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助推小额信贷 普惠金融协调委员会成立
酝酿数月,日前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 “普惠金融协调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其主要目标为在2010年底前,撰写出一份关于构建中国普惠金融体系的政策建议报告,以适当形式在适当时候上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
酝酿数月,日前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 “普惠金融协调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其主要目标为在2010年底前,撰写出一份关于构建中国普惠金融体系的政策建议报告,以适当形式在适当时候上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
此次成立的普惠金融协调委员会由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研究机构、金融机构等若干单位的专家组成。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为委员会主席。
此外,“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又获支持。人民银行研究局相关人士透露,《贷款通则》的修订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将贷款主体范围扩大这一条基本上在各部委之间达成了一致意见,放贷人的合法地位将在修订稿中获得体现。
从小额信贷做起
国内的“普惠金融”的实践始自小额信贷。
从完全依靠国际捐助和软贷款到政府资金介入,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全面介入到进入制度化建设阶段,国内的小额信贷发展迅速。
就在“世界小额信贷年”的2005年,中国商业性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开始在陕西、四川、贵州、山西、内蒙古五省启动。当年12月,两家由私人资本投资的小额贷款公司已经获准在山西平遥成立并开始放款。
截至2008年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为85.73亿元,自成立以来累计发放贷款174.12亿元。
银监会相关部门人士认为,2009年的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注重农民民生和扩大农村内需,因此小额信贷在为农民提供消费贷款方面将在2010年更有作为。
自2004年以来,连续7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围绕“三农”问题,提出加快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业务和小额信贷组织。
外资银行也为中国的小额信贷注入了不少新鲜血液。汇丰于2007年获准成立村镇银行,成为首家进入中国农村市场的国际性银行。
花旗集团则更偏好以捐助的方式支持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2004年,花旗集团向中科院提供了1050万元人民币捐助,协助其建立中国小额信贷培训中心与中国小额信贷协会。此外,花旗集团还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将 “全球微型创业奖”引入中国,推动小额信贷金融服务在中国的发展。
“如果要为目前普惠金融进程作一个定性描述,就是当前我国处于‘巩固和完善小额信贷’的阶段。”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部务委员会副主席焦瑾璞表示。
向“普惠”理想靠近
“普惠金融体系”这一概念是由联合国在推广2005国际小额信贷年时提出的,简单地说,它是一个能有效地、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尤其是贫困、低收入人口)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
“我们所面临的最大的挑战是向公众揭示人民无法获得金融服务的障碍。”科菲·安南说。
这种障碍,今天依然存在。在促进小额信贷产业发展过程中,政策、监督机制等方面还存在较为明显的缺陷。
“小额信贷行业法律地位不稳定,一是缺乏独立的监管机构,二是缺乏相应的独立的监管法律和法规,是法律和制度建设的空白地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张曙光认为,这些不利于小额贷款行业的稳健经营和长期发展。
另外,由于准入门槛较高,将诸多有能力、有意愿提供小额贷款的民间资本排除在外。小额贷款公司可发放的单笔贷款规模又受到限制,资金的逐利性导致向普通贷款客户提供小额贷款的内在激励下降。
一位央行人士指出,目前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模式,带有明显的政府主导特征,在一定区域内,试点数量有限,实行准入垄断,市场开而不放。
另一个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因素为资金不足。2008年底,7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余额已经超过资本净额和委托资金之和1093万元,试点中的小额贷款公司已经面临无款可贷的尴尬境地。
另一种小额信贷的组织形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财务可持续性指标问题严重。截至2008年底,107家新型个农村金融机构中有47家亏损,亏损额达914万元,总体亏损面到达44%。
关于以小额信贷为核心的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认为,关键是进行普惠金融观念和理念的普及以及制度框架的构建。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呼吁创造一个完善的政策扶持环境,她建议健全担保体制和政府贴息制度、承认放贷人的合法地位以建立正向激励引导机制,她还希望能建立普惠制的税收引导政策。