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部门制定金融服务 支持纺织业振兴
2010-01-11 14:23571
央行、银监会等提出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纺织等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纺织等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
《意见》提出,对轻工、纺织、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可探索开展核定货值质押融资、买方付息票据贴现等业务;推动采取在建船舶、“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模式,对信誉良好的船东和船舶企业要及时开具付款和还款保函;发展适合物流企业融资、结算特点的物流保理和联网结算等业务,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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