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试点开展离岸金融业务
本报长沙讯在国外办公司开展业务,却不用在国外银行开办账户,所有的资金往来全部在国内银行办理。被称为“离岸业务”的融资服务有望出现在海南。《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去年12月31日出台,指出将鼓励开展居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试点。
本报长沙讯在国外办公司开展业务,却不用在国外银行开办账户,所有的资金往来全部在国内银行办理。被称为“离岸业务”的融资服务有望出现在海南。《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去年12月31日出台,指出将鼓励开展居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试点。
所谓离岸金融,通常是指设在某国境内但与该国金融制度无甚联系,且不受该国金融法规管制的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离岸金融市场主要可分为混合型、分离型、避税型及渗漏型。比如,香港就属于混合型离岸金融市场,非居民的存贷款业务与居民存贷款业务在同一账户上运作;资金的出境和入境没有直接的联系,资金的出入境不受限制。
业内人士分析,由于目前国内依然存在外汇管制,资本项目也没有完全开放。海南在创办离岸金融市场初期很可能会采用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模式,离岸账户和在岸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受到较严格的限制。
国务院还指出,将在海南推动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改善结算环境;鼓励金融机构调整和优化网点布局,完善服务设施;完善外汇支付环境,开展居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
此外,推动建设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性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鼓励保险机构创新旅游保险产品。
中央财政加大对海南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由财政部牵头抓紧研究在海南试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的具体办法和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可行性。记者邱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