因则是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制定者和实施者并不统一,不能做到令行禁止。中央层面出台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后,如何调动各地方的积极性充分落实?如何促进地方的补偿政策如期到位?无疑成为当下扩大基本药物覆盖范围的突破口;而在政策落实过程中采取补贴措施帮扶落后地区,也是基本药物政策利民惠民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