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金属折叠桌椅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
2009年12月2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折叠桌椅作出第6次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厦门新技术集成有限公司(New-Tec Integration (Xiamen) Co., Ltd.)的倾销幅度为0.12%(微量)。
2009年12月2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折叠桌椅作出第6次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厦门新技术集成有限公司(New-Tec Integration (Xiamen) Co., Ltd.)的倾销幅度为0.12%(微量)。
2001年5月24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折叠桌椅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94017179、94032000和94017100。2002年4月24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0.00%~70.71%。2008年7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6次反倾销行政复审。2009年7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厦门新技术集成有限公司(New-Tec Integration (Xiamen) Co., Ltd.)的倾销幅度为0.18%(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